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买冰淇淋被哥哥吃 (妹妹给哥哥买雪糕)

妹妹买冰淇淋哥哥给他抢走了,哥哥给妹妹买雪糕小说

外地人

走鬼

一着急,民生就在小芹的脸上打了一巴掌。开始见小芹的眼泪一对一对地往下掉,民生还不以为然地吼她:“你还哭呢,哭什么哭?”

现在,看到小芹的左腮上还挂着几道红红的指印,民生这才意识到那一巴掌的确是有点重了。

像千千万万来自五湖四海的外地人一样,民生和小芹是从一个贫困的山村跑到这座城市里来谋生的。那时候,他们在拥挤如罐头盒一样的火车厢里煎熬了几天几夜,来到这座喧嚣而陌生的城市。又经过一段孤立无援的漂流之后,才找到了现在这个赖以落脚的地方。

这是城里的一条小街。街的两边,一面是灰突突的老式居民住宅,一面是大大小小的餐馆。那时,一些蛋呀肉呀及瓜果蔬菜什么的小摊,就排列在小街两旁。每天人来人往的,很繁华,也很热闹。

民生和小芹就在这热热闹闹中愉快地做着卖菜的生意。

天不亮,民生蹬着板车到很远的蔬菜批发市场里进菜,回来就在这个自由市场里和小芹卖菜。招招呼呼的,一天下来,能有一笔很小,但对民生来说也算是很不错的收入了。

可没多久,这个菜市场就被取消了。其实也不是取消了,是让所有的摊贩统统搬进一个新建的大厅里去。大厅挺大,但是与小街比起来还是显得很小。

许多人在大厅里没得到摊位,就把小摊像过去一样摆在了街面上。城管部门的人一来,摆摊的人就跑;城管的一走,摆摊的又回来了。这种现象在许多城里的许多地方普遍存在。据说,有的地方把这种摆摊方式称为“走鬼”。

既然有“鬼”,从此也就永无宁日了。

经常到这条小街来“捉鬼”的,是一男一女。男的长得又黑又胖,肚子大,腿短。跑不快,但手有劲。只要他一只手把人钳住,想挣脱那是办不到的事。女的灵秀,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捉鬼”时,常跑得那眼镜快要掉下来,再扶上去,又要掉下来……很是麻烦。

但是他们却不怕麻烦。有时他们是一两天来一次,有时是一天来一次,或者两次,三次……次数不等,时间上也没有规律。这样出其不意,往往把那些摆摊的人弄得措手不及。这时,无论男女老少,那种携筐提篓,甚至丢盔卸甲落荒而逃的情景,只用狼狈两个字来形容是很苍白的。

民生就是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被那个女城管抓住的。

民生的菜摊是个三轮板车。每天,他都是把板车停放在小街的中间地段。那里有一条胡同。民生总是让车把对着胡同。菜还没有卖,他已经摆好了随时逃跑的姿势。只要小街有一端出现了风吹草动,民生就会立刻蹬起板车没命似的往胡同里跑,这时后边的小芹也是边跑边推车,助他一臂之力。如此这般,民生还很少被逮住过。

但这一次民生却没能逃走。他刚刚跑进胡同不远,就觉得身后的板车突然沉重起来,他用力一蹬,脚下的车链子“咔”的一声断了。民生回头一看,哪是小芹在推车,而是那个女城管把车给拽住了。民生的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正在女城管大声训斥他,并要罚款的时候,小芹才慌慌张张跑了过来,手上拿着两根没有剥开纸的雪糕……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民生才给了小芹一巴掌的。当时,小芹被打蒙了,雪糕也掉到了地上。

后来小芹就哭了,一对儿一对儿地掉泪……

这还是民生第一次打小芹。

事情平息之后,民生隐隐地有些后悔。平常的时候,小芹其实是很卖力的。不仅帮他卖菜,还要做饭洗衣,样样干得地道。况且小芹才十六岁,怎么说还是个孩子。记得从家出来的时候,娘一再嘱咐民生,让他照顾好妹妹。民生答应了。来到这座城市之后,民生也差不多都做到了。他毕竟比小芹大两岁,是哥哥。前不久,因为别人欺负小芹,民生还挨过几个地痞的拳头。那也是几个外地人。在这座城市里,外地人欺负外地人似乎也是很平常的事。那天,卖菜的时候民生去了一趟厕所,有几个小青年到小芹的摊前来买菜。他们买的是几头大蒜和几根黄瓜。买完了,却不走。一个小青年用一根黄瓜、两头蒜摆出一种形状,叫小芹猜,说猜不出就不给钱。小芹歪着头,想了一下说:“是‘个’。”那几人哄地笑了,说:“不对不对。”有个人告诉小芹别猜字,猜物。又提示小芹,让她往人身上想想。小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这时民生回来了。他明白了怎么回事之后,气愤地骂了一句:“那是你爹的脑袋!”结果,那几个痞子三拳两脚就把民生*倒打**了。那天,小芹给民生擦着嘴角上的血,也是一对儿一对儿地掉泪……

现在,民生觉得自己真不该打小芹那一巴掌。可是民生又想,如果不是打了小芹那一巴掌,今天可能就惨了。剩下的菜肯定会没收不说,那一百块钱的罚款可是两天也赚不回来呀。正是民生那一巴掌,把女城管的心打软了(也许是小芹把女城管的心给哭软了)。否则,她不会只训斥了他一通,就稀里糊涂地把民生给放了……

女城管一走,民生就让小芹回去了。

民生和小芹在附近一个居民大杂院里租了一间几平方米的小房。

晚上,民生蹬着板车回来时,小芹还没有做饭。以往都是小芹先回来,做好了饭,等着民生收了摊回来,一进屋就能端上饭碗。现在,见小芹一个人坐在那里,民生知道小芹还在生气,什么也没说,便转身出去了。

回来时,民生提着好几样熟食。有五香花生米、酱猪耳,还有一块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就再也没吃过的家乡腊肠。这是民生从来没有过的奢侈。此外,他还给小芹买了一件月白色的短袖衬衫。

小芹知道哥是为了那一巴掌讨好自己。开始,她还噘着嘴,不吭声,表现出一种不为所动的样子。但毕竟是个孩子,只撑了一会儿,在民生又一次叫她试试衬衫的时候,小芹就慢慢吞吞地把衬衫换上了。她先对着墙上的小镜子照了照,又转过身来,问民生好看不好看。民生摆出一种认真的样子,而且有意延长了一点看的时间,然后说:“合适,也好看。”

小芹破涕为笑了。

吃饭时,民生不经意似的看了小芹一眼。小芹脸上那几道手指印不见了,眼睛却被泪水浸得有些红肿。民生想对小芹说两句软话,可一想到自己是哥哥,就总也开不了口。倒是小芹的情绪转换得比民生快些。

小芹说:“哥,今天的事都怪我。”

民生说:“以后没事儿,别乱跑。”

小芹点点头,说:“哥,那个女城管,今天怎么没罚咱们呢?”

民生说:“她先还说罚,后来没罚。她可能是心又软了。”

小芹说:“是不是见你把我打哭了,她就心软了?”

民生点点头。

小芹想了一会儿,说:“哥,那以后城管的一抓住咱们你就打我吧。”

民生笑笑:“我打你疼不疼?”

小芹说:“疼是疼,可总比罚款强呀。”

民生没有吭声。

小芹说:“……不过,哥,你再打我,可别像今天那么使劲儿了……我的耳朵半天都听不见啥。”

民生看看妹妹,点点头,又摇摇头。他突然觉得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哽住了。

虫子

那个女的尖锐地叫了一声之后,王奔就预感到自己这一次肯定是完了。

老实说,那个女的长得相当不错。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苗条,面容俏丽。一身超短衣裙掩饰住的地方,该凸则凸,该凹则凹;裸露出的部位,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白,而且看上去就会感到一种柔软与弹性。王奔不明白,就是这么一具美妙柔软的躯体,怎么会发出那么尖锐刺耳的叫声。

凭直感,王奔知道这个女的不是外地人。外地人不可能叫喊得这么虚张声势,也不会叫出那么一种无所顾忌般的优越感。王奔知道,如果是外地人,多少会好办一些,有商量,或者说还可能有缓和的余地。可那个女的偏偏不是外地人。这就增加了事情的严重性。

其实,更为严重的事情还有。

那个女的不是一个人,她身边还有个男的。那男的跟铁塔似的不说,还狗尾巴似的扎一个辫子。王奔不明白,为什么扎辫子的男人往往会让人害怕。即使是个草包男人扎起辫子来也会叫人害怕。当然,草包男人是很少有扎辫子的。王奔听人说过,扎辫子的男人大体上有两种,不是艺术家,就是“棍”。现在,王奔还揣摩不出眼前这个扎辫子的男人是属于哪一类。

然而就算这个男人不是个“棍”,碰上这样的事,也免不了会有一场麻烦的。

王奔缩在窗口后边正战战兢兢地想着麻烦,麻烦果然就来了。这时,一只手从窗口突然无声地伸了进来,差一点没捅着王奔的鼻子。王奔看出了这只手的来历,全身的骨头一下子就酥了。他知道,自己的命运就在这只手里攥着呢。只是,眼前的这只手上(其实是在一个手指肚上)却分明地黏附着另外一种东西。那是一种绿色的东西。绿色的东西就在手指的本色中极小地呈现在王奔的眼前。细细一看,王奔认出来了,那是一个虫子!

