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意外》主要讲述的是李雨燃(杜镁纶饰)是一名律师,过着形影单只的单身生活,但对此她并没有任何不满。就在她即将踏上出国深造的旅途,一场意外车将她带进了另外一个时空。
在那个时空李雨燃是一名全职太太,和丈夫张涛(陈坤饰)结婚多年,两人共同抚养着儿子和女儿。起初,大变的生活令李雨燃非常反感和不适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真正懂得了美好生活的意义,同时找回了真实的自己。
这部电影整体来说,比较偏向温暖生活化,但其实仔细观察你便会发现,里面有不少片段值得人深思和探讨,这也是钢笔今天想要结合王振华一案来说的目的。
■某些律师“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定义
自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一案一审判决后,相关热度却并没有消退,反而讨论越来越激烈。
基于此案多方面的影响,大多数公众都认为给王振华的判刑太轻了,才五年,应该多判几年。而他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却不这么认为。俗话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据说收了王振华1200万代理费的陈律师为其所做的“无罪辩护”供词,引起了众人强烈的舆论声讨。
而王振华在配合警方做笔录时,每次的话也都不一样。
第一次:他说根本没碰过这个女孩;
第二次:他说他抱过这个女孩;
第三次:他又说自己把手放到女孩的大腿上了;
第四次:他承认自己亲吻了女孩的脸,然后把这个女孩抱到大腿上了。
警方曾经反问拒不认罪的他,你之前不是说自己没有动过这个女孩吗?
而辩护律师陈有西说:“王振华从无恋童癖和*虐性**待取向,他嫖娼从不找16岁以下的少女”,还说“王振华5分钟内不会对女孩做出那么大的伤害”,此言一出,遭到众人的嘲讽和质疑。

如果没有这些表现,那他为什么要跟周燕芬合谋呢?如果没有,为什么还要单独带陌生女童来酒店呢?你带她来做什么呢?
对于作案时间问题,也有人反问他,猥亵罪有法定时间吗?你认为猥亵罪时间需要多少时间?用手指侵害女孩阴道,需要几分钟吗?
同时,陈有西的“无罪辩护”声明中,还被专业人士指出32处语法错误以及3处法律常识错误。我只想说,为了给犯罪人辩护,这位早就丢掉道德底线的律师已经开始“慌了”。
这辩护的场景与《美好的意外》中有一幕非常相似。影片的开头,以女主角李雨燃代理的一件青少年强奸未遂案开始,李雨燃作为被告的律师,性格冷漠的她无视被性侵女孩的痛苦和无助,而且还想进各种办法帮助被告逃脱法律的制裁。
她与原告之间的对话足可以证明她有多么冷漠,多无情:“首先你们证据不充分,其次打官司要钱要人要时间,你们有什么?”

原告的妈妈说:“你有女儿吗?你没有孩子吧?你怎么能够这么没有人性啊?”

对于李雨燃说你怎么证明,这就不是小情侣打闹呢?女孩反驳说她只是跟朋友去玩,根本就不认识他。而李雨燃只是纵容原告得意地说:“你说不认识就不认识啦?”


最后,李雨燃还下了狠招,对原告说:“我知道名声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有多重要,事情一旦闹大了,他们不过赔点钱,季晴川的前途仍旧大好一片,可是你女儿呢?”
原告母女两人哑口无言,最后无奈妥协。
再说回来,尽管两个案件结果有所不同,但是,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其一,王振华与影片中这对母女一样,仗着有钱,根本不把法律看在眼里,犯了罪不认错,然后靠出高价找律师摆平就行。
而且过程中青年一直玩手机,脸上充满不屑和讽刺,她母亲则是一脸瞧不起。我想王振华和二人差不了多少。
其二,就是不一样的“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陈有西和最开始的李雨燃一样,他们才不管对方犯罪没犯罪。
心理学中,有一个词称为“阿伦森效应”,是指随着奖励增加导致态度积极的心理现象。
在她心里,根本不认为原告有错,因为原告可以给她很多的钱,以至于她走出法院看到检察官时,得知女孩要闹自杀时,她还信誓旦旦地说是女孩的心理素质不好。
而陈有西,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也非常贴切,从他想方设法为王振华辩论的时候,也能看得出来,女童被侵犯、被猥亵对他来说无所谓,他才不管道德不道德,对女童的影响大与不大,他只关心自己的代理人能不能全身而退。
从心理学角度认为,如果一个人成年以后性格冷漠,那么他的家庭氛围也是缺乏关爱的。在剧中,因为长辈对李雨燃的忽略和缺乏必要照顾,让她极度没有安全感,所以她对任何人都是铁石心肠。
那不知道陈有西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也跟自己家庭环境有关系呢?还是,只是单纯被金钱迷惑了双眼,早就丢掉了该有的职业操守呢?
■当原告和被告身份切换,你会怎么做?
剧中,李雨燃成功解决了这个案子后,开车回家,准备收拾出国进修要用的东西。可是在途中却因为一场意外车祸而来到一个奇怪的中转站。随后她被奇怪的站长骗去了另外一个时空。
在那里,李雨燃由一名精英律师变成了邋里邋遢,整天围着孩子转、家务转的全职太太。她愤恨、不满,最后还是渐渐接受了这样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
谁知有一天,她的女儿星星被男友强奸未遂,双方由此开始调解、辩论,气氛剑拔弩张。只是,李雨燃的身份从刚开始的被告方,转换成了原告方。
对于女儿被人*辱侮**,对方却不当回事,盛气凌人不说,还想靠钱解决。已经融入母亲这个角色的李雨燃感到非常生气!她气律师没有人性,气律师“胡说八道”。

