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大直播平台的兴起,网络主播也在不断的扩充。今年9月份,17岁的长春姑娘小王接到了一家演艺公司的邀约,成为了一名兼职主播。
网络主播 小王
9月6日,经纪人在抖音给我发的私信,问我有没有意向做主播,给我介绍说他们公司有兼职主播和全职主播,我做的是兼职主播,每个月有保底1500元。


小王说,自己是学表演专业的,在家人的鼓励下,从今年开始,她尝试着在抖音平台上进行唱歌直播。当时,公司告诉她如果签约,不但礼物分成会提高,还可以给予专项推流扶持。
小王的姑姑 王女士
当时跟我说这份工作的时候,我想让她出来历练一下,学表演的总要出去露脸,我想给她个机会。
王女士说,签约后,侄女每天都会到公司直播3个小时,内容基本上就是唱唱歌、聊聊天。干了20多天后,因为种种原因,侄女提出了离职。
网络主播 小王
他这个主管让我开小号骗别人钱,特别无厘头、无底线,干了20多天就离职了,他那个主管就说我没通过审核,工资一分都不给,但是没通过审核的事,他说已经告诉我经纪人了,但我经纪人没有告诉我。


对于小王提到的审核一事,记者也向小王的经纪人王女士进行了求证。
原兮瓜网红传媒影视公司长春分公司经纪人 王女士
正常7到15天有一个审核,就是看这个主播播的行不行,后来说这个主播播的不行,说不行播着看看,说这个底薪还是保留的。

那么,究竟是否如小王所说?为何公司会拒绝向小王支付工资呢?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国际大厦B座19楼的兮瓜网红传媒影视公司了解情况。

兮瓜网红传媒影视公司长春分公司经理 王虹策
考核是由我来定的,当时我是说考核没有通过,保底还是啥都是上报财务做版块的,但是我这没通过,就没上报。如果说保底通过,会跟她签合同,她直播了22天,58个小时,不管是天数还是小时,她都没有满足,就算按保底走,条件也不满足,没办法给她做这样的一个兑现。
王经理说,正常兼职的规定是一个月工作26天,每天直播时常不少于3小时。而对于小王提出的,从未有人对未通过审核进行告知一事,王经理也做出了回复。
兮瓜网红传媒影视公司长春分公司经理 王虹策
就是经纪人没有沟通到位。
记者
经纪人说提到过审核,但是保底依然保留,有没有这个情况?
兮瓜网红传媒影视公司长春分公司经理 王虹策
这个我没有说过,如果说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劳动局,我的意思是一切听从仲裁。


那么,像小王这种兼职工作不满一个月,且未通过试用期的情况,工资应该如何进行支付呢?就此,记者向劳动部门进行了咨询。
长春市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 王浩
如果说没干满一个月,也必须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没有干满一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支付劳动报酬,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无效的,薪资标准应按照同工同酬,按照实际相同岗位的工资去执行。

工作人员表示,劳动者可根据正常流程向他们进行投诉,他们在会在实际调查取证后,做出相应处理,如双方对问题争议较大,案件将移交至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像小王这样的未成年网络主播,在当前的主播行业中并不少见。

为规范网络直播市场,2016年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规定中对主播的注册流程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对其年龄并无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因传播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国家网信办对快手、火山小视频等多家直播短视频平台进行了约谈。约谈过后,快手等平台发布了多项整改措施,其中一条就是,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并对之前所有未成年人注册的主播账号进行了封停。

虽然已经有平台限制,但是未成年人从事网络直播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在今年的*会两**上,全国青联提交了《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提案》,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考虑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希望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落地,让未成人网络保护能够规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