王奔的脑子里“轰”的一声。还没等他从惊愕中镇静下来,只见那两个手指头轻轻地一合、一拈,王奔就觉得自己被捏死了。

王奔是两个月前到这个餐馆来打工的。王奔干的是杂工。

两个月前,王奔在另一家餐馆里干的也是杂工。每天择菜、杀鱼、洗盘子……他干得很卖力,也很顺手。日子就在王奔手下飞快地旋转着。

可是不久,那家餐馆就被拆除了。

那是一处临时性建筑。许多临时性的建筑都被拆除了。据说这座城市里的临时建筑大多是外地人的生存据点。拆除这些临时建筑,目的是整顿市容,但更重要的是为了清理外地人口。这座城市里的外地人实在是太多了。不知那家餐馆的老板苦着脸拖家带眷地去了哪里。树倒猢狲散,七八个伙计也只好各奔东西,而且很快就被淹没在这座偌大的城市里。几经辗转,王奔才在现在的这家餐馆落了脚,继续*他干**的杂工。

杂工的活儿很杂。但因为干得熟练了,王奔也就感到越发顺手、轻松。然而王奔却不让自己轻松。他知道,既然走进了餐饮这一行,做杂工不过是第一步。他不满足这第一步,或者说他不满足杂工那一月只有三百元钱的工资,他要往上奔。所以没事的时候,王奔就练切菜。师傅说练习切菜的最好办法是切土豆丝。他就一盆一盆地切土豆丝。开始的时候他切得很慢,也很差,有一次还切破了自己的手指头。渐渐地,他的动作就快起来了,刀下的土豆丝,也越来越匀细了。有时候,王奔还要颠颠勺。他炒出来的菜当然是内部人吃。但王奔却做得很认真,即便总不过是一些白菜豆腐而已,他也要左颠右颠,让勺里的菜翻出一种花来。王奔这么干着自己分外的活儿,减轻了别人的劳动强度,也提高了自己的手艺,别人高兴,王奔也高兴。

谁知现在却出事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客人竟吃出来一个虫子!

那小东西是夹在一棵油菜心里被那个女客人偶然发现的。不用说,这属于王奔的责任。而且,这几天老板就一个劲儿地告诉他,洗菜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王奔也真是觉得自己细得已经没法再细了,结果还是出了问题。

自恨倒霉之余,王奔又怨恨那个女的。想她也太矫情了,不就是菜上有个小虫子吗?又没咬着你的舌头,叫什么叫,跟刀捅了腚似的。这一叫可好,把满屋子人的目光都叫了过去,问题一下子就严重了。

说起来,餐馆里发生这样的事,也很平常。王奔在前一家餐馆干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那天有几个客人在吃饭。吃着吃着,手里的筷子就停住了。他们招呼老板过去,指着一个黑色的东西给老板看。老板看着那个东西,一愣,接着就拿过一双筷子,把那个东西一夹,放进嘴里,就笑了,说:“这不是一块炸煳的葱花嘛,我还以为是个苍蝇呢。”那几个人面面相觑,接着便释然一笑,继续喝酒吃菜。这时老板却躲进厨房里,“哇”的一声呕起来,呕得眼泪都出来了。王奔和伙计们感到莫名其妙,老板不悦了,“操,那是个苍蝇,你们还以为是个葱花呀。”不管怎么说,化险为夷,事情就这样被老板机智地搪塞过去了。

开始王奔还希望老板能把这个场圆下来。他躲在厨房的传菜口里,缩着头,偷偷地往餐厅里瞅。

他看见老板正对那个女的和扎辫子的男人说话。王奔听不见老板在说什么,但是一见老板那副点头哈腰的样子,就知道老板肯定是把错认下了。

王奔禁不住有些害怕。

果然,不一会儿,老板就用手指头把那小东西拈了起来,却没放进嘴里,而是径直走过来,无声地捅在了王奔的鼻子底下。

王奔浑身一软,就泥似的瘫了。

晚上一下班,王奔就被老板炒了鱿鱼。老板叫他的时候,王奔还希望老板臭骂自己一顿,哪怕是给他一个耳光都行。王奔知道,现在城里的活儿越来越不好找了。

可是老板不骂他,不给他耳光,也不给他工资,只从牙缝里挤给了他一个字:“滚!”

王奔不滚。王奔想要自己的工资。

“你丫的砸了我的生意我还没抽你呢,还要工资?”说着,老板胖脸上那两道浓眉已经像剑一样地立了起来。

王奔就怕了。王奔知道老板很凶,平时他连街道的工作人员和居委会的老太太都敢骂,再跟他讲理,说不定他真会抽你的。

王奔一怕,王奔就认了。

离开餐馆,王奔拖着自己的行李走在街上。天已经很晚,街上只有稀稀落落的行人。王奔还不知道自己该到哪儿去。

又想到那个女的那一声尖叫,想到老板那副嘴脸……王奔很气愤,也很委屈。他想哭。这时他感到脖子上痒痒的,像有什么东西在作怪。他伸手一捏,竟是个小虫子。“*你操**个大爷的!”王奔恼怒地骂了一句,使劲一捏,手上的小虫子立刻被他捏了个粉碎。

有风吹过来,树叶发出哗哗啦啦的响声。

王奔抬起头看天。没有月亮,也看不见星星。

正是落雨的季节。

有病

刘宝正躲在壁橱里哆嗦,被人抓鸡似的一把掏出来,当时脸白得像个死人。接着,一泡尿便顺着裤腿子哩哩啦啦地下来了……

事后,在场的伙计都嘲笑刘宝胆子太小。几个女服务员头抵头地在一起嘀咕了半天,头一散,就哄地笑了,说:“刘宝真好玩!”

秋子听说之后,哈哈大笑:“真他妈嫩!”秋子说:“刘宝,你丫的卵子是不是叫老鼠给咬了去了?”

刘宝满脸通红地争辩:“要是啥都没有,你有个卵子有什么用。”

同伴们笑了。觉得刘宝的话有一点道理。可是秋子一想,还是有点不对劲儿。就说:“傻×,你丫不是啥都有吗?你还怕个㞗哇!”

刘宝被秋子问住了。他挠着头皮,一时想不出应对的话来。

秋子是隔壁餐馆的厨师。他十五六岁就跑出来打工,在这座城市里已经混了七八年。现在,秋子说起话来常常带着本地人的口吻,不是“你丫你丫的”,就是一句话带出一个“你知道吗”。秋子现在的老板是城里人。城里人开餐馆,各方面有许多便利与优越。作为手下的伙计,虽说同是外地人,秋子在刘宝他们面前却处处都显得牛气。

每天没事的时候,两家餐馆的伙计就凑到门前,说说笑笑,听秋子山吹海聊。

这工夫,秋子像往常一样地坐在三轮车上,叼着烟,悠悠荡荡地跷着二郎腿。调笑了一通刘宝之后,秋子说:“操,哥们儿进去过多少次了,也没像刘宝这么 过。”接着,秋子就对坐在台阶上的几个伙计讲自己被抓进去的经历。秋子越是把自己说得神乎其神,刘宝就越是觉得在贬低自己。听着听着,刘宝就烦了,说秋子“净呲牛×”。

“操,听你这么一吹,好像警察都怕你似的。”刘宝说,“快拉倒吧你,你以为你是谁呀,整不出你屎来。”

刘宝的话很难听,一下戳了秋子的肺管子。接着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相互龃龉,到最后竟差一点打起来。

“算啦算啦,你们还是老乡呢。”伙计劝说刘宝。

“*巴鸡**那个老乡。”刘宝愤愤地说。

刘宝刚到这个城市里来的时候,就是被几个老乡给害惨的。那时,他一个人裹挟在潮水般的人流中被卷出车站。面对广场上的喧嚣与陌生,从没出过远门的刘宝感到有些无所适从。这时,刘宝想起在车上一个民工说过,离车站不远有个劳务市场,要想找活,就得先去那里。几经周折,刘宝才打听到那个地方。

果然,那里这一堆那一伙的,男男女女全是一些找活儿的外地人。刘宝刚来到人群里,就有几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小伙子走过来,问刘宝是不是想找活儿。刘宝点点头。那几个人告诉刘宝,说这里是*市黑**,有好多便衣在这里盯着,谁雇人就罚谁。他们叫刘宝跟他们走。这时,刘宝已经在那几个人的说话中听出了家乡口音,想不到一到这里就碰上了老乡。

刘宝高兴地跟着那几个人走去。一路上,几个老乡问这问那,刘宝一一做了回答。他们来到一条很窄的胡同里,那几个人就一下子把刘宝围住了,他们叫刘宝把身上的钱交出来。开始,刘宝还以为这几个老乡是跟他开玩笑呢。他说:“别闹啦,你们不是说帮我找个活儿吗?”那几个人一笑:“帮你找活儿?我们还没找到活儿呢,我们现在是想找点吃的,你快点把钱拿出来吧!”刘宝不想屈从,那几个人的脸就变了,问他:“你丫是想找活儿,还是想找死?”

刘宝害怕了。他把外衣兜里那几十块钱都零零碎碎地给了那几个人。要不是在裤头里还缝着一百块钱,在后来那一段找不到活儿的日子,他还不知道有多惨呢。当时刘宝都哭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作为老乡,那几个人会干出这样的事来。后来在这个城市里待久了,刘宝才知道,在一个人人都争着吃饭的地方,许多时候,老乡的观念其实早就淡漠得一文不值了。

后来刘宝终于找到了工作。这是一个外地女人开的餐厅。像许多初来打工的人一样,刘宝在餐厅里只能先做个杂工。杂工干活多,挣钱少,但管吃管住,对于多日流落街头的刘宝来说,他已是挺知足了。工作的时候,刘宝能吃苦,也积极,老板挺喜欢。

可有一天,刘宝却突然不见了。当时,老板和伙计都以为刘宝开了小差儿。就在人们差不多把刘宝这个人给忘了的时候,有一天,刘宝却突然又回来了。几天不见,刘宝又黑又瘦,看上去像个猴子。一问,才知道他是被民警遣送回了老家。

其实,这样的事并不奇怪。这么大一座城市,那么多外地人员,每天收容些个人也算正常,许多打工的外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所以伙计们只把刘宝的事当成了一种笑谈。开始还嘻嘻哈哈地问这问那,事后也就没人提起了。

谁知没过几天,刘宝就又出了事。

那天半夜,别的伙计都睡了,刘宝还趴在餐厅的桌子上写信:“爹、娘:你们好。我离家以后,第二天就回到了以前的饭店。我以为老板不要我了呢,没想到老板对我那么好。我那天是去药店给娘买药时出了事的,老板见我没有回去,以为我是自己偷着跑了,听说当时她还骂我,说河南人咋还真这么坏呀,刚拿到工钱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了呢?我一回来,听说我是被遣送回老家去了,老板就把那些天顶替我的人打发了,让我接着干。在这里都说东北人厉害,太凶。可我觉得这个老板挺好,讲义气,够意思。我一定给人家好好干。娘吃了那药,胃疼病好点了吧?要按说明接着吃,吃净了,我会邮回去。弟弟和小妹的学费,让爹先跟村里人借上。我开了工钱,就马上邮回去。千万让弟弟接着念书,别让他上这儿来。他太小,不够岁数,谁也不敢雇,这里抓得太严。别的不多说,我在这里工作顺利,一切都好,请不要挂念……”

刘宝打好了信的草稿。正要认真抄写,这时却听到一阵敲门声。

他敏感地意识到了什么,当时,刘宝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自己藏起来。他跑到了后厨,像只无头的苍蝇转来转去,最后,刘宝一头钻进了平时用来放行李的壁橱里。

壁橱很小,更禁不住刘宝的身体像筛糠似的哆嗦。

时间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

刘宝隐约听到了开门声,接着便是乱嚷嚷的说话声。有个人走到厨房里,一只手在墙壁上摸索了半天,终于“啪”的一声打开了灯。

厨房里没有人。只有一双鞋静静地放在一个壁橱的外面。

这时光着脚的刘宝,蹲在壁橱里已经哆嗦成一个蛋儿。突然,壁橱的门被拉开了。刘宝不敢动,也不敢抬头。最后被一只手像抓鸡似的掏了出来,还没有站稳,尿就流下来了……

其实,事情一点都不大。那几位民警不过是来查查这些外地人有没有“三证”。有的,什么事没有;没有的,带走。

就这样,就这么简单。

说起来,是刘宝自己把事情弄复杂了。本来,有了上次被遣返的教训,前几天,一回到这个城市,刘宝就把那些证一一办齐了。

这就无法不叫民警们生气。

“你有病啊?”

