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本报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获悉,珠海高新区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2C区地下室新增外墙工程10·17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3年10月17日,位于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2C区地下室新增外墙工程在建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建设单位为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304712186;法定代表人:别力子。施工单位为广东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0LY31Y;法定代表人:邓双喜。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查看监控视频,还原事故发生经过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广东力宏公司现场带班阳井*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周**所在班组停工,周**自行决定去查看准备工程钢筋材料。7时36分23秒,周**头戴黄色安全帽进入事故现场,从围蔽板区域走下边沟旁土质通道时,发生侧滑翻滚坠落至边沟底部(经测量,周**坠落点边沟边缘至边沟底部垂直高度约7.2米),在附近工作的陈**(广东 力宏公司员工)、刘**(广东力宏公司员工)看到后,陈**迅速跑至周**身边查看,刘**去找阳井*(广东力宏公司现场带班)告知情况,阳井*知道后立即赶至事发地点,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打电话向阳再*报告事故,7时49分许,阳再*接报事故后立即给吴**(珠海清华科技园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打电话报告事故;7时50分许,120到场,急救人员发现边沟太深伤者体重太重抬不上来;7时52分许,阳再*拨打119应急救援电话,8时15分许,119到场后利用救援工具把周**抬离边沟,由120送往中大五院抢救,10月18日0时50分,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为:施工项目内边沟未设置临边防护设施,周**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接近边沟,发生侧滑坠落至边沟底部受伤致死。

调查组认为,广东力宏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作业人员可以随意进入围蔽区域靠近施工边沟,且边沟周围未设置临边防护。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立案调查,追究其事故责任。
阳再*,广东力宏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排查消除施工围蔽不实,且边沟周围未设置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只有口头没有书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阳再*立案调查,追究其事故责任。
珠海清华科技园公司,对施工单位未做好围蔽区域管理及边沟周围未设置临边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建议由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其进行约谈并通报处理。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议由高新区安委办约谈中心负责人,督促加强对孵化器安全管理监管,强化巡检工作,对发现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及时联动,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文|中国基建报 苏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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