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狱文**:清王朝恐怖的控制民众思想的手段

*字狱文**是因文字的缘故而引发的罪案,它作为我国古代文化*制专**政策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各个朝代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如宋代的苏轼乌台诗案就比较典型者。而清朝*字狱文**,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世界历史上极为罕见、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文化恐怖制度。清代统治者为防止和*压镇**知识分子和民众的反抗,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构成冤狱。自顺治开始,中经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历时140余年,对民众控制极严。

*字狱文**:清王朝恐怖的控制民众思想的手段

戴明世(1653-1713),字田有,号药身,安徽桐城人。幼时家境相当贫寒,但他从小非常刻苦上进,力学古文不辍。由于孜孜不倦的追求,戴名世年未及弱冠即善为古文辞,二十岁起就开始授徒以养亲。康熙48年(1709年)以殿试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在京供职,参与明史馆的编纂工作。没有想到仅仅干了两年多,就因他早年喜欢研读野史、遍访明朝遗老所著的《南山集》这本书惹上官司,书中记录有南明桂王时的史事,并且多处引用南明年号,被御史赵申乔参劾,以“大逆”罪下狱,两年后的1713年二月初十 (3月31日)被乾隆下令处死,死年六十岁。此案株连数百人,震动儒林,当时政界和学术界的知名人士如桐城派开山鼻祖方苞、侍郎赵士麟、淮阴道王英谟、庶吉士汪汾等三十二人都被牵连其中。《南山集》里还引用了方孝标(顺治六年即1649年进士)所著《滇黔纪文》一书中关于明末清初史录,彼时方孝标已死,也被掘墓戮尸,亲族受牵连处死及充军者甚多。

*字狱文**:清王朝恐怖的控制民众思想的手段

《维民所止》是另一起*字狱文**冤案,查嗣庭原为内阁学士、礼部侍郎,1726年因雍正认为“江西大省,人文颇盛,须得大员以典试事”,于是指派查嗣庭出为江西学政,主持江西乡试。主考查嗣庭引用《诗经》中“维民所止”为考题,被人诬告为“雍正去头”,(“雍正”二字去头即为“维、止”二字,想象力丰富不?)雍正龙颜大怒,因查嗣庭已经吓得在狱中自尽,被罪获戮尸,满门抄斩,家族被株连者达几十人。据说多疑的雍正接到举报后,也觉得查嗣庭有可能心怀不满,故意出这样的考题。但他并未就此动手,因为仅凭四字定罪,恐怕人心不服。于是便密令搜查其宅,翻出查氏两日记,从中找出“罪证”,这才正式开刀。查嗣庭在日记中认为《南山集》所记只是一些客观史料,并无大逆不道之处,牵连被诛这么多人实在过分。这样,便犯下“同情逆臣”之罪。

*字狱文**:清王朝恐怖的控制民众思想的手段

在严厉的肃杀氛围下,不得已,清朝文人“发现”了《考据学》这门学问,只好“明哲保身”,“尚友古人”,向故纸堆里去钻了,以此作为研究学问、规避是非的手段。考据学是一种治学方法,又称考证学或朴学,主要的工作是对古籍加以整理、校勘、注疏、辑佚等。清朝文人对此门学问简直是痴迷了,经过锲而不舍的钻研而大有建树。对于考据学,梁启超在“概论”中有几句扼要的话:其治学之根本方法,在“实事求是”,“无证不信”,故纸堆里找事干,悲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