“没病。”刘宝嗫嚅道,他看看警察的脸,又说,“有病……”

这么一来,刘宝就把自己弄乱了。要不是后来有个民警发现刘宝尿了,说不定就把他带走了——因为:“有证你还藏什么藏?”

这可是刘宝怎么也回答不出的一个问题。结果,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刘宝却给人留下了一个“有病”的话把儿。尤其是隔壁的秋子,动不动就揶揄刘宝。开始,刘宝还红着脸辩解。后来谁再提起这事,刘宝就急了。

“谁再说我有病,*操我**他祖宗!”刘宝骂这句话的时候,人们发现那小子的目光是很凶的。

保姆

水秀是在“三八线”上被大阿姨领回来的。

“三八线”可不是朝鲜半岛上的“三八线”,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处劳务市场。前两年,那里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外地人。一条马路把人群分成两部分,马路以北是清一色的男人,马路以南则是清一色的女人,因此人们就把那条马路称为“三八线”。

“三八线”其实是一处非法的劳务市场,政府几次采取取缔行动,却因外地人众,不得根治。最后就把治理的措施转向了另一面:擅自到这里招工的,一律重罚。

那天,大阿姨推着自行车在“三八线”上走了两个来回,最后目光落在了一个小姑娘的脸上。大阿姨眨了眨眼睛,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大阿姨回头一看,微微地怔了一下,跟来的小姑娘笑了笑。她告诉大阿姨,她是从巴中一个小山村里来的,今年十七岁半。小姑娘说她叫水秀。

在挺长一段时间之后,大阿姨对水秀说,那天她相中的不是水秀,是另一个小姑娘。水秀就说:“我看你对她眨眼睛,就知道你是找人的。可那孩子却没反应。”大阿姨说:“就你鬼机灵。”

水秀就笑。

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家庭。一个老人,两个女儿,两个儿子。水秀就管那大女儿叫大阿姨,管那二女儿叫二阿姨,此外就是大叔二叔了。阿姨们都有各自的家庭,也不住在这个大杂院里,只有隔三岔五地才到这里看看。平时,这个家也就剩下水秀和老头两个人。

老头是阿姨们的父亲。据说以前是一个什么单位的处长,半年前死了老伴儿,正有意再续,自己却突然瘫了,瘫得一塌糊涂。

此前,大阿姨已经给他请过两个保姆。一个是老家里的亲戚,五十多岁的妇女;另一个是一个跛脚的男人。但是瘫老头却一个都不认可。刚一见面,他就嗷嗷地叫。他已经不会用语言表达什么,所能发出的声音只能是像牛一样地叫。

水秀来了之后,老头没叫。水秀就在这个家留下来了。

从此,在巴中的大山上放牛放羊打草的水秀,就在这座城市里过起了另一种生活。

侍候一个瘫老头,少不了有许多接屎接尿的麻烦。但是一个从贫困山区来的小姑娘,管吃管住,每月还能挣上五百块钱,怎么说水秀也知足了。

买菜、做饭、洗衣、热奶……每天,水秀都是轻轻松松地做这做那。然后,便推着瘫老头到附近一个公园里去遛弯儿。

轮椅碾着时光悠悠地流逝,转眼过了两年。

两年的城市生活,水秀发育成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大姑娘。每次上街,总有一些外地小子的眼睛在水秀的身上滴溜溜地转。那瘫老头在水秀的侍候下,也渐渐地恢复起一些生气。那生气主要表现在瘫老头的一只手上。原来,瘫老头的两只手几乎是不能动弹的,现在其中的一只已经渐渐地活起来了,在水秀的引导下,瘫老头居然能用那只手拿住饭勺,哆哆嗦嗦地把食物送到了自己的口里。水秀第一次协助瘫老头把这一举动演示给大阿姨的时候,把大阿姨的眼睛都看直了。接着,大阿姨便一个劲儿地搓手,那种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就像个孩子。

水秀也高兴。

然而,正是那只活起来的手,在给水秀减少了一些麻烦的同时,也给水秀造成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

水秀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瘫老头会用那只活起来的手去摸她。先是摸她的脸,接着是胸,再往下……水秀当然不从,不从,瘫老头就牛一样地叫,有时还把自己的脑袋往床头上撞,吓得水秀赶紧去扶,这一扶,瘫老头就像个孩子似的看着水秀,接着泪就流下来了。那副样子反倒比水秀还要委屈似的。

水秀不知如何是好了。

记得刚到这个家的时候,大阿姨就吩咐过水秀,叫她啥事都依着这个瘫子,要吃给吃,要睡就睡,想遛弯就推着轮椅去街上或公园里去转……这些,水秀都做到了,可是像眼前这等事水秀怎么能依着他呢?有几次,水秀想把事情告诉大阿姨,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张不开口。自己怕羞不说,水秀还是一个不愿意让别人尴尬的人。

后来一段时间,水秀真想辞了这份工作,不干了。可是,当她鼓足勇气,编个理由终于把话说出来的时候,大阿姨急得差点都哭了。

大阿姨说:“秀子,大阿姨哪点儿对你不好?”

水秀摇摇头。

水秀真的说不出大阿姨哪点儿不好。自从来到这个家,大阿姨就像对自家人似的对待水秀。除了每月按时付给她工钱,有时还给水秀买上一两件衣服。特别是今年春节,水秀回家过年回来以后,大阿姨对水秀更好了。那天,水秀一进屋,大阿姨一下子就把水秀抱住了,亲昵得就像见到了自己久别重逢的女儿。二阿姨也说:“你再不回来,我们都要去找你了。”

当时叫水秀好不感动。

其实,水秀并不知道,这可不是大阿姨二阿姨两个人的感觉。别看平时城里人总抱怨外地人太多,可是当许多外地人回家过年的时候,不过几天时间,许多问题就都来了:报纸看不到了,牛奶喝不上了,自行车坏了找不到人修,下水道堵了没人通,甚至有的公共厕所也脏得几乎进不去人了……总之,不知不觉中,这个城市对外地人有了太多的依赖,它已经离不开外地人,就像大阿姨他们离不开水秀一样。

水秀当然意识不到自己的重要,她只是觉得大阿姨对她越来越好。她想,如果真的不顾大阿姨的挽留,说走就走,水秀觉得从良心上也的确有点说不过去。

所以她还是留下来了。

只是,留下来的水秀已不是原来无忧无虑的水秀了。白天里她是照样做这做那,到了夜晚,水秀就老是有些担心,担心瘫子会用那只活起来的手去摸她。水秀是尽可能地让自己离那个瘫子远一点,可那瘫子总有一些正当的理由叫水秀靠近他。他要喝水,他要脱衣,他要撒尿……他用一种别人难以理解、只有水秀才明白的呜呜咽咽表达他的要求。他在水秀满足他种种要求的时候,常常把那只手伸向水秀。被水秀拒绝以后,那瘫子开始还无声地忍着,后来却一个劲地撞头,水秀一面生气,却不得不去拉他,要是碰个头破血流,不管怎么说,她不好向大阿姨交代的。水秀非常无奈。为了大阿姨,她甚至有过退一步的想法,摸就摸摸吧,一个瘫子还能咋的她了,反正又没人看见。可是当那只手终于达到目的时,水秀却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倏然涌遍了全身,不知不觉地,眼泪都流下来了。

“你死了吧你!”水秀在心里诅咒着。

水秀也只有诅咒了。

没想到,不久,那瘫子就真的死了——死于大面积的脑出血。那天,大阿姨二阿姨什么的都哭成了泪人。开始的时候大阿姨二阿姨并没有哭,脸上甚至看不出太多的悲戚。后来,她们看到水秀一个人躲在旁边无声地落泪,她们才禁不住哭起来。哭和笑一样,有时候是很容易传染人的。

大阿姨的脸已经哭得像个瓢儿似的了,她还想说话。她说:“……你看……你看……水秀都和……爷爷处上感……感情……了。”

大阿姨边哭边说,听起来就像个结巴子。

本来水秀不哭了,经大阿姨这么一说,她的泪水又流下来了,她抹了一把又一把,怎么也止不住。

其实,水秀自己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哭得那么伤心。

抽筋儿

自从有了外地人,这里的秩序就变了。

这是一条很古老的胡同。胡同两旁是清一色的灰瓦平房。这些平房被同一色的围墙分割开,又组合成一个个院落。院落大小不一,居住的人家也是三五户或七八户不等。从旧基础上,也能看出原有的格局,看出历史沿革在这些院落里留下的痕迹:大大小小的壁板房、砖头房,伴随着光阴流转,一寸一寸地挤过来。原来还算工整的天井被挤得歪歪仄仄了,走进去,给人的感觉到处是门。厨房,煤棚,仓库,还有的是某户人家夏天用来冲澡的淋浴间等。这么一来,它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大杂院了。院里的居民都是这里的老住户,其中也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现代化生活把年轻人的梦想带进了高楼大厦,上了年纪的老人似乎比较适合于住在这种古老的胡同,或者说,这种古老的胡同也比较适合老一点的人来衬托。原先的胡同是古朴的、安静的,一任时光在这里慢慢地流淌,从早到晚听不到一点喧闹。即使白天,胡同里也很少有人走动,尤其很少有年轻人走动。一个着装鲜艳的女子偶尔出现在胡同里,会让人觉得像那些老太太胳膊上的红袖标一样烫眼。在这里经常出现的,总是那几个老太太,她们戴着居委会发的治安红袖标,整日在胡同里溜达,或在自家门前的小马扎上坐着。大概因为老发现不了什么可疑的目标,她们显得寂寞,但她们却日复一日地坐着。深居在都市里,她们却被都市的主流遗忘了。这条胡同也被遗忘了。

