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是指由投标人填写的名为投标函的文件,包括其签署的向招标人提交的工程报价、工期目标、质量标准及相关承诺。投标函及其他与其一起提交的文件构成了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是对投标函相关重要内容做出的进一步信息补充和确认。投标函及其附录需要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函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投标系企业行为,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3)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载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指定牵头人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授权指定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将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由投标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文件,属于双方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体现投标人技术能力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呈现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的技术文件,而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都会显著影响项目的施工成本,成为评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的重要依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施工组织设计。
鉴于投标人是在尚未中标的情况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此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包括的主要内容为:施工方法说明;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声、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临时用地表等。
(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的水平和能力是决定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在建设项目的评标指标和评价方法中,一般都有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价的内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需要有介绍项目管理机构的内容。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资格审查资料。确保投标人,尤其是中标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人资格是招标成果的关键。无论是资格后审,还是资格预审,资格审查资料都是投标文件应包含的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需要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确保投标全面响*招应**标人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