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全域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翁北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工程新建旅游公路(嘉华康养美泉谷村庄道路改道)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翁源县全域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翁北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工程新建旅游公路(嘉华康养美泉谷村庄道路改道)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翁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3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翁发改投审〔2021〕15号。
1.5 项目代码:2110-440229-04-01-825334。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地方财政统筹解决100%。
1.7 招标人:翁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宽3.5米,长2公里的旅游公路及相关附属工程。 2.1.3 项目总投资:翁源县全域旅游配套设施项目--翁北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建设工程新建旅游公路(嘉华康养美泉谷村庄道路改道)总投资约942.3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共约41.03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详细勘察。
(2)设计部分:
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清单预算,中标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发改部门已批准的工程费用的概算限额)及施工图审查并确保审查合格。
②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项目勘察设计总工期:共 1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勘察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
(2)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
2.3.2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勘察成果必须满足设计及审图合格的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划、设计的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若需进行审图则必须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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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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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翁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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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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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载下**《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载下**《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1〕49号)要求,鼓励项目采用担保,担保形式可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载下**。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载下**本工程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1.3 投标人必须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6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的平台名称和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建设一路682号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751-281662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院内
联系人(部门):陈工
联系电话:0751-862266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2815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86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2870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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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 7 月 13 日 17 时00分至2022年 7 月 20 日24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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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2年 7 月 20 日24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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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 7 月 24 日16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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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7 月 24 日16时 30分至2022年 7 月27 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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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2 日 9 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 8 月 2 日 9 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2 日 9 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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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 8 月 3 日 9 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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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2年 8 月 3 日 09时00分至 2022年 8 月 3 日 9 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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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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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 8 月 3 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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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招 标 人(盖章):翁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