后来,外地人就来了。

与平日那些抢刀磨剪子、收破烂儿和叫卖麻豆腐的不同,那些人都是踩着声音来随着声音去的,从不在胡同里过久地停留。后者则不。他们一来到这里就安营扎寨,不走了。同时他们还带来了各种生意。自从胡同口开起了第一爿杂碎店,紧接着,发屋、肉铺、烟酒以及公用电话等诸多行当也相继开进胡同里。胡同里原有的清静荡然无存。面对这种带有一点侵略性的冲击,最初,胡同里的居民,特别是那些戴红袖标的老太太,可都经历了一段极其复杂的心理过程。直到后来,才恍然把事情看开了:对这些外地人,与其阻挡不住,倒不如接纳更为实惠些。于是,渐渐地,他们把属于自己的房子,临街的一面,开窗扒门,改头换面,纷纷地对外出租。与此同时,自己却直往院子的深处后退。直到把后来扩张出的厨房重新挪回住室,把破烂卖掉,腾出库房,租给外地人居住为止。这么一来二去的,胡同的铺面越来越多,渐渐就变成了一条商业性的小街。

这些到这个城市里来的外地人不是为了梦想,就是为了生存。落脚在这条胡同里的人,差不多都属于后一类。他们有男有女,带着各自的乡音会集在这里。他们的谋生手段,也是与生存有着最密切联系的零零碎碎的小生意。鸡鸭鱼肉、青菜萝卜、香烟、油盐酱醋、水果、鞋垫、豆腐脑儿……五花八门。他们给胡同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给这里带来了动荡和不安。好像人一多什么事都会生出来。最常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摩擦。胡同里来往的人流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挽起一个疙瘩。不用看,准是谁与谁为一点什么事儿发生了龃龉。这样的争吵,要是发生在两个外地人之间,事情不大。人群里走出一位大妈,或者一个爷们儿,上前问个详细,两下里一劝,原本僵持不下的两个,一看有了台阶,便往往会收敛起怒目,口气也渐渐软下来。虽说心里不服,既然不再争吵,事情也就算结了。要是两个城里人发生了争吵,情形也大体如此。不过,这类事情如果发生在外地人和本地人之间,就要复杂一些了。一个外地人推着个破自行车在人流里行走,不小心碰了一个城里人的腿,事情就出来了。外地人连声道歉,那个城里人却只咬一口理,甭说对不起,我就是问你丫想干什么!道歉不行,回答不出来也不行。真较劲,也真麻烦。碰上这样的主儿,你不服软才怪呢。

当然了,不服软的也有。比如烧饼。

烧饼已经在这条胡同里待了两年多了。这里的居民和在胡同里长期做生意的人差不多都认识他了。他有一个挺怪的名字,叫丁排房。这种奇怪的名字,往往会给人带来一生的麻烦。好在这里的人都不怎么叫名字的。在这里,卖豆腐的被称为“豆腐”,卖香油的被称为“香油”,卖烧饼的丁排房也就被人称为“烧饼”了。这种称呼,说起来似乎也是从旧城人那里沿袭下来的传统,比如“爆肚冯”“小肠陈”“茶汤李”什么的,现在还被人叫得挺响。但“茶汤李”和“茶汤”到底是有些不同。前者有一种品牌意味,而后者则只不过就是一种称呼罢了。

其实,作为一个到城里谋生的外地人,烧饼是不计较人们怎么称呼他的。他只是每日里在一个街角上做烧饼,卖烧饼。他的烧饼有咸甜两种,色黄、酥脆。说起来应该属于苏皖一带的小吃,但是烧饼却分明是西北人。山西,还是内蒙古?差不多的口音,不细问,是不好加以分辨的。烧饼其实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为人应该算是老实憨厚的那一种。他的烧饼摊儿每日里摆在街角上。一个特制的铁板方炉,一张带抽屉的条桌。桌上放着玻璃橱,里面摆着金黄的烧饼。有人来买烧饼时,不见烧饼的影子,如果是熟人,就会自己拿一只烧饼,把一张五角的纸票放进桌子的抽屉里,你走人就是了。不熟的,喊一声烧饼,东张西望着,烧饼就从附近的什么地方回来了。若还是不见人影,旁边卖杂碎的人就过来了,一面给客人付烧饼,一面给烧饼收钱。忙活了一通之后,少不了要骂几句烧饼。正骂着,一抬头见烧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正站在杂碎的身边,憨憨地笑着。他年纪在三十岁左右,长得又瘦小又窝囊,样子有些猥琐,整个人往那一站,还不如他的烧饼摊儿显眼。可就是这个不起眼儿的男人,那天却差一点把一个城里人给杀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烧饼来说却是一个非常倒霉的日子。那天,小街像往常一样,人来人往,热闹而又平静,没有什么不愉快的征兆。但事情还是发生了。烧饼骑着自行车去街口的米店里买油,没出几米,突然被一辆桑塔纳车追了尾,连人带车地被弄了个前抢。烧饼刚从地上爬起来,桑塔纳上的人也下来了。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人长得白胖,格衬衫,板寸头。一看就是个本地的主儿。他先是弯下腰去,用手抹了抹桑塔纳与自行车接触的地方。只是一道小小的白印儿,手一抹,那白印便不见了。板寸这才立起身来,看着跟前的烧饼,问他丫是怎么骑车的。老实说,当时,如果烧饼什么也不说,可能就没事儿了。如果烧饼说一句对不起,可能也没事儿了。怎么说呢,即使他不懂得什么“无声胜有声”的道理,也应该明白:一个是“京A”桑塔纳,一个是没有牌照的破自行车;一个是白胖子,一个是黑瘦子;一个是本地主儿,一个是外地人……其差别,是何等悬殊啊!然而烧饼还是说话了,不但说话了,使用的竟还是一种反驳的口气,还带着浓厚的外地口音。而且,脸还涨红了。他说,你撞了人,还问我怎么骑车的?这下,事情就变坏了。

板寸的手指头像枪一样差不多就顶在了烧饼的鼻子上,傻×,胡同这么窄,你还骑个破车在中间晃悠,螃蟹呀?我没撞死你丫的算便宜你了,*他妈你**想怎么着?

你说我想怎么着?

我叫你闭嘴!

你讲不讲道理?

道理?*妈的他**,哎,你是不是找挨抽呀你?

你凭什么抽我?

我就抽你怎么着?

说着,板寸的巴掌真的过来了。只是,架势拉得有些过大,让烧饼有了防备,一侧身,便轻巧地躲过去了。板寸没能击中目标,于众目睽睽之下似乎有点尴尬,接着便恼羞成怒地冲出人群,疯了似的,东抓西挠,终于找到一块砖,拿在手里,跑回人群,怒道,今儿我非拍死你丫的!这时,一些围观者,包括刚才还比比画画劝架的两个人,见此情状,也禁不住往后退去。拉架是需要讲究一点火候儿的,这样剑拔弩张的阵势,显然已不合时宜。用当地的话说就是,您哪,远着点儿闪吧,小心弄您一身血。再说烧饼,这时候眼瞅着板寸拿着家伙朝自己扑过来,再看看旁边,又没有人阻止板寸。形势万分危急。这个又瘦小又窝囊的人,霎时吓得毛发倒竖,转身就跑。

这时候的板寸,其实应该见好就收。把手里的砖扔掉,再骂上几句“装孙子”,或者“傻×”什么的,开车就走,完事儿。自己也算是赢了。谁知板寸竟没能把自己收住。相反,烧饼的逃跑,却越发助长了他的威风。他只知道逃跑是一种恐惧,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恐惧,人有时候反而会变得更加勇敢。

事情的结局来得十分突然。当板寸眼看着烧饼跑进了旁边的肉铺,并气势汹汹地追过去时,烧饼已经迎面从肉铺里跑了出来。板寸一下子愣住了。大概他想都没有想到,这个瘦弱的乡巴佬怎么会一下变得如此面目狰狞。只见他一手拿一把尖刀,明晃晃地逼视着板寸:你动我一下看看,我不捅死你个鳖养的!烧饼大声叫道。他站在那里,浑身颤抖着,眼睛猩红,听声音就像是要哭了。这一回,板寸没有吱声。板寸往后退了一步。板寸又往后退了一步。一直退到那辆桑塔纳前,扔了砖,抖尘土似的拍了拍手,嘴上嘟哝一句什么,才拉开车门,开车走了。走出几米远后又停下来,从车窗里探出个板寸脑袋,恶狠狠地冲着烧饼道,有种你丫给我等着!

