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利用“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朱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判处唐某、杨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1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开始,邹某招募人员,组建“入金”小组,诱骗被害人进入虚假股票交易平台投资炒股。邹某等人利用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以及固有话术剧本将被害人拉入微信群,诱导*载下**炒股软件“中道资本”投资炒股。邹某,朱某等人分别扮演不同“角色”:“股票老师”讲授股票知识,并谎称可以开展“T+0”业务、可以通过机构通道炒股,“客户总监”为被害人提供平台注册账号,“群助理”陪客户聊天,“股托”在群里吹捧股票老师,晒虚假盈利截图等。
被害人的资金转入“中道资本”平台后,很快被陈某超(另案处理)等人转入其他账户并取现,并未进入真正的股票交易市场。在被害人向平台申请大额提现时,小组成员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提现。经审计,至案发,邹某等人,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60.4438万元。
2 法院审理
贵溪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伙同他人利用虚假的股票交易平台实施网络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260.443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朱某等1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其中朱某等6人,参与诈骗金额达825.858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3法官说法
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合法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切勿相信网络上的非法引流广告,勿相信各种QQ群、微信群里所谓的“高手”、“专家”、“导师”,勿点击不明链接*载下**不明App,不要被诈骗分子营造的虚假盈利氛围所骗。摒弃一夜暴富心理,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内容来源:贵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