而对面的辩护律师,说了李雨燃之前说过的同样辩词。她说:“你们没有证据,怎么证明这件事是强奸,而不是情侣小打小闹呢?”
还说这件事最好不要闹大了,毕竟名声对女孩子很重要。


平复心情的李雨燃想起了自己是律师的时候,也是坐在律师那一方,也是这样跟原告说的。那一刻,作为一个母亲,她深刻的理解了作为母亲的痛苦和无助。
在王振华猥亵女童一案中,女童的母亲为了讨回公道,惩罚犯罪的人,她和代理律师也多次上诉要求重新审判,加重刑期。
身为一个公众人物,做出如此恶劣、影响极为严重的事,只判5年太轻了。众多网友还表示,相关法条存在很多漏洞,惩罚条例也太轻,对这种人加重处罚才能以儆效尤,因为近年来这种事屡见不鲜。
比如,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鲍毓明侵犯14岁的养女案件,也是和王振华一样是公司高管,有钱有权,全身金光笼罩,可是却知法犯法,干出这种龌龊事!
拒不认罪,还特有脸的说养女和他是恋爱关系,这和王振华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而更令人心寒的是鲍毓明的事情发生这么久了,却没有任何进展,已渐渐石沉大海。鲍毓明仍旧逍遥法外,不将这些当回事,甚至得意洋洋,称没人拿他有办法。
这代表的不仅是受害者李星星可能失去希望,还有背后那些即将成为李星星的人,会迎来更多危险。
回到《美好的意外》剧中,面对被告方律师说的话,李雨燃重拾律师的能力,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
“你的当事人干了什么事,强奸未遂是公诉罪你懂么?我报了案警方就得查,查了检察院就要起诉,起诉了法院就得审理判决。”

她开始换位思考,也理解了当时原告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面对金钱的力量而痛苦无奈的心情。于是,她开始自我和职业的救赎。
而对于王振华的辩护律师陈有西,有不少网友对他说,如果是你的孙女发生了这种事怎么办?
说到这里,钢笔特想问他一句话,你会开始自我和职业的救赎吗?
也希望其他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律师,你能身份转化一下,多换位思考,如果你的亲人受到类似伤害,你没有办法的时候,又该怎么办?
■笔者结语:做自己的英雄
其实,我们看到的这些例子只是冰山一角。我相信有不少人在童年的时候都受到过类似的伤害,只是有的人运气好,有的人运气不好罢了。但是造成的伤害却永远存在。
在鲍毓明案件发生时,有很多相似经历的人,潜藏在心中的噩梦都被重新被翻起。甚至连明星贾静雯都曾在访谈节目中自曝童年差点被猥亵。

她说小时候和表哥去公园玩,在滑梯上的她直接被一个变态拽下来,拖去旁边的厕所。还好当时有表哥在身旁,连忙把她拉出来。
她坦言说,自己回家后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后才知道,她差点被变态侵害。几十年过去了,贾静雯每次走到这里,还是会条件反射的回想起那段经历。
还有杨蓉也曾在2017年说出自己心底的秘密。她用第三人称讲述了一个女孩回忆起四岁时被“妈妈同事的儿子”猥亵的痛苦往事。

这些伤害,尽管过去多年还是会被人记得,还是会令人害怕。杨蓉说,其实直到看到三色事件,她才决定勇敢说出来。虽然知道对于女孩来说,这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但她第一次有了想把这件事情讲出来的念头。


对于这些敢于说出自己过往经历的人,你们都是好样的,为你们的勇气点赞!要记得,你们没有任何错,错的是那些可恨的侵害者,错的是那些丑恶嘴脸的*兽禽**!
而身为父母,如何才能让孩子不容易成为被侵犯的目标呢?
一定要给孩子足够的关爱,不要轻易将低龄孩子给旁人照看。平时可以通过一些发生过的案例或者媒体传播的新闻,和孩子讨论哪些人群容易对你们进行侵害,遇到这些情况时,又该如何应对。
还有,要给孩子做好性教育,让他们学会辨别什么身体接触是可以的,什么身体接触是不可以的。同时要让孩子知道,一旦遇到这样的事,一定要勇敢说出来。让他们明白这并不是他的错,而爸爸妈妈会保护他。
就像剧中的李雨燃一样,让孩子看到你会为他拿起*器武**,保驾护航!

而那些曾经被伤害过的人,钢笔也希望你们心中的伤疤能尽快淡去,走出阴影,活得更开心、更快乐。
当遇上一个你爱的人时,也要勇敢去爱,即使之前被伤害过,也并不代表你遇不到真心疼你的人。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
这句话送给你们。希望你们都能做自己的英雄,认清生活真相后依旧勇敢面对,坚强生活,始终相信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