烧饼没有吱声。“京A”已经在街角上不见了,他还怔怔地站在那里。肉铺的主人跑出来和他要刀。他还是一动不动。你小子真想杀人哪你?卖肉的上来夺他手上的刀,烧饼还是不撒手。卖肉的怔怔地看着烧饼,操,人都没影了,你还掐着刀子干啥?烧饼这才松了手。他顿觉嗓子发干,浑身酸软,差点瘫到地上去。

您瞧了吧?现在的人就这么野蛮。可不是嘛,吵起架来就动刀。这些外地人,野着哪……围观的人一边议论,一边散去了。小街又恢复了原有的热闹和平静,人来人往,像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过。

烧饼回到街角上那个赖以谋生和栖身的几平方米小屋里。不知道怎么的,两只手老是抽筋儿,几个指头好像变成了磁铁,待着待着,就吸到一块去了,掰都掰不开……

枪手

枪手木然地站在过街天桥上。桥下是环绕这座城市的一条主要马路。现在,晚高峰时间已经过去,路上的车流量却仍然很大,流速也快,居高临下,甚至分不清它们的种类。只见红黄两色的车灯在他的胯下往来穿梭,浮起潮水一般呜呜的响声。

枪手曾经非常喜欢这样的氛围。来到这个城市之后,每当路过这样的天桥,他总要在桥上停留一会儿。凭栏而望,车流喧哗,一种大都市的气息扑面而来,会使他蓦然生起一种说不出的心潮澎湃。

可是现在,枪手已经丝毫找不到过去的感觉。一腔难以排遣的郁闷,把眼前的一切都变得虚幻了。虚幻的东西,对于枪手已经没有意义。他看着眼前的一切如同他没看着一样,他站在桥上就同他没站在桥上一样。他之所以要到这个过街天桥上来,是因为他要等待巴刚。巴刚不来,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干什么。

以往的枪手可不是这个样子。每天成堆的汉字等着他去码,忙得他撒泡尿都像是有人追,没等尿利索便匆匆收起,弄得裤裆里老是湿着。那时候他是多么想有一点空闲,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轻轻松松地喘口气,多好啊。可现在,除了无处消磨的空闲,除了一腔说不出来的无奈,他还有什么呢?他觉得什么也没有了。

要是有枪就好了。他想,即使改变不了世界,也要给一些人改一改活法儿,让他们收敛一部分嚣张的气焰。至少不能像现在这个样子,他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也太牛×啦。

可是枪手哪有枪啊。

他只有一支笔。这个时代有笔是不能教训人的。相反,倒常常被别人教训。他就是在一个国有企业里因为老改不了舞文弄墨的毛病,又受不了上司的教训,才一气之下跑到这座城市里来的。这是一个多元化的中心城市,当然也是文化的中心。想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中心的时候,是何等踌躇满志。谁知生活却轻而易举地教训了他。当他背着自己过去发表的厚厚一摞作品,到处去敲一些大小报刊的门而被统统拒之门外以后,他才明白,文化中心一点都不缺少文化人。或者说,一点都不缺少像他这样边缘的文化人,尤其是外地的文化人。总之,没有三拳两脚的真功夫,要想挤进这个中心,谈何容易。

不过,他还是在这座城市里留下来了,边缘人也有边缘人的活法儿。而且他后来发现,这样的边缘人也绝不止他一个。他们几乎已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走进这个群体你会发现另外一个世界。他们中有男有女,有行为艺术家、歌手、钟点工、人体模特、自由撰稿者,以及流浪诗人……他们住在城市边缘那种廉价的地下室里,吃咸菜,啃面包,有的甚至一连几天吃不上一顿饭。他们有的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两年,有的只住了三五天就走了。人是一拨儿一拨儿地换,但原有秩序却一直在延续。他们或昼伏夜出,颠倒黑白,或没日没夜地练声、看电视、作画、睡觉、喝酒或掐着空肚子写作,或谈情说爱,偶尔还会有人打架。窄小的房间里,方便面、酒瓶子、报纸、书、脏了的衣服,随处可见。床上摊着总也不叠的被子,二手电脑旁边插着成堆的劣质烟头……他们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叫作“折腾”;把工作叫作“发展”。谦虚点的说法,是在前边再加个“瞎”字,叫“瞎折腾”。你小子这些日子忙什么呢?没正事儿,瞎折腾呗。老兄在这发展几年了?还不到一年呢。

这么折腾来折腾去的,就发展大了。有人成了某某行当的高手,有人发展成了某某圈子的名人,有人甚至折腾出了房子和汽车。成功者成功之后,远离了这样的环境,到中心里去发展了。留下来的,在榜样的身上吸取了无穷的力量,继续折腾。

一晃,枪手已在这个城市里折腾了两年。他先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接着又写过二十集的电视连续剧,都失败了。后来,他就写旅游指南,编小学生作文描写辞典,写别人的传记。再后来,还是电视剧……当然,这一切都是根据别人的策划去做。完成之后,由别人去修改、去包装,最后该出书的出书,该拍戏的拍戏。但无论书还是电视剧上,是没有他的名字的。他的名字只配给那些名人去垫脚。他心甘情愿这么做,是因为由此可以得到一部分报酬。在这座城市里,以此谋生的人很多,他们统统地被称为“枪手”。他们有成功,但更多的是失败。而这个文化中心里太多的机遇,却总能让那些失败者往往来不及舐干自己的伤口,便又匆匆上阵了。这样的情形,差不多就是他枪手生涯的全部写照。两年来,他曾流落过街头,挨过饿,受过冻,遭遇过抢劫。拼了几个月的命写出的东西结果却被书商涮得拿不到分文。还因没有这个城市的暂住证,让警察带到郊区筛过一个星期的沙子。这一切,让他体会到了以前所经历过的所谓痛苦其实什么也不是。但他都坚强地挺了过来。这一次就不同了。说起来令他难以启齿,作为他老板的那个书商,不但占有了他的女友,还一脚把他踹到门框上,脑袋都碰起了一个血包。受此凌辱的枪手,这一次是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气了。因此,他才在这里等待巴刚。

天色渐渐黑下来。过街天桥上已经没有太多的行人,他们不时地从枪手眼前走过,匆匆的步履叩击桥面,使钢筋桥体发出微微的震颤。一个男人慢慢悠悠地走过来,低沉着声音,叫魂似的叨咕着:*听窃**器,*听窃**器……他显然是冲着枪手叨咕的。见这个人毫无反应,便凑到了枪手的跟前,先生,要不要*听窃**器?滚!枪手正在心烦,一瞪眼,把那男人吓了个仄愣。那人连忙躲开,走出好远才嘟哝了一句,横什么横,有病呀。枪手没有听到,否则他会追过去的。虽说枪手平时是个从不爱打架的人,可现在他却真想打架。打别人或者被人打,对于现在的枪手来说都是一件痛快的事儿。这时候,一对情侣走过来,在距离枪手不远的桥栏边上站住了。他们看着桥下的车流。哇噻!女的说,这么多车呀。男的说,可惜没有一辆是属于我的。想得美,有了车你还不得更神呀。你不同样神吗?男的说。女的哼了一声,我神什么。男的说,没事的时候我就拉着你到处兜风,不神吗?到时候呀,你不知拉着谁去兜风呢。听声音还真有点酸了。男的笑了,你再说,我把你扔下去。女的说,你不敢。你说我不敢?男的问。你就不敢。你看我敢不敢……听不到声音了。枪手禁不住往那边看了一眼。男的正用胳膊去拢女的肩膀。女的刚侧过脸来,就被男的亲了一下。一来二去的,两人便抱在了一起。

枪手赶紧转过头来。想不到热恋中的男女有时候竟如此相似。旁边发生的一幕,几乎就是枪手曾经有过的重复。只是,这样的重复已唤不起枪手半点幸福的感觉。相反,他的心又一次被刺疼了。

要是有枪就好了。枪手又一次恨恨地想。枪手这么想着的时候,眼前便渐渐地闪出一张面孔。那是一张看起来文质彬彬其实却隐藏着一种兽性的面孔。那面孔只闪过一丝慌乱便平静了,平静中甚至透出一种得意,一种无所谓的样子,就那么在沙发的靠背上仰着,那上面所呈现出的意思非常明白:我就是干了,你想怎么着吧。于是,枪手便举起了枪,他对着那张面孔,小心瞄准,然后扣下扳机。“叭”的一声,整个世界便被他打碎了。然而,毕竟是一种虚拟的把式,在心里经过无数次的演绎,已经不能使枪手获得最初时的快感。这一次他甚至没有听到枪响,没看到那张面孔肝脑涂地的景象,就已经回过神儿来。现在,他只能为自己的无能而感到深深的懊恼。他恨透了自己,恨自己当初不该到那个书商的门下去寄生,恨自己不该把女友也推荐给那个书商去做什么“录入”。枪手曾把认识这个女友看作是他到这个城市以后的最大收获。她文化不高却那么灵气,她来自乡村却那么清秀。他知道自己是从骨头里喜欢她,却不知道他喜欢的别人可能也同样喜欢。悲剧发生后,枪手都快疯了。但是除了砸烂一台电脑,他没有丝毫的能力去对付那个驴高马大的畜生。那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家伙平时都让枪手感到畏惧,现在,即使他没有畏惧了,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要想把这件事摆平,他知道只能去找巴刚。虽说巴刚是个让他不太喜欢的人,但想想,两年来在这个城市里结识的人中,最义气的、能以复仇者的身份出场的,也只有巴刚了。然而巴刚是个行踪不定的人。他不配手机,也不带BP机。如果在他住的地下室里找不到他,鬼知道他去了哪里。枪手已经在这里等了他两天。以前他住在这里的时候,每次到城里去,回来时都要经过这座天桥。他相信巴刚总有在桥上出现的时候。

桥下的车流在夜幕中已经变成了霓虹灯的河流。枪手木然站在桥上,他想起什么似的,往旁边看了一眼,那对黏黏糊糊的情侣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这时,有个女人凑到跟前,问他要不要光盘。枪手刚想喊她滚开,这时他发现那女人的身后还站着一个小女孩儿,四五岁的样子,脏兮兮的,一只手牵着那女人的衣摆,在怯怯地看着他。枪手知道这些人都是外地人。但他不明白,这些卖光盘的女人为啥不是牵着个孩子就是挺着个大肚子呢?这简直是个谜。绝对黄,保你好看。女人纠缠起来。其实枪手知道这些人的把戏。说是什么什么盘,可是你买回去一看,不是什么也没有的空盘,就是名不副实的破碟。话又说回来,就算真是什么什么……黄盘,现在的枪手哪还有那份心思?他恨恨地想,真人真景儿的都看过了,我还去看你那个破盘?去去去,好看你自己看去吧,离我远着点!枪手都快烦死了。

天更晚了一些。还是没有巴刚的影子。桥下的车流小多了,空气却依然闷热。沿着马路看去,西边的天幕上,一道火线般的闪电划过之后,隆隆的雷声在滚动。这个城市进入盛夏以来还没有下过一场真正的透雨。每日里车水马龙,路面腾起的粉尘增加了空气的重量,黏糊糊的,叫人透不过气来。真该下一场大雨,枪手想。让大雨淋成个落汤鸡似的,对于他现在的心情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无能复仇的人,有时往往会以自虐的方式来取得内心的平衡。事发后,枪手曾薅过自己的头发,捶打过自己的脑袋。昨天,就在这座桥上,有一会儿,枪手甚至产生过一跃而下的想法。当时他把自己翻在空中和落到地上的情景都做了充分的想象,想象的结果是他退缩了。不是害怕,他是觉得不值。一口恶气不出,就不明不白地死去,这算什么呀。他决定必须等待巴刚。

