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珠海,一位孕妇遭人猥亵并*力暴**殴打,报警后却被警方认定为双方互殴,这件事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女性在社会上本就是属于弱势群体,在面对男性时,无论从身形还是力量上,一定是和男性有差距的。而对于孕妇来说则更为弱势,大部分人看到孕妇时都会多看两眼,看是否自己可以帮助到她,没想到该男子也是多看了两眼却开始上手摸这位孕妇的*体下**、胸部,遭到反抗后竟然还大打出手。

而起初孕妇只是躲避他,在一番殴打后,孕妇只是推搡了一下为自己争取逃跑时间,没想到竟被警方认定为双方互殴。她要求男子赔偿医疗费用,警方建议打人者赔偿1万元,并先付其中的小部分,但打人者却不以为然地称他没有钱,他的孩子们也不管他。
第二天孕妇再到派出所时,警方依旧将这件事情认定为双方互殴还称如果不接受调解就会被拘留。孕妇气急攻心,当即便晕了过去,被送到医院后才发现耳朵已经失聪,在事情过去了大半个月,目前依旧没有解决办法。

而后期警方得知受害人是孕妇的身份后,又将这件事情定性为非双方互殴。
这件事情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殴打事件,起初男子的性骚扰行为也值得我们注意,难道被摸后女性不能进行反抗吗?
如果不反抗,那么就这样任凭他猥亵自己吗?如果反抗,是否也会被定性为双方互殴呢?
事情发生后也引发网友热议,难道只有是孕妇才能是被害者吗?那么普通女性遇到这类事情该如何保护自己?

而警方当时那句如果不接受调解就被拘留,这句话听起来难道不像一种威胁吗?这种调解方式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改善调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