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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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水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惠水县户籍中专(含高中、技校、职高)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和退伍军人(退伍军人文凭放宽至初中文凭);
2. 惠水县外户籍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3. 因工作性质,招聘对象(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和心理缺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聘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亲近**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 本人或家庭成员、*亲近**属曾参加非法组织、*教邪**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荣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收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和强制戒毒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9.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方式
1. 时间、地点。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提交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
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上午8:4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招聘地点:惠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楼办公室(3007室)。
联系电话:151-1783-6353(窦警官) 137-6542-8717(关警官)
2. 要求。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体检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五、聘用审批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五险、工资等手续,同时由用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县公安局备案。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惠水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
2018年3月22日
身披黑色战袍
成为巡特警大队的一员
肩负特殊使命 守护惠水平安
编辑:刘若妍
初审:蒋国松 杨彪良
审核:钱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