为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激励对象的业绩等工作绩效进行正确的评价,以实现长期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积极地利用长期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三、考核机构
1. 公司董事会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1. 行权条件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对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 行权条件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四档, 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A(优秀):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B(良好):称职、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C(合格):基本适合岗位标准要求。
D(不合格):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对应当年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3. 与考核相关的其它行权条件:
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1. 考核期间
股票期权每个行权期前一会计年度。
2. 考核次数
股票期权行权期每年度一次。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
2. 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的【 】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 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八、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