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后需立即报警
是一个常识,
但是有极少数人自以为
自己驾驶的车没有牌照交警查不到,
为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近日,北仑交警就破获一起无牌二轮摩托车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因为逃逸行为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3月25日凌晨4点40分左右,宁波北仑大海线新路水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撞伤。
伤者姓戴,52岁,是大碶街道新路村的村民。此次事故导致戴某右腿骨折,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当日就入院治疗花费2万多元。
北仑交警大队大碶中队的民警赶到事发现场时,肇事车辆早已不见踪影。根据现场遗留的车辆碎片,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是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
由于事发时天色很暗,
戴某无法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办案民警通过外围监控视频的研判,
抽丝破茧寻找嫌疑车辆。
很快,4辆前后行驶的二轮摩托车
进入民警的视线。
根据案发时间的推断,这4辆车中的一辆极有可能就是肇事车辆。可是由于监控角度及光线的原因,民警调阅了许多路面监控,始终无法看清车牌。不过,有一处监控显示,这4辆车于当日凌晨4点16分曾进入一家加油站。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加油站,利用其中一人的微信付款记录,在网警的帮助下,成功确认其中一人的身份:彭某,16岁,广西人,暂住大碶街道石湫村。
为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在不同的时间段内三次着便衣到彭某的暂住地蹲守,始终未发现彭某。
4月4日6点10分左右,办案民警再次来到彭某的住所,终于找到彭某和他驾驶的摩托车。经车辆勘验,彭某并非肇事者,但他很快就向民警交代了他朋友的肇事事实。当日上午8点左右,民警在新路村抓获肇事人。

肇事人姓刘,重庆人,24岁,暂住大碶街道新路村。3月24日晚,刘某和他的女朋友及另外2位朋友到石湫村彭某处玩。25日凌晨4点左右,他们一行5人分坐4辆摩托车前往春晓洋沙山观看日出,结果在路上刘某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刘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为逃避处罚和赔偿责任,他选择了逃逸。
目前,刘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累计4200元的罚款,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同时还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