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B评论|“第二十条”被唤醒难在哪儿

近日,电影《第二十条》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第二十条”指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也就是“正当防卫”条款。刑法第二十条明确指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力暴**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影片由发生在检察官韩明身上的三个故事串联而成:此前一起见义勇为被定性为防卫过当判刑案件的被告人不服处理结果,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儿子为制止校园霸凌打伤了教导主任的儿子,一直拒绝道歉;同事吕玲玲承办的一起村霸凌辱弱势村民、奸人妻子被反杀案存在认定争议,被副检察长更换承办人,指定自己主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片人张婷婷表示,“我们在创作之初就是想弘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理念,激活沉睡的法条,制止不法侵害,弘扬正义和见义勇为精神。”张婷婷透露,影片中的案例参考了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和涞源反杀案等现实中真实案例。

对于正当防卫,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纪丙学表示,我国法律鼓励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但长期以来,有人把正当防卫制度称为“沉睡条款”,主要因为: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往往事实证据比较复杂,有的案件还缺少证据,导致在认定时会出现一些较大的争议;受传统司法理念影响,司法人员不敢去适用;很多人认为“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客观上也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看完电影后,发视频称:《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争议最大的,是时间条件的紧迫性和限度条件的适度性。正当防卫,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但是,何谓“正在进行过程中”?无论在辱母杀人案,还是于海明反杀案中,这个问题当初都存在巨大争议。电影中的张三杀人案也是一样,强奸行为已经结束,性侵者扬长而去,丈夫愤怒之下与性侵者进行打斗,看似事后防卫?更何况,还拿着剪刀把性侵者捅死?所以,当时检察机关内部也有人认为,这根本就没有防卫性质。他说:“我曾经讲过的‘粪坑案’,当初也有很多人认为踩第一脚是正当防卫,但是踩第二脚是事后防卫。所以,关键在于采取代入到防卫立场的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标准,还是高高在上的沉着冷静的理性人标准。”

2020年,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而这部由最高检影视中心筹备四年的影视作品再次向全社会传递了司法机关坚定的信号:“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可以预见,这一观念将随着影片的热映更加深入人心,检察官在依法判断案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也将更有底气和勇气。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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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河北广播电视报》2024年第08期(2024年2月23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