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性侵湖北男子如何被判刑 (当阳女童性侵事件)

5岁*女幼**莎莎在家门口玩耍,55岁邻居苗某起坏心,猥亵幼童致其下身红肿。日前,苗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近年来,*女幼**遭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其实,孩子情况不同,受到的家庭教育和引导也有所不同,处于不同环境中的孩子和家长应该如何更好地防范此类情况的发生,成为许多家长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

危险,*女幼**门前玩耍遭侵害

今年6月11日下午,当阳朱女士接5岁的孙女莎莎回家。路过邻居秦女士家时,被秦女士叫住。秦女士与莎莎家的房子挨在一起,平时关系不错,莎莎和秦女士的感情也挺好。朱女士说了句“早点回来”便先回家了。秦女士拿出糖果给莎莎吃,又陪她玩了一会,便赶紧出门去接孩子了。

秦女士走后,坐在秦女士家门口的苗某见四下无人,拦住了准备回家的莎莎。苗某也是莎莎家的邻居,由于和爷爷年龄差不多,莎莎平时称呼苗某“爷爷”。见“爷爷”叫她,莎莎乖巧地坐到爷爷身边。随后,苗某以莎莎的裤袜破了个洞为由,脱下了莎莎的裤袜,将手伸向了她……

年幼的莎莎并不明白自己遭遇了什么。晚上上厕所时,莎莎发现*体下**疼痛,告诉了奶奶事情经过。得知孙女被猥亵,朱女士和丈夫怒不可遏,拒绝了苗某的私了请求并报警。经检查,莎莎的处女膜裂伤。日前,苗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调查,不同家庭女童情况各异

恶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留给莎莎和家人的伤痛却会伴随一生。时至今日,对孩子的安全性教育已经普及到各个家庭。尤其是女童家长都会格外提醒孩子对身体的防范,网上分享家长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的知识帖也层出不穷。然而,并不是所有家庭都会告诉孩子相关知识,也不是所有家庭有条件来教会孩子。

记者在宜昌街头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他们都带着3至10岁的女童,其中12个女童由父母共同抚养;4个由老人代为照顾,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3个为单亲家庭,其中1个由父亲单独照顾,2个由母亲单独照顾;1个为父母轮流外出打工。

通过与这20位家长的交流,记者发现由父母照顾的12个女童大都从3到5岁时,便开始接受安全防范教育;而由老人和单亲父母照顾的女童,则大都没有由家长专门对安全防范进行教导。当记者询问6岁的女生贝贝“如果陌生人说不许你告诉父母什么事情,告诉了就会打你,你怎么办”时,贝贝一脸无辜地回答:“不能说”,令一旁的奶奶连连呵斥教导“肯定要告诉”。

防范,家长与社会需共同承担

幼童的安全并不仅仅需要引起家长的注意,也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有关专家介绍,在教育孩子安全防范的问题上,首先,监护人应从小培养幼童的性别意识,让其明白自己的身体与异性身体的不同及自己身体的重要部分不可被侵犯;其次,监护人必须向孩子强调遭到威胁、恐吓后,应该第一时间将情况告诉父母,而不是听信威胁,闭口不言,这样不但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影响,也会对孩子心灵的成长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

在教育孩子的同时,监护人也应该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首先,监护人应该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首先就是明白“任何人都可能是侵害幼童的对象”,因此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一个地方,或将孩子交给不能百分之百信任的人。当然,对于“百分之百信任的对象”,家长也应该拥有准确的判断。其次,监护人应该对孩子身体的变化密切关注,如生殖器官、两腿内侧的红肿、瘀伤现象等,只有监护人对孩子的身体情况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才能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做出应对措施。

市民李先生牵着9岁的女儿告诉记者:“不是我不教她,她母亲去世后,我一个大男人,也不知道怎么去跟她说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她现在9岁了,也不太明白这些东西,每次看她跟男生一样玩儿,还是忍不住担心。”像李先生这样的家庭并不少见,甚至许多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孩子留守在家,跟着老人生活,更加容易遭到侵害。因此,对于这样家庭的幼童,社区、街办等部门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从生理、心理上给予多方面的关注和疏导,定期上门与孩子沟通,观察幼童的身体和心理动态,让每个幼童生活在阳光下。

温馨提醒

防范小妙招

1、指导儿童合适的穿着和言行。

2、教导儿童正确的性观念,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

3、让儿童知道身体某些部位属于个人隐私,别人不可随意触碰。如:胸部、两腿之间的*处私**、臀部等。

4、要儿童学习分辨不同形式的触摸,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的。如:可以摸头、肩膀,不可以摸两腿之间的*处私**。

5、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儿童要勇敢说“不”。让儿童知道不正当的触摸可能来自陌生人或熟人,应避免独自在无人的场所逗留。

6、利用媒体报道的新闻案例,教孩子辨别性伤害行为。

7、遇到伤害一定要告诉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