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典辅导讲座 (民法培训讲座视频)

2020 年私塾集训营民法黄金 32 点授课讲义(五)

第五节课的知识点(含真题解析)

(一共10道真题)

学生笔记

黄金考点 19:合同的保全

【例 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 5 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 10 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2012-3-59,多)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国学经典训练营第6期,民法典实战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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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多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行使代位权之诉有哪些法律依据?

3、代位权诉讼是指保证债务不受损失,保障债权人的财产得到有力保障,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4、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在代位行使权利中,对债权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5、A项正确,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甲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是债务人,丙公司是债权人;那么,乙公司可以主张对甲公司的抗辩,故,A项正确;

6、B项也正确;

7、C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债权人在提起的代位权诉讼有瑕疵的,那么被告人债务人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一并撤销,固然可以对甲公司进行抗辩,C项正确;

8、D项错误,不是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而是将乙公司列为第三人;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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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的债权,甲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

2、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的债权,乙是债务人,丙是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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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 10 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 20 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3-12,单)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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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单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提起代位权诉讼能够成立的有?

3、代位权诉讼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4、本案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甲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甲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合同有效;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把债务转移给戍公司,丙、戍之间的合同无效;

5、A项错误,本案已经明确写到甲转让债务已经通知了乙公司;

6、B项正确,丙、戍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本案中明确写到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

7、C项错误,丙、戍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且也未经乙公司同意,那么乙公司就不能要求戍公司偿还债务;

8、D项错误,乙、丙之间的债务并没有仲裁条款约束,乙、丙之间的债务只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只能提起诉讼,故D项错误;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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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债权债务关系;

2、转让-通知了;

3、未经-转移;

4、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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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3】甲公司欠乙公司和丙公司债务均无法全部偿还。甲公司名下还剩下一辆汽车和一套房屋,乙公司带着礼物去找甲公司说你干脆把房屋和汽车都抵押给我正好还我的债,不然也是被丙拿去了,甲想了想同意后签了抵押合同甲到期后无法偿还,乙申请实现抵押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9 年真题回忆版-多选)

A.丙可以主张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因未登记而不发生效力

B.丙可以主张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

C.丙可以主张撤销甲乙之间的行为

D.汽车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甲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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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多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债的撤销权;

3、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动产与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效力;动产自抵押合同签订时发生效力,而不动产自合同签订时成立,但不动产签订抵押合同不代表就能生效;比如说房子是不动产,签订抵押合同的那一刻但未必会发生法律效力;车子属于特殊的不动产,自签订合同时发生效力;

4、A项错误,本案明确写到甲签了抵押合同,签了抵押合同说明抵押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应当是已登记但未生效,故A项错误;

5、B项正确,本案明确写到甲到期后无力偿还,说明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故,B项正确;

6、C项正确,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故甲乙之间的行为也当然无效,丙当然可以撤销甲乙之间的行为;

7、D项正确,本案中明确写到“甲到期后无法偿还”故,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也未成立,那么汽车和房子当然归属于甲公司了;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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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签了抵押合同;

2、到期无法偿还;

3、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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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4】乙向甲借款 20 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2016-3-58,多)

A.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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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多选题;

2、本题考查的是债的撤销权;

3、根据《物权法》以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债的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到期财产无法偿还的;

(2)放弃家庭共有的财产;

(3)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给他人的;

等等;

4、A项正确,未到期债务说明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5、B项正确,放弃抵押权说明放弃了担保,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债的撤销;

6、C项正确,放弃对家庭共有的财产,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

7、D项错误,遗产继承权是不能放弃的,故D项错误;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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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黄金考点 20: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例 1】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3-10,单)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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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单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行使抗辩权有哪些情形?

3、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抗辩权,先履行一方的当事人必须有确切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抗辩,也就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能成立时,法院以当事人先后顺序进行抗辩;

4、根据《民法草典案》第527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中止履行抗辩权;

(1)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的;

(2)商誉信誉受到严重影响的;

(3)债务人逃避债务、抽逃资金的、转移财产的;

(4)有其他情形不能履行债务的;

5、A项错误,本案明确写到“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说明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义务,而后面说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影响乙前面已经履行的义务,故,A项错误;

6、B项错误,本案当中的乙已经履行了义务,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先后顺序进行抗辩,不存在不安抗辩权一说;

7、C项错误,乙已经履行了义务,甲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8、D项正确,本案当中的乙已经履行了义务,而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说明书不形成给付义务;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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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房屋买卖合同

2、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未交付不代表先前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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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2011 年 5 月 6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 6 月 1 日付款,乙公司 6 月 15 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 10 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3-14, 单)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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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单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权利有哪些?

