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犬能吠
叶文麟曾说过这么一件事:他住在京师的时候,曾到刑部司官家作客。刚叩响这家的门,就有一只狮毛恶狗咆哮着冲出大门,向他扑来,像是要咬人的样子,使他吓了一跳。主人闻声赶来,把狗喝住。那狗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主人看着惊魂未定的叶文麟,吃吃地笑个不停。叶文麟问:“你笑什么?”主人笑着告诉他:“这不过是一只木狗,外面披上狮子毛,在它肚子里,装了一套机关。只要开动机关,它就能叫、能跑!”叶文麟不信。主人又取出一只公鸡,全身是黄色羽毛,红色高冠。主人开动机关,它就伸长脖子,高声报晓。叶文麟拨开它的羽毛一看,果然也是木头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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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铜人演西厢
乾隆二十九年,西洋人向朝廷进贡铜制机器人十个。这十个机器人,能演出一部《西厢记》。
这些机器人各有一尺多高,身躯、耳朵、眼睛、手脚都是用铜铸成的,心、胃、肾、肠等都有机关联接,制作方法与自鸣钟差不多。这些机器人出场演出时,都有一把钥匙开启。开启时,有一定的程序。如果程序颠倒了,那么它们的坐卧行止就会发出混乱。如果按程序开启,张生、莺莺、红娘、惠明、法聪等人,就能自行打开箱子,穿戴行头,变换身段,揖让进退,就像真人一样,只是没有唱段。一出戏演罢,这些机器人又会自行卸去行头,躺卧到箱子中。以后再登场时,用钥匙一开,它们又会自行起立,重新登场演出。西洋人设计的巧妙,竟达到了这样的程度!
双 花 庙
雍正年间,桂林有个蔡秀才,年轻貌美,风姿翩翩。
有一年春天,蔡秀才到戏场去看戏。正看得入神,觉得有人在背后摸他的臀部。蔡秀才心中大怒,准备破口大骂,拔拳要打。可是,他回头一看,发现摸他臀部的人也是一位年轻人,容貌比他更俊。蔡秀才顿时转怒为喜,反而伸手去摸那年轻人的阴部。那年轻人喜出望外,赶紧重整衣冠,上前与蔡秀才作揖施礼,自道姓名。原来,这个年轻人也是桂林的一位富家子弟,虽然已经读书,却尚未入学。两人气味相投,于是手拉手来到杏花村酒馆,摆酒对酌,山盟海誓。从此以后,他们是出必同车,坐必同席。彼此熏香剃面,穿起小袖窄襟的衣服,就像个女人的样子。旁人粗看,一时竟也分辨不清他们究竟是男是女。
桂林城里有个恶棍,名叫王秃儿。一次,他在一个无人的去处,拦住了蔡秀才和那个年轻人,想强奸他们。两人坚决不从,王秃儿就把他们杀了,把尸体抛到了城角下的一个无人之处。
两人的父母都报了官,官府下令搜捕凶犯。捕役发现王秃儿衣服上有血迹,就将他逮捕。经过审讯,王秃儿招认了杀人的罪行,被官府判处死刑。
蔡秀才和那位少年,是文质彬彬的书生,文理通顺,因此得到乡里人的同情,为他们立了庙。每次祭祀,人们总是向他们各献一枝杏花,因此,这座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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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全译
了“双花庙”的名称。乡里人偶尔有所祈求,也总是非常灵验。所以,双花庙香火很盛。
数年以后,一位外号叫刘大胡子的知县经过双花庙,就问起这些庙的来历。得知详情后,刘大胡子大怒,说道:“还不过是个淫祠! 两个流氓恶少,为什么要祭祀他们?”当即命令地保里正,马上把它拆毁。
