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认识
1、没有其他类型的死亡,会像自杀这样,带给亲友们持续长久的痛苦、羞耻、罪恶感及不解。
2、先进行自杀风险的评估,评估越详细,越容易判断该怎么处理。
3、依风险程度可以分为: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以及自杀。
4、根据自杀风险评估结果,来决定如何通报和干预。
二、流行率
1、美国人的自杀率约在十万分之之一。
2、全球约9%的人一生中至少出现一次的自杀意念,2.5%至少出现一次自杀企图。
3、女性比男性更可能有自杀企图,但未死亡,男性自杀死亡可能是女性的四倍。

三、自杀的迷思(即有一些普遍认为的观点,但其实根据数据统计,是错误的)
1、讨论自杀的人不会真的自杀。(讨论自杀的人有可能真的去自杀)
2、自杀没有预警。(有的)
3、自杀获救的人,仍想要死。(不一定)
4、人以低致死性的方式企图自杀,是不严重的自杀。(不是)
四、自杀的可能原因
1、自杀是复杂和多面向的行为,没有一个单一原因或模式可以解释。
2、企图自杀者多数患有心理疾病。
3、但是多数心理疾病患者并不会自杀。
五、自杀危险性的评估。
1、了解个案是否曾有自杀记录?家人有无自杀的前例?
2、是否有自杀的详细计划,如时间、地点?是否准备好自杀所需的器材,如刀枪、药物?
3、正遭遇哪些明显的生活压力?如家庭*力暴**、父母离婚、儿童虐待、久病、失恋、丧亲、精神异常、重要家人的忌日、经济困境?
4、正遭遇什么挫败?如学业落后、遭受人际关系上巨大羞辱或挫败、正想报复某人?
5、有厌世行为或讲话,逐渐自我隔离?
6、缺少家人与社会的支持资源?
7、吸毒、酗酒?

六、评估之后的干预建议
1、经过评估,如果个案确实有想要自杀的企图时,咨询师应当立即咨询督导,联系有关专业人员,给予协助。
2、避免让个案单独行动,或让个案单独离开,咨询师要通知家属或重要他人,来陪伴个案,保护个案的安全。
3、必要时,咨询师在同事的协助之下,通知警卫或警方处理有自杀企图的个案。
4、对于想要自杀的个案,我们要告诉他,我们会给予支持和协助,愿意陪伴他度过困难的时刻,告诉他,我们愿意跟他一起去找人来帮助他,解决他的困难。
5、对于想自杀的个案,咨询师应尽量帮助个案稳定情绪,推迟自我伤害的冲动,鼓励个案继续咨询晤谈,以及安排个案所需要得专业服务等。

以上资料来自“1879计划”心理咨询师培训讲义《异常行为的特征与干预》,授课教师是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心理与辅导系林家兴教授。1879计划是中国心理学会主办的,中国心理咨询师继续教育标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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