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丹东医保
2022年12月1日,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丹政办发〔2022〕13号),丹东市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本次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工作部署,核心是要将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适用人群为,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也就是说,从12月1日开始,丹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迎来重大改革!

那,这次医保改革具体有哪些内容?
对我们个人又有什么影响呢?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聊!
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2%计入;享受统账结合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为2022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每月固定划入60元(省内多数城市均为60元/月)。
这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来说,就是以后进入到我们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少了。
我们都知道,职工医保有两个账户,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主要用于看病报销,比如住院、异地转诊、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等医疗费用的报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医保报销之外的小额费用支出,比如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看病、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等等。
而个人账户的钱,来自两部分: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
改革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的一定比例,会一起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以退休人员个人上年度养老金为基数按照固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每人的个人账户金额不同。
改革后,在职职工:单位缴费全部要放入到统筹账户,不再划入职工的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按照固定金额每月60元划入个人账户,每人划入金额一样。
因此,改革后到咱们个人账户的钱,会比以前少。
这也是本次医保改革最核心,对我们影响也最大的一项改革。
为此,也有很多人有意见,觉得亏了。
其实啊,虽然本次改革,个人账户变“薄”了,但整体保障待遇变“厚”了呀!
为啥这样说呢?我们接着看下面的改革内容就清楚了。
建立门诊统筹制度
一直以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去医院普通门诊看病,像感冒发烧、跌伤之类的,只能刷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只有住院才可以由医保报销。
但改革后,参保人在医院看普通门诊也能由医保报销了。

根据《丹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丹医保发〔2022〕43号),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如下:
年度起付标准(门槛费)300元(累计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支付比例:一级(含未定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参照一级医院标准执行。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举个例子。
12月4日,赵大爷去丹东市中心医院门诊做检查治疗,各项检查和药品等费用为800元(均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改革前,这笔钱是无法由医保报销的,全部得刷医保卡个人账户或者现金支付。但改革后,医保可以报销,门诊统筹报销金额为:(政策范围内费用800元-门槛费300元)*55%=275元,赵大爷只需支付剩下的525元。一周后,赵大爷门诊复查,花费门诊费用600元(均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门诊统筹直接报销600元*55%=330元(此前赵大爷门诊就医支付了300元门槛费,年度内再次普通门诊就医,不需再支付门槛费)。
所以说,普通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是不是待遇变“厚”了呢?
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年轻、健康的话,一般会极少用到医保个人账户,长年累月积累下去,里面的钱放着不用会有点可惜。
所以大家很关心的就是,能不能用来买药或者给家人使用?
这次改革就扩大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政策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比如医用口罩、医用棉签、体温计等;
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比如个人账户给父母、子女购买“丹惠保”。

所以呢,改革后,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更广啦!
以上就是丹东市本次医保改革的主要内容,大家有需要的可以把这篇文章,转发给身边的亲戚朋友们哦,让他们也尽早了解到这些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