一想到巴刚,枪手就有了信心。他想只要找到巴刚,收拾那个孙子简直易如反掌。他已经做好打算,等巴刚把事情给他摆平之后,他会马上离开这个城市。别人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吧,从此他将不再属于这个城市。其实,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城市。

桥面上已好半天不见一个行人。也许是雨前的征兆加快了行人回家的速度,也许是因为夜的确是有些深了。

期待的雨却没有落下来,雷声也越滚越远了,空气还是那么沉闷。枪手喝了几口矿泉水,瓶里的冰坨早就融化掉了,喝到嘴里热乎乎的,已经没有丝毫的凉意。枪手的腿又有点发麻了,他只好站起来活动。两天来他就是这么坐一会儿站一会儿地交替着自己。活动了一会儿,枪手又坐下了。现在已是深夜,坐在桥的台阶上好像有点不太合适。过桥的人从那一端走过来,只有走到下桥的拐角处才能看见他。先前的时候,一男一女从这里经过时,突然发现这里坐着个大活人,那女的还被吓了一跳。可是枪手却只能坐在这里,因为桥中间没有什么台阶可坐。

巴刚一直没有出现。枪手多少有一点着急。他想巴刚今天肯定要回来的,他又想那家伙今天说不定不回来了呢。有那么一会儿,他差点失去信心。可是一想到那张兽性的嘴脸,想到那天他闯进办公室时撞见的沙发上的那一幕,枪手就想杀人。正是一种想杀人的力量支撑着他的耐心,枪手才在这里苦苦地等了两天。现在他又一次稳定住了自己。

但是,等人的滋味真不好受。不知过了多久,枪手又焦躁起来。这一次,为了分散一下精力,他开始在心里数数。他想要是数到一千,还等不着巴刚,他就走。他一、二、三、四……地数起来。当数到八百的时候,枪手便开始放慢了速度。并且始终低着头。他有意不朝行人过往的地方去看,是幻想着等他数到一千的时候,一抬头就会看见巴刚正朝他走过来。然而没有。枪手想走,又有点不太甘心。要是我刚走巴刚就回来了岂不是白等了两天?他决定再来一遍。他想这一次巴刚肯定会出现的,结果却同上次一样,仍然没有巴刚的影子,甚至看不到其他的行人。路上的车也是半天不过一辆了。夜幕好像压得更低了,连路灯也被黑暗挤成了昏黄的一团。

枪手终于坚持不住了。妈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喂狼了不成。他禁不住在心里骂起巴刚了。失望、恼怒,同时伴随着自责。他痛恨自己无能、窝囊。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了,还得找别人去摆平。你白活了二十五岁了,你还算个什么男人!他决定不再等什么巴刚了。毕竟半年多没有了联系,谁知道现在的巴刚是个什么样子。能不能像过去那样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真是难说。说不定早就被生活教训得老老实实了呢,你还在这儿等人家去给你*仇报**,你蠢不蠢呀。枪手给自己的退步寻找着理由,再用这理由来嘲讽着自己,说到底,却还是有点生巴刚的气。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枪手是真的不想等了。

可是,现实生活似乎总喜欢给人一点小小的错位。枪手喝净最后一口矿泉水,正犹豫着该不该把手里的瓶子扔在桥上。突然间,桥那端响起一个女人的叫喊,抓贼,快抓贼呀……与此同时,嗵嗵的脚步声从桥上飞快地响过来。这时候,坐在桥拐角台阶上的枪手,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把腿一伸,就见一个人影顺着前面的桥阶滚了下去。枪手想都没想便一跃而起。就在他到达地面的同时,滚在地上的人也爬了起来。枪手刚想扑过去,那人一转身正好与他打了个对面。如果说这一瞬间留给枪手的不是一个梦,至少他已不能确认它的真实,还没等枪手叫出声来,一把锋利的*首匕**已经刺进了他的肚子里。

哭啥

现在人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地球便显得越来越小了。不说在国内,你到了犄角旮旯都有可能会遇上熟人。就是走在纽约的街头上,被人猛不丁拍了一巴掌,大概也算不上是什么天方夜谭了吧。说不定,拍你的人,就是你们村子里惯于偷鸡摸狗的王二也未可知呢。

……

几年前,我初到京城的时候,曾担心人生地不熟的,会感到寂寞和孤独。可没过多久,光是老乡的电话就记了一大串子。

就想,京城并不遥远啊。

当然,有一大串子电话,却不一定有太多的联系。或者说,大多经过一两次见面之后,便疏于往来了。忙,是个原因。感情基础是个原因。性情或趣味上的差异大概也是原因吧。

总之,在这个城市里的老乡中,与我经常交往的,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人。

老陈算一个。

老陈比我大几岁。过去,我们曾在同一个煤矿上坐机关。他在工资科,我在宣传部。业务上没有联系,人也接触得少。只记得,那时候的老陈很瘦弱,很谦卑,甚至有些唯唯诺诺。与人相处,有一点老是拱手托举别人的意思,让年纪比他小的人也会产生一种优越感。挺舒服的。

不久,我从矿上调到局里。此后,好像再没见过老陈。

……

一晃,时间就过去了十几年。十几年不是个短时间,世事发生了多少变化哇。这期间,我在局机关这里那里的,像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个部门。最后,又从那里辗转到京城。几经周折,与妻子在一条胡同里开了一家餐馆。人事奔波,岁月蹉跎。老实说,我早把过去的许多人和事给忘了。

去年春末的一个早晨,我去餐馆时,一个服务员正和收废品的人在为着几毛钱争执。哪里想到,那个人竟是老陈!

惊讶替代了尴尬。当时,老陈和我都十分意外。这毕竟是在人海茫茫的京城啊。

我把老陈拉进餐馆。老陈有点忸怩,只坐了椅子三分之一那么一块地方。说,真是的,我做梦都没想到这里的老板是你呀。

原来,老陈几年前就来到了京城。眼下住在城郊,每天蹬着板车到城里收购废品。

我问老陈,怎么样,还不错吧?

他笑笑说,嘿,凑合着闹吧。比不了你这老板哪。

老陈谦卑不减当年。人也还是那么瘦。唯一看出的变化,是眼角上的皱纹明显地多了。

没说几句话,老陈便站起身要走。我留他吃饭,他却死活不依,说还有十几家餐馆的废品没去收呢。临出门,竟把几张零票放在吧台上。

我说,干什么呀老陈!几个破瓶烂罐,以后你只管收走就是了。

老陈说,那怎么行,都是做生意,该咋着是咋着。

拧不过老陈的固执,我只好不再与他去推让那几张皱巴巴的毛票了。

我送老陈出门。很窄的胡同里,老陈蹬着板车走了。车上的废品掩住了老陈的大半个身体。从后边,只看得见他的头部,一抻一抻的,远去了。

我立在那里,一时怅然,人生无常啊。

再次见到老陈,是半年后的事了。

那时,老陈已不再蹬着板车到处收购废品。他在城郊租了一个院子,雇了四五个伙计。

先收,后卖。是一个专门做废品生意的老板了。

那天,是老陈主动跑到餐馆来找我的。

我们都很高兴。坐了大半个下午。喝了许多酒。

老陈能喝酒。半两的杯子,一抿,便下去一半儿。好在他并不将我。他喝干了,也不作声,就沉默着再把酒满上。当时,我觉得老陈心里装着许多事情。但老陈不善谈,自尊心也很强。看出这一层,我说话便多了几分试探。他自己不提到的事情,我不会直接地去问他。总怕碰疼了他什么地方。

知道老陈的一些事,都是在后来的一些酒桌上,他断断续续,像挤牙膏似的挤给我的。

那次之后,我和老陈的交往就没有中断过。十天半月的,他就会跑到我的餐馆来。他忙的时候,进来打个腰站就走。没事,我们便喝上几杯,扯一扯。有时候,老陈还硬把我拉到别的餐馆去“坐坐”。老陈不是那种有了几个钱就禁不住抖擞羽毛的人。他请我,大概是想还我的人情吧(虽说没必要,但我却觉得他挺仗义的)。

老陈来北京是万不得已。用他的话说,他是先“下岗”,后“下床”。

老弟,我是个受过大刺激的人啊。那次是老陈请我。他把眼睛都喝红了。

他说,下岗我倒没怎么在乎。下岗的也不光是咱一个。别人能活,咱就不能活?叫我咽不下这口气的,是我那倒槽的老婆。*妈的他**,她不该让我下床呀!

老陈告诉我,那个女人和他打打闹闹地过了十几年。也和另一个男人好了十几年。满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但老陈不知道。他总觉得两口子,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沿的?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闹才是祸害呢。哪知道,那个男人的老婆一死,她就彻底和他摊了牌。

末了,就这么蹬蛋了。老陈说,你说,那地方我还能待吗?

我点了点头。

老陈呷了一口酒,感慨起来,说道,我活了四十多岁,从参加工作起,就盼望有个公出机会,到首都看看……没想到第一次到北京,我是被逼出来的啊。

……

老陈初闯北京那一段,日子最惨,几近乞丐。四十多岁的人,找活干,没人要他。又没钱。夜里凑到火车站,连个椅子也占不上,只好倚着墙,站在那里。仰头儿,磕头儿,像睡虫似的,一阵一阵打盹儿。后来,不知怎么就转悠到郊区去了。终于在一个私人养猪场找到一份活儿,几句话谈妥工钱。老板出去撒尿了,回来时,见老陈已睡成了一只死猪。怎么也叫不醒,老板害怕了,心想,这是个什么人哪,死在这里可就麻烦啦。

于是,叫来两个伙计,胡乱地连扯带喊。半天,老陈才惺忪开眼睛,却一时回不过神来……老陈告诉我,当时,他以为眼前那几个人又是警察呢(他在地下通道里睡觉,曾被警察逮住过一回),爬起来时,一个劲儿地磕头作揖。

我笑了,你不是在瞎编吧?

老陈说,没有的事儿,我能编得出来?

可是,老陈在猪场里只干了两个多月,就和那里的猪呀,人呀什么的,“拜拜”了。

你是不知道,戗不住劲呀!老陈说,他干的活儿,是每天到城里拉泔水。猪场距城里有条街有四十多里,白天不让走,晚上走早了也得在城边等。直到天黑到八九点钟的时候,才能蹬着脏兮兮的三轮车进城。到固定的、已经付过钱的几家餐馆去,打烊之前,收了泔水。往回返,边走,边歇,回到猪场,差不多天已经亮了。

我说,是辛苦哇。

老陈说,辛苦,咱倒是不怕。你看吧,在北京这个地方,能站住脚的,一个是有能耐,要不,你就得能吃苦。咱没能耐,不吃苦,行吗?

