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王先生家属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交警,危急时刻显真情”的锦旗送到汾阳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积极处理交通事故帮助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2021年12月28日16时10分许,汾阳市居民王伟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汾阳市高丰村西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王伟某多发性大脑挫伤、脑积血、肺部感染、全身多处骨折,由于伤势严重,需要高额抢救费用,这给本身就不富裕的王伟某家庭带来巨大困难。
为解燃眉之急,汾阳交警大队事故股迅速与汾阳医院沟通协调,开启绿色通道,保证对受害人顺利进行手术,并成功为其垫付近5万元抢救费用。汾阳交警大队急人所困、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得到王伟某及家人充分认可。


2022年2月11日18时许,王广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汾孝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医院附近时,与由西向东李某骑行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广某受重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王广某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于事故突发,抢救费用多,王广某家属一时间难以筹出。汾阳交警大队事故股民警及时赶往医院,核实该起事故抢救费用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使用范围,随即积极协助发出垫付申请,帮助王广某成功申请道路救助基金,使其得到及时抢救,转危为安。
吕梁市汾阳交警始终本着“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救助理念,坚持“救危救急、雪中送炭”的救助宗旨,切实把救助基金工作做实、做细、做稳、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