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贞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其财产线索和具体去向!

梁丽贞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法院举报其财产线索和具体去向!

(2022)粤0606执1110号-梁丽贞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梁丽贞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77****3225

户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南沙村新村北巷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22)粤0606执1110号

立案时间:2022年1月18日

执行依据:(2021)粤0606民初1146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481252.72元及相应利息

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会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执行风险警示:顺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立案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其债务偿还能力。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757- 29823956、0757- 23311985

联系人:叶法官、高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