我认真地点点头,觉得他的话有道理。

关键是生活不好。老陈看着我说,在猪场你知道我天天在盼什么?杀猪!谁知盼了两个月,才知道猪场不杀猪,卖活猪呀!老陈自嘲地笑了笑,夹一口菜放进嘴里。然后,表情又认真起来,说,养猪的人,吃不上猪肉,不是和早些年种地的人挨饿一个道理吗?让人心酸哪。

我乐了。

老陈说,也不是我嘴馋。穷人坐下个坏毛病,几天沾不到腥儿货,就全身没劲儿。千八百斤泔水,几十里路,蹬不动哇。

老陈离开猪场后,就开始收废品了,一干就是三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承包了一处*迁拆**工地的废品,雇用了几个伙计,折腾下来,竟赚了不少。接着他就办了个废品站,做上了老板。

我问过老陈,想没想过买房。朋友对我说,在北京这个地方,只有买了房,才会结束那种漂浮感,否则,你永远都是个外地人。

老陈摇摇头,说,不。我不会在这里买房的。

我说,为什么?

老陈说,我不喜欢这地方。人太多,乱乱叽叽的,闹得慌。空气也不好,再说,连个家都没有,买了房子,也只能在那凉粥啊。

我说,有了房子,自然就会有家嘛。

老陈说,房子和家不是一回事。

我明白老陈话里的意思。这些年,他漂泊京城,人走家也搬,一直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这期间,他和一个干钟点工的安徽女人有过一点瓜葛。但老陈却不想与那个女人结婚。用他的话说,见面时,好像干柴烈火,事一过,又觉得没意思,特没意思。

……

老弟,我闹心呀。

那天,也是在酒桌上。老陈已经进入状态了。老陈的状态是,几杯酒下肚,你就觉得他有点醉了,又似乎没醉(因为喝到底,他还是那个样子。像一锅夹生饭,怎么也煮不熟;像一壶温暾水,怎么也烧不开似的)。这样的人,在酒桌上,是比较难*倒打**的。

我说,钱多了是不是都闹心?

你别耍我了。我说的是真话。说完,老陈长嘘了一口气,眼睛好像被什么东西拉直了。

我不得不严肃起来。

老陈离婚时,儿子才五岁。胖乎乎的,极可爱。老陈舍不得儿子,想要儿子的抚养权。

他跟老婆谈判。老婆似笑非笑,只扔给他一句话,他不是你的种!说完,牵着儿子的手回娘家了。老陈愣在那里,心好像被什么给弄碎了。夜里,他咬着被角,流着泪无声地哭了一夜。

最后的结果是,儿子、房子,都判给了老婆。家里没有什么存款,电视机、洗衣机、冰箱、衣柜等,也都是些不值钱的旧家什。老婆带着弟弟妹妹等娘家一干人来收房子了,叫他把所有的东西,统统搬走。老陈不搬,也不动,只是直直地看着倚在老婆身边的儿子。以前,他老觉得儿子长得哪地方都像他。这一回,越看,越没有像他的地方了。老陈的眼睛都快冒血了,他当时只想把儿子掐死。看到老陈面目狰狞的样子,他老婆害怕了,牵着儿子一个劲儿往后靠。小姨子也是。只有那个 包小舅子,自己给自己壮着胆儿,岔了声似的,大声质问他,你想干什么?!

老陈什么也没干。最后,他站起身来,就在那一干人闪开的缝隙间,一甩袖子,走了。

我问,家里的东西呢,你没要?

老陈说,没要。

我说,一点没要?

老陈说,一点没要。我是净身儿出的。我就是想让他们看看,我姓陈的是条汉子!

我暗想,老陈就是带着这样的想法来闯北京的吧?

去年秋天,老陈回了一次家。老陈是“独苗”,父母均已去世。其实,家已经不存在了。老陈回家的目的,显而易见。

临行前,他到我餐馆来了。看他那身整齐的行头,我逗他,说,老陈,衣锦还乡啊!

老陈笑了笑,不置可否。

几天后,老陈却揣回一肚子沮丧。

没想到,那小子过得那么滋润哪。

我知道,老陈是说他原来那个老婆的男人。老陈告诉我,他两年前开了一家小煤窑,现在是当地有名的大款。

老陈说,那孙子姓梁,人们都叫他“梁百万”。也不知是“两百万”还是*妈的他**“梁百万”……说到这里,老陈一脸的疑惑。

老陈回去后,住在过去一个关系不错的同事家里。他很想看看儿子。同事的妻子,以一个女性的柔肠,自告奋勇地去找老陈原来的老婆。

那个女人,心挺硬。开始,她不同意。好说歹说,最后是看在同事妻子的面儿上,才勉强允许可以把孩子领给他见见。但时间不能长,最多半小时。

儿子已经十岁了,个头比原来高了半截。见面后,不管老陈叫爸,也不吱声,就站在那里忸怩。老陈给他两千块钱。儿子不接。最后,老陈硬是把钱塞进他的口袋里。

在父子关系上,老陈想了半天,无法找到话题。就问儿子,读几年级啦?叫什么名字?这一回,儿子回答得比较干脆些了。他说,读二年级,叫梁志刚。老陈一听就火了。心想,不叫爹倒也罢了,还把姓也改了。个*种杂**!一气之下,他把那两千块钱要了回来。儿子一走,老陈又后悔了。

老陈说,唉,他毕竟是个孩子啊。

老陈告诉我,当时,他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恨不得一头撞死……

当天晚上,老陈便匆匆地登上了返程的火车。

回到北京,有苦没处诉,老陈便跑到我餐馆里来了。说完后,一边喝酒,一边流泪。极委屈,又无奈的样子。

我劝了他几句。话说出来,自己却觉得很俗气。也很苍白。

不说了。就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

这一次,我们喝了很多酒。结束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老陈有些过量了。舌头、腿,都有点不太好使了。

一出门,竟差一点摔倒。

我放心不下,执意送他回郊区。

在出租车上,老陈折腾了一路。一会儿吐,一会儿撒尿。把司机都烦死了,却也没办法,哼呵地叹着粗气。老陈全然不顾。该怎么折腾,还怎么折腾。有一会儿,他还呜呜地哭了。

他说,老弟,你笑话你老哥吗?你老哥窝囊呀。*死操***妈的他**……

也不知道他在骂谁。

好歹到了住处。一下车,老陈便软塌塌地站不住了。我和两个伙计像绑架似的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他架到屋子里,放到床上。老陈一句话没说,就酣然入睡了。

我嘱托那两个伙计,叫他们照料好老陈。我就告辞了。

一个伙计把我送到院子里。院子很大(只有远郊才有这样的院子吧)。各处堆放着不同的废品。一大堆酒瓶子、易拉罐什么的,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清辉。说不出是空灵,还是凄凉。

返程的路上,我和出租车司机谁都不说话。

闷了半天,司机才憋出一句,您哥们儿?

老乡。

他哭啥?

没啥。就是喝醉了。

丫怎么这操性!挺大个爷们儿,喝不了您甭喝呀。好,整个儿一傻×。我还以为家里死人了呢。操!

我斜了一眼司机,真想揍他。

但是,我没有。

那是个驴高马大的家伙。况且,我毕竟坐着他的车。

纸灰

我开的餐馆是在一条胡同里。胡同很窄。两旁是清一色的老式住宅。胡同也不太长。一端是一条宽阔的马路,一端是一条商业街。繁华得很。人从胡同里走出去,豁然开朗,如同进入了另一世界。

不愿意走出去,也行。

胡同里什么都有,餐馆居多,都是很小的那一种,六七张桌子,三五个伙计,生意却蛮好。中午或晚上,饭口时间一到,这里那里,颠勺的声音咯啷啷山响。把胡同里炒得芳香四溢。客人进进出出的,很是热闹。

除了餐馆,胡同里还有一些别的生意。比如,修自行车的、掌鞋的、理发的。卖菜的也有,卖肉的也有……

此外,还有一家杂货店。

店面很小,经营的也都是一些不起眼儿的小商品。有日用百货,儿童小食品,还有香烟、雪糕、电话卡、蝇拍儿、创可贴等,全得很。走进去,转身三百六十度,周围全是小商品。想起平时在家里用一支笔或换一双鞋还要找腾半天哪。这么多的零零碎碎,人家就能记住每一种东西的位置,还有它们的价钱,真叫人佩服。

店主是一对夫妻。男的叫民子,接近三十岁,面目棱角分明、黑,也瘦。女的要白净得多,高个儿,嗓音好听,而且温柔。他们有一个女儿,三岁左右,白白净净的,翘着两只小辫子,敢说话,声音清亮活泼,很可爱的样子。

先前,我和民子一家并不熟悉。后来我总到小店里买烟、买打火机什么的,长了,就顺便搭讪几句。

民子一家是梅河口人。

梅河口是吉林省东南部的一个小城市。有一年我去东北时曾路过那里,时间正是初冬,一场雾凇把那里的百草万木染得一片洁白。壮观极了,那才是真正的“千树万树梨花开”呢。

为了看雾凇,我特意在梅河口住了一夜。因为这点缘故,我和民子的关系竟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不知道这属于一种什么样的情结。

后来我才知道,民子的家住在农村,不在市里。

民子说,要是在市里,我就不会跑到这里来了。说完脸上掠过一种淡淡的苍凉。

我没说什么。人在他乡,各有来因啊。

……

一个晚上,秋雨绵绵。本是个喝酒的好天气,我的餐馆里却空无一人。

没人也好,清静。

我就把民子拉过来,两人对酌。

与许多咋咋呼呼的东北人相比,初识民子,我觉得他性格多少有些内向。熟了,才发现他挺好说,直爽中还透出几分幽默,挺逗的。

几杯酒下肚,民子的话多了。也兄弟多了。

他叫我“大哥”。

他说,大哥,你知道我为啥到北京来吗?

