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组织人事报》2024年3月29日第5版刊发
《云南怒江 “十小创业”促增收》

春暖花开时节,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丙中洛镇的石门关观景台,游人如织,好不热闹。“摊点就在家门口,每天能赚200元左右。”在小推车前销售羊肚菌的村民张春健说。在丙中洛镇,共有26辆外观统一、经营规范的小推车分布于各观景台,售卖怒族毯子、独龙族马褂等特色产品,每月能为摊主带来不低于3000元的收入。
“小推车”是怒江州实施*党**建引领“十小创业”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针对部分群众土地不多、有老有小又不能外出务工,导致增收乏力的问题,怒江州积极拓宽创业增收渠道,出台*党**建引领“十小创业”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扶持群众发展小作坊、小民宿、小商店、小摊点、小菜园、小果园、小圈舍、小货运、小商贩、小回收“十小创业”。目前,第一批“十小创业”试点达1608个。
立足全州低收入居民、脱贫人口中未就业和就业不稳定群体,“十小创业”由村*党**(总)支部直接领导、具体实施,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量力而行,综合分析研判创业项目可行性,采取“*党**员或致富带头人+脱贫户”的“1+1”或“1+N”方式合作经营,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3+1”结对帮扶,降低群众创业风险。
在资金上,村集体可给予3万元以内的还本免息资金支持,相关银行推出“十小创业共富贷”等;政策上,对涉及审批*证办**的予以代办快办,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提供消费帮扶、组织创业技能培训等,为创业群众提供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扶持保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作者:怒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