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子公司股权合并报表如何处理 (合并报表处置股权不丧失控制权)

22×1年1月1日,甲公司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了乙公司10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支付的现金为60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22×1年1月1日至20×3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750万元,其中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500万元,持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250万元。

2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处置了对乙公司的一部分股权(占乙公司股权的60%),取得处置价款为4800万元,处置后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当日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200万元),丧失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权。

假定甲、乙公司提取盈利公积的比例为10%,乙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丧失控制权日合并财务报表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一、按照准则要求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与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股权转让方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部分收到的对价+剩余部分在处置时的公允价值)-(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原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合并报表处置投资丧失控制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4800+剩余股权公允价值3200)-[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5000+500+250)×60%+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6000-5000)]+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部分)、其他权益变动0=1250(万元)。

二、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1.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

①确认部分股权处置收益

借:银行存款        4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600   投资收益     1200

②会计政策变更

在个别报表层面,甲公司出售了乙公司60%的股权,剩余的40%股权要按权益法进行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 (500×40%) 贷:盈余公积        20 (500×40%×10%)   未利润分配       180 (500×40%×9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100 (250×4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 (250×40%)

经上述调整后,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

2.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

①对剩余股权(20%)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 (公允价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0 (个别财务报表)   投资收益        500 (差额)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置部分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450 贷:盈余公积      30 (500×60%×10%)   未分配利润     270 (500×60%×90%) 其他综合收益 150 (250×60%)

③结转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60贷:盈余公积 6 未分配利润 54

合并报表中投资收益=1200+500-450=1250(万元)

综上可以看出,根据准则的计算公式和会计分录做出的结果一致。

注意点:

丧失控制权:在合并报表上,已处置部分股权对应以前年度的权益增长,其实是调本年母公司合并报表的留存收益,因为这部分对应的是以前年度实现的,不是本年出售股权实现的,所以从投资收益转到留存收益中,是对本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修正。

如果其他综合收益是由其他债权投资形成的,则要转当期损益(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