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否还在坚守自己最初的梦想?
让藏蓝点燃青春的热血
在警营燃烧激情的岁月
如果是
那么惠水公安需要你

让我们一起用热血和忠诚
融化罪恶的坚冰
高举平安的旗帜
在忠诚不悔的*途征**中
化作最炫目的风景

让我们一起坚守青春的梦想
尽情的挥洒汗水
守护惠水的幸福安康

I WANT YOU
↓↓↓
因工作需要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惠水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聘20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主要从事看护、押送等工作(劳动合同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惠水县户籍:中专(含高中、技校、职高)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退伍军人文凭放宽至初中文凭);
惠水县外户籍: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退伍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文凭)。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和心理缺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亲近**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亲近**属曾参加非法组织、*教邪**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荣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收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和强制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9.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提交个人申报资料和填写《惠水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审批表》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
招聘时间: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上午8:4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招聘地点:惠水县公安局9020室;
联系人:罗继文(13885412068)、池景(15885414567)
(二)要求: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我县招工招干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查机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以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为主。考核时还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聘用审批
1.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务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务聘用合同关系。
3.新聘用人员按要求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1400元;
2.正式聘用后县财政按每人每月3200元的经费进行拨付,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上班期间食宿免费。
3.执行看护工作有相应补助津贴。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惠水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或作出解释。
惠水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9日
来吧!
我们并肩作战
守护惠水平安

编辑:刘若妍
审核:蒋国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