当天晚上,刘大胡子梦见两个人找上门来,一个揪住他的胡子,一个吐了他一脸吐沫,齐声骂道:“你有什么根据,骂我们是流氓恶少? 你是父母官,而不是我们的奴婢,怎么知道我们在枕被之中干了什么? 当年,三国时期的周瑜、孙策,都是容貌俊美的少年。他们交为好友,同屋而睡,形影不离,照样是气盖一世的英雄,难道你也认为他们是流氓恶少? 你做桂林知县以来,处理某案,贪赃枉法,索贿受贿若干,某年枉杀周贡生,难道你就不是恶人,而要说我们是恶人! 我们本想立刻结束了你的狗命,因你王法难逃,死期已近,所以暂且饶了你!”说罢,从袖子里抽出一根三尺多长的木棍,系在刘大胡子的发辫上,说:“等着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刘大胡子从梦中惊醒,把梦境中的事告诉了家里人。家人惊惧,主张重建双花庙,祭祀蔡秀才和那位少年。但刘大胡子碍于面子,对修庙的建议不置一词。不久,他贪赃枉法的事暴露,被御史参劾,皇上下达圣旨,判处他绞刑。临刑之际,他才醒悟:那根棍子,就是一条绞绳的象征。
假 女
贵阳县有位洪某,是个*男美**子。他乔装打扮成做针线活的女人,以教女子学刺绣为名,行骗于湖南、贵州两省,进行奸宿。
湖南长沙有个李秀才,也是个好色之徒。他聘请洪某到家里教刺绣,准备与他私通。洪某明白李秀才的用意,就对他实话实说:“我和你一样,也是个须眉男子!”李秀才听后,笑着说:“你真是男子吗? 如果真是男子,那就更好了!我常恨北魏的君主进后宫朝见皇太后,发现太后宫里有两个美貌的尼姑,就把她们召来宠幸,却发觉两人都是男子,于是下令把这两个假尼姑杀了。这北魏的君主真是个蠢材! 他为什么不把这两个假尼姑封为龙阳,作为自己的侍从?这样,不但自己独得幸臣,而且照顾了太后的面子,不伤她的心。”洪某听后非常赞赏,就欣然与他亲热。李秀才对洪某也非常宠爱。
几年以后,洪某又到了江夏。江夏有个杜某,也是个好色之徒。他把洪某骗到家中,想与这个假女人私通。而洪某却用对付李秀才的办法,直截了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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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告诉杜某自己是个男子。可是,杜某并不爱男风,竟去报告了官府。官府立刻将洪某逮捕,解送回贵阳原籍,交当地官府处置。
贵州按察使亲自检验洪某,发现他说话声音娇嫩细气,咽喉部没有喉结,头发长得快要垂地,肌肤细腻光滑,腰围才一尺三寸。但他的阴部器官却棱肥肉厚,像个大鲜蘑菇。据洪供认:他自幼就没了父母,靠邻居的一位寡妇收留抚养,长大后就与寡妇私通,并且蓄了长发,缠了足,对外则称是寡妇的女儿。后来寡妇死了,他就冒充做针线活的女人,教人学刺绣。他十七岁就出门流浪,现在已经二十七岁了。在这十年时间里,被他诱骗奸污过的女子已多得数不清了。按察使又追问被他*辱侮**的女子的姓名,洪某说:“把我抵罪就足够了,何必损害那些闺阁的名声。”按察使大怒,命人施加重刑。洪某经受不住,才招出了被他奸宿过的女子的姓名。
贵州巡抚主张把洪某流放,按察使认为他妖艳惑众,伤风败俗,非斩不可,于是判了个极刑。临刑的前一天,洪某对监狱的官吏说:“我享尽了人间少有的乐趣,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 然而,按察使也不免要人头落地! 我的罪不过是和奸,畜发引诱女子,也不过是行径奸刁,按照国朝的法律,也不至于判死罪。况且,那些女子与我和奸,都是些暗昧难明的事,尽可以遮盖一下,以保全这些女子的名声。但这位按察使却非要逼我招供,把这些女子的名字写在奏章之中,使天下人都知道。还要对这些富贵人家女子一一杖责,使她们雪白似玉的肌肤,受到酷刑。他这种罪恶,比起我来,更是不可饶恕!”
第二天,洪某被绑赴刑场受刑。他指着自己所跪的地方,喊道:“三年之后,那个判我死刑的人,也要在这里人头落地!”说罢,竟从容受刑。三年后,这位贵州按察使果然因事被革职,并在同一个刑场上被杀了头。这时,人们想起了三年前洪某的预见,都感到非常惊异。
我认为这事与《明史》所载嘉靖年间妖人桑翀的行径相同,但桑翀不*仇报**,而洪某却要*仇报**。不知为什么一个认罪服罪,而另一个却完全相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