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一)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二)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按医院报帐程序,由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签名。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设备(总务)科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设备(总务)科验收入库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五、临时工的工资,保健费,由政工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款人、经办人、院领导签名。
六、各科室的加班费、夜班费、误餐费等临时性报酬的报销,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有关单据,由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当月的尽量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次月,否则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