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余华语录 (文城余华好看吗)

刚刚读完余华的《文城》,或许是从小上语文课,被要求总结中心思想的训练作祟,我下意识地去想这部小说究竟想表达什么样的主题。是突显关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义,还是讴歌对于爱情的执着,还是……?这些在小说里都有,可又没有一个能够构成小说的主题。

于是我上网去查,发现人们对于这部小说的看法真是五花八门。其中,说余华江郎才尽的大有人在,太多人在拿《文城》与《活着》做比较,比较的结果大多是:《文城》远没有达到《活着》的水平。我记得一篇书评的题目里包含这样的字眼:“疲惫的写作者”。此外,还有许多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他们的评论读起来让人感到如坠云里雾里,实在让人记不住,在这里,我不再赘述。

还是先说一说:《文城》写了怎样的一个故事吧。

余华的文城主要写了什么,文城余华风格

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

《文城》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民国初立的年代。

一个富家少爷林祥福在家里邂逅了一对上门求投宿的陌生男女。这对男女号称是兄妹关系,正在赶往京城,因为天色已晚,想在林祥福家借宿一晚。这对兄妹说他们来自一个南方的小镇——“文城”。那一晚,他们留宿在林祥福家里,第二天,哥哥一个人独自上路,把年轻貌美的妹妹小美留在了林祥福家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林祥福对小美渐生好感,就娶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小美为妻。善良质朴的林祥福将存放在墙壁隔层里的巨额家族财富展示给了小美。此后,小美就携带着林祥福将近一半的家产不辞而别。

小美走后,林祥福逐渐走出“家财被盗”的伤感,准备重新开始生活。就在这时,身怀六甲的小美再次来到林祥福的家,还告诉林祥福,她怀着林祥福的孩子。林祥福问小美被她带走的“小黄鱼和小黄鱼”到哪去了?小美沉默不语,她只说要把孩子生下来。林祥福再次接纳了小美,并给了小美更正式也更隆重的婚礼。

孩子生了下来,是一个女孩,等到女儿满月后,小美再次不辞而别,只是这次,她没有再带走林祥福的任何财产。

林祥福带上女儿,开始了寻找“文城”的漫漫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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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林祥福循着婴儿的哭声为女儿找奶吃,父女俩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叫做溪镇的地方。林祥福逢人便问:“知不知道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可没有人知道“文城”,人们告诉他:“这里是溪镇。”林祥福一路走来,他觉得溪镇人的口音是与小美和她哥哥的口音最像的,溪镇女孩穿的木屐跟小美穿的木屐一个样。于是,林祥福决定在这里等待小美。

林祥福在溪镇结交了好友和创业伙伴陈永良一家人,在溪镇开始了他的异地创业。凭借精湛的木工手艺,林祥福跟陈永良合作开起了木器社,并成了溪镇的富户。在溪镇,他的女儿长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但近二十年间,经过无数次的寻找,他没有找到小美。

那个时代里,“军阀混战,匪祸泛滥”。林祥福在去解救溪镇的商会会长顾益民时,死于土匪的刀下。最后,林家的佃农田氏兄弟用板车拉着林祥福的尸体走上返乡的路程。

返回的途中,载着林祥福的板车路过十七年前就长眠于地下的小美的坟墓,那是两人最后的交集,也是这个关于“寻找”的故事的结局。

对于时代的描摹:军阀、匪患、雪灾

《文城》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非常动荡的年代里,而故事主要展开的地点就在溪镇。

军阀混战,溪镇人为了不被战败的军阀游勇搞得家破人亡,在商会会长顾益民的带领下主动优待来对付军阀。他们敞开大门,奉上丰盛的餐食、有组织的*院妓**,和不菲的军费。 对于这些情景的描述,不失余华式地夸张与怪诞,有着一种独特的喜剧性,从中可以看到一些姜文《让*弹子**飞》电影中呈现出的感觉。

此外,匪患也是小说中以很大的篇幅来写作的内容,小说的主人公林祥福最终就死于土匪张一斧之手。余华还花了很多的笔墨来写土匪的酷刑。

“张一斧上前两步一脚踢翻顾益民,土匪一拥而上,先给顾益民‘压杠子’,把他的双膝跪地,用棍子压上,左右两个土匪各将木棍端起来使劲踏压而下,又给顾益民‘划鲫鱼’,剥下顾益民的长衫和衬衫,在他的胸前背后用利刀划出一个个斜方块,还用辣椒面撒在顾益民鲜血淋漓的身上;最后用竹棍插进了顾益民的肛门摇动起来,土匪告诉顾益民:‘这是‘摇电话’。’”

据说,书中所写到的雪灾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女主人公小美即死于为了祈求雪灾尽快结束的祭拜活动,这情节看起来,虽然有着人物“赎罪”的意味,却让人觉得十分吊诡。

“阿强说他热了,脱下棉袍,女佣说她热了,脱下棉袄,白茫茫的空地上很多人都在脱下棉衣棉袍。小美也感到身体越来越热,她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她解开棉袍上的布扣,让棉袍敞开,仍然感觉很热,她脱下棉袍,解开里面的衣服。

这时候小美看见了女儿,女儿张开嘴对她嘻嘻而笑,女儿嘴里有两个白点,门牙生长出来了。小美泪流而出,这两行眼泪是她身上最后的热量。”

余华变得温情多了

我多年前读过余华的《活着》、《许三观*血卖**记》、《第七天》,最突出的一个感觉是“短”。作者的句子都是短句,全文基本没有煽情的赘述,整部作品的篇幅也很短,薄薄的一小本。我还记得多年前,在一档读书节目中,主持人对余华说:“看你的作品,感觉你手里拿着的不是笔,而是枪,你把你笔下的人物一个个全都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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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以前的作品,能让人强烈感觉到他的愤怒,他跟这个世界关系紧张。据说,陈年的酒之所以更加名贵,就在于时光能悄然褪去酒的辛辣,而令其味道醇厚、甘美。我隐隐约约觉得这类似的变化似乎也发生在余华的身上。

许多人都说余华江郎才尽,我却觉得这部作品,余华写得很下功夫。他铺陈开故事,以更为舒缓,也更为细腻的笔触来描摹,并且显然在作品中融合了更为丰富的史料。我觉得大家之所以更喜欢《活着》,是因为《活着》更为残酷,大家看多了“喜大普奔”的电视剧,于是觉得残酷才更接近生活的真相,强烈变化的命运变迁,让《活着》主人公富贵这个人物更有张力。

《文城》里,主人公虽然最终以客死他乡的悲剧结尾,但总体还是很幸运:尽管小美卷款潜逃,可没有拿走他所有的财产,还不顾一切把女儿留给了林祥福,而且最终在忏悔的内心纠缠中死去;在溪镇,林祥福还遇到了重情重义的陈永良一家人,在土匪劫去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时,他们不惜以自己的儿子换回林百家,在得知林祥福被土匪张一斧杀害后,陈永良为林祥福报了仇;还有林祥福老家的长工田氏兄弟,他们一心看护着主人家的土地和家宅,并且诚恳地奉还林祥福离家期间林家土地上的收入。这些,都太过理想化了,传奇般的情节,削弱了故事的悲剧性,让人觉得老套、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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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活着》又何尝不是杜撰呢?当我们在现实与文学中兜兜转转,以为阅尽了人事,又参透了人心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人与事,超出了我们原有的认知。

写到这,我也不想再纠缠《文城》的中心思想了,当我们向文学作品叩问意义的时候,可曾想到过上帝总让人莫名地来到世上,又经常让人不可预料的死去呢?

就把《文城》当一段故事读一读,还是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