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一位老板给我发微信,说有个事情想委托我办理,代理费好说,我听了以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2021年,我刚成为律师调解员时,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标的不是很大,调解结果为:被申请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支付申请人两万六千元,如到期未付,则申请人有权按照三万元的标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这么出调解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申请人假借调解达到申请人在金额方面作出让步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督促被申请人积极履行调解书,当然,调解书的内容也是征得了双方同意的。
这事儿过去了近两年,没想到,被申请人的老板联系上我,说他被限制高消费了,想让我帮他解除限高。
“你还欠多少钱?”我问道。
“三万”。
“合着你一分都没给啊?”
“这不是困难嘛,而且当时那个案子我是冤枉的……”吧啦吧啦一大堆。
“当时调解是征求了你的同意的,你不还钱就想解除限高,我办不到。”
“也不是一点儿不给,我可以给他一部分,你帮我办理一下。”
“你能给多少?”
“六千。”
我简直惊掉下巴,三万块钱执行标的,妄图给六千就了了?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让他另请高明。
事后一查,这家伙还自作聪明地把他的公司注销了,而他,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兼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