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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陌生男人摸胸摸*体下**到底能不能还手?
近日,一则名为“一女子在广东珠海遭陌生男子猥亵后被打致耳聋”的视频在互联网上突然火起来了。
鉴于对互联网真实性的不信任,我带着怀疑的态度,去搜集了这个事件的始末,却发现,实际的情况远比这短短几个字的标题更加令人愤怒。
去年的唐山男子烧烤店打人案子还历历在目,只是想来吃个宵夜的女孩因反抗男人的骚扰就被一行人疯狂殴打,如今不到一年的时间,类似的事件又开始涌现。
给大家梳理一下案件的经过:
- 事情经过
5月21号,一段不到几分钟的监控视频出现在了某视频平台上。
视频发生在2023年5月5日早上七点钟左右的酒店前台。
从画面中可以看到,这个时候的前台,人非常少,只有28岁的女孩小曹穿着短袖短裤等着自己的男朋友。

小曹在大厅低头玩着手机,过了没几秒钟,画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男的,他醉醺醺地走上前来,靠着小曹越来越近,跟她说了几句话。
但两人没待一会儿,小曹便匆匆跑到了前台的另一边,紧跟着的就是那个男人摇摇晃晃地
追上来,大胆地摸了一把小曹的胸。
小曹明显被男人的行为吓到了,直接一路跑到了酒店外面打了报警电话。但男人并不死心,仍然肆无忌惮地走到小曹身边,一会摸胸,一会摸一把屁股。

小曹忍无可忍,转身给了男人一脚,随后使劲推搡着男人向后退,男人被激怒,明显看到男人不仅仅限于猥亵,开始下大力气殴打小曹,一直到小曹男友出现,男人仍然没有停止。

来回纠缠了好久,警察才最终到来把男人按住。
按理说警察来了之后,将这个当众猥亵的男人拘留,并给予女孩相应赔偿,这件事情也许就到此为止了。
但这件事如果到以上就结束了的话,也许并不会引起热议,实际上这个事件真正令人感到“窒息”的是在下个部分。
- 小曹男友将监控视频上传出来,随之发出的是小曹自述的后续处理结果,网友一扒,却发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据小曹在半个月后对这件事情的描述,当地的警察到来之后,那个醉酒男人用本地方言和警察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只是小曹并没有听懂。
随后,警察便告知小曹先去医院进行验伤,但当时小曹的耳朵已经被男人打到流血,根本听不清警察说了什么,后来才得知原来是警察让她9点到公安局录一下口供。
小曹在男友的陪同下到医院进行验伤,直到中午12点多才验完。收拾好之后,小曹在下午5点左右来到了公安局,准备将今天的事情向警察讲述清楚。

但事情却出乎了她的意料,警察告诉她是进去录口供,但实际进去之后小曹才被告知自己是候审状态, 强行将小曹拘留了七八个小时后 才把小曹放出来。
在此期间,警察一直对小曹进行*脑洗**,声称小曹如果不答应协商的话就不放她走,但好在小曹一直坚持没有同意,警察最终还是小曹放出来了。
但这并不是结局,警察将小曹带出来之后,强硬要求小曹在一份谅解书上签字,并称早上那个醉酒男人最多只能给她赔偿1万块钱,而且要分期支付 。

但不管警察怎么说,小曹始终拒绝和解。警察见状,便开始威胁小曹,声称早上小曹也对醉酒男人动手了,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小曹和男人只能算是互殴,根本算不上猥亵与殴打,甚至小曹也要被拘留15天,留下案底。
原来早上这个对小曹又猥亵又殴打的男人曾在公安局放话, 说自己在局子里有关系,自己的女婿是个人物 ,自己根本不会有什么事。

小曹非常生气,隔天她又来到公安局,希望这件事情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却被几个警察告知这件事就是男女互殴,小曹再闹就先把她拘留起来。
小曹直接被气到晕倒 ,被救护车拉到医院之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6周了,直到得知自己怀孕的消息后,公安局才终于换了一个话术,给小曹打电话说,已经将小曹转为受害人。
小曹本以为事情到这里会有大进展,但她左等右等,等来的却是公安局一直拖着不管、打人者仍然逍遥法外的消息。
一直到5月21日晚上,珠海警方才终于发布了官方通报,称已经将此案立案侦查,监控视频中对被猥亵的女子小曹进行猥亵殴打的男人谢某也 已经被刑事拘留 。

小曹日前也接受了记者采访,通过与小曹的交流得知,小曹的左耳外耳伤,属于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为了治疗耳朵,她如今已经花了4000多块钱的医药费,而且医生告诉她,自己的胎儿受到了惊吓,基于小曹现在的身体状况,孩子和耳朵只能二选一 。
小曹的男朋友也告诉记者,警方告知他们需要配合后续的指认、收集证据等工作,处理结果会根据小曹的伤情鉴定做出判断。
- 被辱骂、被猥亵、被摸私密部位、被殴打致神经性耳聋,女生仅仅是为了自我防卫还一下手便被执法人员认定为“互殴”!
女性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当这个28岁的小曹面临比自己强壮数倍的男人猥亵殴打时,还必须不能还手,只能任 这个年纪上已经可以当她父亲的流氓 猥亵、辱骂、殴打,否则就有可能要被认定为互殴, 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
执法人员将被猥亵殴打的怀孕女生正当反击保卫认定为“互殴”的行为不仅歪曲了法律的真是涵义,更是置法律的权威于不顾!
长此以往, 岂不是让公众误认为,还手就是互殴,只有任人*辱侮**、任人殴打才能不违法,这样如何才能发挥法律真正的规范作用?谁还会相信法律?谁还会信任代表公法的执法人员?

这仿佛又回到了前不久发生的 高铁掌掴事件 ,小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被熊孩子屡屡踢椅背,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对小孩的行为提出制止,反而被熊孩子的父母扇了好几巴掌。
正当维护权益却被扇巴掌,女孩气不过还手,却被警方认定为与熊孩子父母互殴,甚至罚款她200元,而最初的始作俑者仅仅罚款500元就可以拍拍手走人。

罗翔老师在评论高铁掌掴事件是这样从法律角度评价的:
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正”对“不正”,后者是“不正”对“不正”。只有在第二种情况下,执法人员才能“各打五十大板”,如果是“正”对“不正”,执法人员绝对不能轻易对“正”进行处罚的。
即便拿高铁掌掴事件对标,本案也是毫无争议的,因为本案中的受害人遭受到的伤害已经远远不止扇巴掌这么简单,面对老流氓持续不断的骚扰、猥亵,如果小曹不反抗,她将受到多大的伤害可想而知。
哪怕是从我们最朴素的价值观出发,这个事件也绝不该被简单定义为“双方互殴”,否则又谈何正义!谈何法律!

更重要的是,“互殴”并不是普通网友或民众的结论,而是 代表公权力的执法人员在经过调查之后对案件作出的判断, 这是具有法律效力,会对当事人产生法律责任的!
一场本就案情清晰的案子, 被简单定义为“互殴” ,嫌疑人半个多月仍然毫发无损 ,万般无奈之下,受害人只能通过媒体途径寻求帮助,网络发酵不到一天的时间,官方便能立即将嫌疑人拘留在案。
不怪大家戏称如今是 “网友断案” 的社会,公权力的沉默何时才能消失,这是一个沉重又矛盾的话题,面对如此现状,如果仍然不谋求改变,终将会反噬到公信力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