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停板交易制保护不了散户投资者,反倒成了收割中小散户投资者的厉器!
要说清这个问题我们还得先回顾一下A股的T十0与T十1交易制的历史,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实行了T+0交易规则。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T+1,实施T+0,由于那时股票数量还较少,个股异动对大盘影响极大。1995年,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转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2001年2月,沪深两市的B股市场对内放开,依然执行着T+0回转交易方式。这样,内地投资者在沪深两市做A、B股交易时,分别执行着T+0和T+1两种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议两市尽快统一此项制度。2001年12月,沪深两市B股由T+0调整为T+1。同时,可转债交易制度却从T+1调整至T+0。《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于是就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一直延用到了今天。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原本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回顾完历史之后我们再来探讨T十1、涨跌停有无起到抑制过渡投机抄作和保护中小数户投资者的作用!
执行了二十多年的T十1、涨跌停制,中小散户投资者的感受是并没有得到保护而是被牢牢套住了! 即便目前A股采用T十1仍然是换手率最高的市场,日成交额远超市值最大的美股,说明中国市场的活跃是一件好事情,咱中国人民热心股市建设积极投身国家的市场经济建设!可是T十1交易制却侵害了股民的来去自由权力,进来了就要睡你一夜才能走!是什么感觉你们都懂的!这就从制度上没有尊重投资者!加上涨跌停板的限制让股民又丧失当天止盈止损的机会!
股票的涨跌有其自身规律,用行政手段来限制只会适得其反。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股票因为有了涨停板最终涨得少了,相反往往是很轻易地就涨过了头,而且越是买不到越是涨的厉害。从而引起股价更加剧烈的震荡,反过来跌也一样容易跌过头,股价走势的非理性在ST股和机构抱团坐庄资金链断裂的票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可以今天开盘就涨停,明天开盘又来个死死跌停一字板。股价不仅不因涨跌停板变得理性,反而更不理性了。
涨跌停制人为给股民操作设立障碍,使股民的操作难度增加,好的股票买不到,不好的股票卖不掉,等买到了或卖掉了,股民往往又吃大亏,因为这时的股价是严重失实的,股民被憋急了就是容易冲动。涨跌停制使得股票丧失流动性助涨助跌加剧,而且让中小股民的亏损变慢了,内心煎熬的时间变长了,亏损的幅度也更大了!
另一方面,涨跌停板制度给股民操作增加难度的同时,为大资金操纵股价提供了方便。利用其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和跑道优势大肆做盘做图形,诱骗股民上当,或被深套,或廉价割肉。涨跌停板助涨更助跌,并没有抑制过度抄作,反而成了*家庄**“坑杀”散户股民的厉器!早盘拉一涨停尾盘杀到跌停,第二天再来个一字跌停,这种大面相信不少投资者没少吃!
与其不能从交易制度上保护中小投资者,那就索性让中小投资者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给他们来去自由的权力,在较公平的交易制度下学会生存之道!监管层应更多地从制度上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上市、违规信息披露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严查机构抱团坐庄炒牛股.完善大小非减持套现的制度,目前A股最不稳定的因素就来自大小非的减持和以恶意减持套现为目的企业上市行为!绝不能把A股市场变成集资造富的传销市场!正确引导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在这个市场做价值投资。中小散户没有兴风作浪的能力,严厉打击妖魔鬼怪兴风作浪才是监管层不可推卸的重任!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新入市的散户投资者既然选择了这个市场就做好被教育的准备!追涨杀跌尤其在牛市中位被教育的概率很高很快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