3、当事人行使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是不安抗辩权,且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先后顺序履行抗辩权;

4、根据《民法草典案》第527条的相关规定,有证据证明的情形有:

(1)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的;

(2)商誉信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3)债务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

(4)债务人有其他情形无法履行债务的;

5、本案当中明确写到“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就是商品受到了严重损害吗?那么先履行一方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为有证据证明商品受到了损害;

6、A项错误;

7、B项错误;

8、C项正确;

9、D项错误,应当是乙公司个人承担责任;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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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甲、乙公司签约;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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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考点 21:违约责任

【例 1】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3-11, 单)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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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单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原理;

3、本案当中明确写到方某送生日礼物给汤某,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方某与余某有合同关系;后来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那么方某有权向余某追责,因为朱某只是被委托的人;

4、A项错误,本案当中的汤某是不知情的第三人,不知情的第三人无权向对方进行追责;

5、B项也错误,汤某无权向任何人进行追责;

6、C项错误,朱某只是被委托的人;

7、D项正确;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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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交给汤某;

2、委托关系;

3、不慎碰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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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甲公司在 2005 年至 2007 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3-4, 单)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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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单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原理;

3、本案甲、乙公司在2005年-2007年期间连续签订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乙公司与六个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那么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公司是债务人,到期乙公司未付款,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追偿债务,因为本案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不存在连带责任;

4、A项正确,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因为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

5、B项错误,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甲公司无权要求六个子公司付款;

6、C项错误,本案不存在连带责任;

7、D项错误,六个子公司不需要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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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甲、乙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2、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

3、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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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考点 22:法定解除权

考点:合同解除每年必考,主要包括两类,分别是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

【例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 1 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 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 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13,单)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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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单选题,选正确的;

2、本题考查的是法定解除权的相关问题;

3、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之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并且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或者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或者恢复原状;

4、本案当中明确写到有两个解除权,一个是《通知》,一个是《通报》,而第一个《通知》具有协商的意思,而第二个《通报》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效力,所以《通报》具有法律效力;

5、A项错误;

6、B项正确;

7、C项错误,根据《民法草典案》相关规定,当债务已经形成,当事人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诉讼;其实笔者认为本题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但本案中明确写到“甲公司严重违约”,故甲公司不能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提出异议;但本题是单选题,C项排除;

8、D项错误;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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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甲、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

2、甲公司未支付价款,乙公司《通知》;

3、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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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2016 年 8 月 8 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订购了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 年 8 月 28 日,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标,有效期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2016 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 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资料,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照。关于上述购车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3-57,多)

A.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

B.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C.如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玄武公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D.朱雀公司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的违反,玄武公司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得主张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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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本题是多选题,选正确的;

2、A项正确,本案明确写到“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说明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交付=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未必生效,故A项正确;

3、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合同成立未必生效,故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凭证;

4、C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经债权人催告之后仍不能进行还款的;

(3)在债务期满以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债务的;

等等;

如果说朱雀公司迟迟不肯交付有关凭证,玄武公司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故C项正确;

D项错误,玄武公司不得主张合同解除,固然是错误的;

所以本题正确选项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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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认为题目中哪些是“关键词”?

1、订购小型客运汽车;

2、交付动产未交付凭证,致使无法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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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主观题: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

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验证房屋确实登记在甲的名下,且所有权人一栏中只有甲的名字,双方草签了房屋预购合同

后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将购房款的三分之二通过银行转账给甲,但甲须提供保证人和他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还应就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甲找到丙作为保证人,并用丁的房屋抵押丁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并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预告登记,但甲忘记告诉乙房屋出租情况。

此外,甲的房屋实际上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自信妻子李某不会反对其将旧房出卖换大房,事先未将出卖房屋的事情告诉李某。李某知道后表示不同意。但甲还是瞒着李某与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年后,甲与李某离婚,李某认为当年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造成了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甲抗辩说,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

在本案中,如甲不履*房行**屋预购合同,乙能否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为什么?

答:根据《买卖合同解散》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签订的认购书、订购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的,依照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签订合同;本案中明确写到“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验证房屋确实登记在甲的名下,且所有权人一栏中只有甲的名字,双方草签了房屋预购合同。

”所以乙可以请求法院甲强制履行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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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总结:

在笔者心里一直有这样一句话“学习就是在不断重复中得到升华학습은 끊임없는 반복 속에서 승화를 얻는 것이다”这是孟老师说的。小编一直都想去韩国游玩,也梦想着能脱单,可至今小编都在梦想的路上也未脱单,也有很多小伙伴不看好小编,可这些对小编来说都不是事,因为小编会好好地加油和努力的,没必要为一些不开心的事情而伤心,所以小编会加油的;

打卡时间(2020年4月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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