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之反馈审核阶段及挂牌规划
【17年159期】
(一)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
(1)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2)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分配股票代码;
(2)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3)公司挂牌敲钟。
这些工作都会由券商带领企业完成。
二、所需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证券公司,即主办券商;
(2)会计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
(4)资产评估机构(如需要评估)。
(二)新三板挂牌规划
一、总体规划
1、2015年4月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提出企业规范方案。
2、以2015年8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在2016年3月底以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交易所)上报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申报材料(以2014、2015两年数据)。
4、在2016年6月份以前完成新三板挂牌的相关手续。
二、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第二阶段:新三板挂牌材料制作阶段
第三阶段:交易所反馈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股票登记挂牌阶段
第五阶段: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及融资
第六阶段:选择时机转主板或创业板
三、中介机构进场前企业需要的准备工作
1、按照《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的资料清单准备材料,上述目录已经发送。
2、梳理财务数据、清理银行账户,具体事宜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沟通。 3、梳理未入账资产情况,核实其价值,并补充合同及发票;也可以等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再做,但要做好提前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