我说不知道。背井离乡,各有来因啊。

他往前凑了凑,说,大哥,实话告诉你吧,我身上有命案啊。

我一怔,狐疑地看着他。

民子笑了,说,不过你不用担心,咱手上没有人命。就是杀了一条狗。

他喝了一口酒,感慨地说,不过,那可真是一条好狗啊。啥品种,咱不太知道,肯定挺名贵的。你没见过,特别好看。短腿,长毛儿,小脑袋,浑身棕红。你一抬手,它就跳。它以为你手上有什么好吃的呢,直上直下地跳。一跳,一落,全身的毛全蓬开了,像一团火球似的……

我说,你为什么杀它呢?

他说,那是村长家的狗!村长欺负我爹,我就把他的狗给整死了。

民子说,他爹就是死在村长手上的。他爹先前是砖厂的会计。人特老实。村长净在他的账上鼓捣事儿。倒不是什么大钱,但他爹却老怕有一天自己会跟着吃挂,就趁村里改选,把事儿向上头来的人反映了。谁知屁事儿没当。村长还是村长,倒是他爹的会计叫村长给撸了。当时厂长都为难了,说那叫他干啥呢?村长说,出窑也行,推砖坯子也行。就这活儿,干就干,不干就玩*巴鸡**蛋去!妈的!

民子说,那可是砖厂最累的活啊。开始的时候,我爹一天干下来,浑身的骨头都像散了架子。你说,我爹快六十岁的人了,能戗得住劲吗?

我点点头。问他爹干没干。

干了。民子说,我爹是个要强的人。我不叫他干,他不听。硬是像小伙子似的,一个人去推砖坯子。那天,我看他佝偻着腰,吭哧吭哧推车的样子,心想,这赶上过去受改造的“四类分子”了!一来气,我过去就把他的车给掀翻了。我爹愣瞅着我,嘴角哆嗦着,半天,啥也没说,就弯下身子,一块一块地去捡地上的砖坯子。我看见我爹流泪了,当时,我的手指头都要攥断了,疯了似的想打人。可我却不能去打我爹呀。我一拳砸在自己的脑袋上,嗡儿一家伙,差一点晕过去……

我忍不住笑了。同时心里觉得有些酸楚。

民子说,到最后我也没拧过我爹。他还是去。结果,没几天,就一头扎到砖垛子空里去了。后来又在医院里躺了十九天。至死,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窗外,秋雨潇潇。

雨丝飘在玻璃上,一道儿一道地流下来,一派迷蒙。

民子说,他父亲死后,他还去告过村长。他也不想让村长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只想在父亲的医疗费上能得到一点补偿。结果,叫人失望。用民子的话说,一点甜酸儿都没找出来,官官相护哇!

母亲早亡。父亲又掏干了家底儿。民子决定到北京找一条生路了,他把可怜的一点家当,能卖的,卖。不能卖的,送人。行李也打好了。行前,民子没忘了去给爹的坟烧几纸钱,培几锹土。

民子告诉我,就是这时候出了事的。

他扛一把铁锹回来时,在村头上碰见村长正和他的狗纠缠呢。大概是那狗想跟着他走吧。村长正摆着手,商量它回去。见民子从前边走过来(两人早就不犯话了),村长的口气一下子就硬了,是不是想找死呀你!我上北京(民子说他也不知道村长是不是上北京),你还想上北京?你给我滚回去!*你操**个妈的!

那狗还真通人气,听村长一骂,果然转过身去,颠儿颠地往回去了。

民子说,当时他都走过去了。可是走着走着,突然觉得不对劲儿呀,*妈的他**,他哪是骂狗,他是在骂我哪!这么一想,民子不由回头看了一眼,当时,村长已经骑上自行车,快没影儿了。前边,那条狗还在颠儿颠儿地走着,并不时回过头来看一眼民子。民子的心思一下子就坏了,心想,你不是村长家小祖宗吗,我整不了村长,我还收拾不了你?他轻轻地,非常友好地叫了一声“贝贝”(村长家的狗叫“贝贝”)。贝贝还真的停住了。民子再叫(声音更温柔了),那狗竟摇晃着尾巴跑过来啦。

民子说,它还以为我有什么好吃的给它呢,结果,我一铁锹就劈那去了……

民子把村长家的狗打死后,挖了个坑,就地儿埋了。回到家,一通忙活,最后,把行李往肩上一抡,带着老婆孩子,走人!

民子说,坐上火车,我才觉得后悔。你说,我打死个狗干啥?它毕竟是个哑巴牲口哇。

我无言以对。

他说,后来我又一想,打死就打死了。去*妈的你**吧。谁叫你投错了主呢。算你倒霉,活该呀。

我说,村长知道这事吗?

民子说,怎么不知道。我正埋狗的时候,叫张二×碰上了。他笑了笑,啥也没说。当时我就知道,他非坏我的菜不可。你不知道,张二×就是顶替我爹的会计。他把老婆都给村长用,这事儿他能不告诉村长?*他操**个祖宗的。

民子又说,他告诉了也好。听村里一个亲戚讲,当时,村长差一点没把眼珠子气蹦出来。他咬牙切齿地在村子里放风儿,说不管谁拿住我,都有重谢。说实话,我倒不怕那个*巴鸡**村长。关键是他那几个儿子,无事不干,个个像牲口,惹不起呀。

我说,有机会的话,我就举报你。看那个村长能给我什么重赏?

民子凄惨地笑了……

到了北京以后,几经周折,民子才开了那家杂货铺。生意也算过得去,但是,整天乐乐呵呵的民子,其实一直没走出那件事留下的阴影,就连春节,他都没敢回老家。

去年春天,一个从省城来的朋友在一家医院做心脏造影手术时,出现了心衰。人被急救过来之后,我和他妻子战战兢兢地在医院守候了一天。到了晚上,朋友渐渐脱离了危险。朋友的妻子便几次三番地催促我回家休息,说如果有事,她会马上给我打电话。

我租住的那个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没有电话。所以,夜里,我就一直没有关手机。

手机没关掉,人也就差不多是一半在醒着。似梦非梦中,那个小东西突然揪心地奏起了音乐。

我一骨碌爬起来,去摸手机时,心都哆嗦了。

电话却是民子打来的。

谢天谢地,这时候你还没有关机!

我说,你快吓死我了!怎么这么晚了还打电话?

我和老婆孩子都被收进来了。你得想法儿捞我们。

我问他因为什么被收进去的。

不为什么,是我们半夜里出来……咳,算啦,三言两语的说不清楚。总之,你要帮我一把儿。不然,我们就被遣返了。

我问他,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告诉我他在什么地方。说完,电话就挂断了,像是有人在催促或者被人制止了似的。

民子给我出了一道难题。可我又不能不管。

放下手机,我失眠了。

把民子一家弄出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这之前,我差不多把电话本都给翻烂了。最后是朋友托朋友,拐了不知多少道弯儿,才找到一个正主儿。

朋友的朋友,把电话打过来说,你去吧,那个警察也是个写小说的。

谢天谢地,那一会儿,我差点没喊出小说万岁来。

一路上我都在想,如果警察都喜欢写小说,多好哇。可是,一见到那个写小说的警察,我还是禁不住有些害怕。看来,警察还是大于小说啊。

是个三十岁的小年轻。

我怯怯地报上家门。笑笑地递上烟。

写小说的警察对这些好像都不感兴趣。只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他叫我先交钱,后放人。

我厚着脸皮说,能不能不交钱,或者少交点?

他说,那可不行。我一个小人物,哪有那么大的权力哇。您说是不是?

我没有吱声。

我觉得我脸上的表情都硬住了。

……

民子倒是知足,一见到我,激动得什么似的,土黄着脸,一个劲儿地阿弥陀佛。

我觉得事情办得不太理想(几百元的罚金哪)。

民子表示,这就谢天谢地了,否则人数一够,就被装进车皮,遣返了。

他说,要是那样的话,就更*蛋操**啦……

民子的媳妇立在一边,红着眼圈儿,对我笑了一下,就转过脸去,空空地看着别处,一语不语。民子的女儿却燕子似的扑到跟前,拉住我的衣角,说,伯伯,你怎么也来啦?

我说,伯伯接你们回家呀?

她拍着两只小手,蹦蹦跳跳地说,太好啦,太好啦,我们回家喽……

晚上,我把民子一家请到我的餐馆吃饭,算是给他们压惊。

民子很感动,但只喝了几杯,便不想喝了。说是准备一下,晚上还得去烧纸呢。

民子一家就是昨天夜里去烧纸时,被夜查的联防人员碰上,带走的。

我问,还要去烧?

民子点点头,说,大哥,今天是我爹的忌日啊。昨天没烧成,今儿个说啥也得去烧上几张。不然,我爹还不得在那边骂我呀。

民子的媳妇说,我们那疙瘩,有个习惯。人在外地,逢亲人忌日,或过年过节,不能回家的,就到十字路口,烧几张纸儿。算是寄钱。管事不管事儿的,也算是尽个心思吧。

出于友情,也是被民子和他媳妇的一片孝心所感动。我决定陪民子一家去烧纸。

我们是小半夜打车出去的。这一次民子不敢就近了。车已经跑出了三环,民子还不停说,再走走,再走走……

终于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民子让车停住。让媳妇把睡着的女儿喊醒。一家人下车了。

我坐在车里,摇开车窗。

夜幕下,一座城市睡着了。空空的十字路口,像一场谢了闹剧后的舞台背景,呈现着一种憩息状的安静与神秘。民子这走走,那转转,终于在一个(看来是他认为比较合适的)地方站住了。

他往四下里看看,然后,把纸放在了地上。

他跪下去了。

他媳妇也跪下去了。

三岁的女儿,却在后边站着。声音娇脆着,妈妈,怎么还烧纸呀?

我们这是给爷爷寄钱花。

爷爷在哪儿?他不是死了吗?

是呀,他在东北。

东北是哪儿呀?

东北是咱家呀。

妈妈……

女儿还想问什么。却被民子吼住了,嘞嘞个啥?你给我跪下!

……

纸已经点着了。火苗儿瑟瑟地蹿起来。一家三口,剪影似的跪在火光里。高一句,低一句,男一句,女一句,同时,还夹杂着一个稚嫩的童音(像是民子和媳妇的回音)——在深夜里,缥缥缈缈,断断续续地传过来了——

  爹,我们给你寄钱来啦。

  爷爷,我们给你送钱来啦。

  爹,你不要舍不得花呀。

  ……

夜幕里,火光瑟瑟。纸灰在飞。谁的泪水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