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母女失踪之谜 (今日说法母女吃饭)

浙江省临海市一家综合市场里,有一个总面积不过三十多平方的商铺,它既不临街,销售的商品也不特殊,然而这样一间不起眼的小商铺,近两年却在当地出了名。

当地的古城派出所经常会接到关于这家商铺的报警电话。经常到什么程度呢?有时候一天三次。一报这个地址,都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这家商铺的房东谢女士2018年初把这个商铺租了出去,没做几个月,租户就反映出了怪事,锁眼全部都被用水泥给堵死了,钥匙开不开锁,换了门锁以后没过多久,又发现半夜被人撬开,商铺里的货品全部被清理了出去。而且还贴了告示,勒令租户限期搬出,但是谢女士作为房东却一无所知。

几次三番下来,这家商铺也就无人敢租了。那么在谢女士背后搞鬼的假房东是谁呢?谢女士姊妹四个,她是家中的长女,她帮父母操持家务,照顾三个妹妹,如今,谢女士遇到了这件闹心事儿,三个妹妹,竟然没有一个站出来维护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原来撵走租户、假扮房东的不是别人,而是谢女士的母亲叶阿婆!

既然商铺租不出去,谢女士决定自己经营开店,好挽回一些损失,然而母亲却每天不请自来,在门口蹲点撵人,到店里拿个凳子,就这样坐着,客户来买东西他就跟人家说,不卖不卖了,生意不做啦,你们回去吧,叶阿婆阻止客户进店,谢女士报了警,叶阿婆又叫了三个小工,到店里面去,要把店里面那些东西全部都搬出去,然后把门给锁上。谢女士当时也在现场不让搬,双方就差点肢体冲突起来。都很激动,警方考虑谢女士和叶阿婆是母女关系,并且叶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所以他们建议双方先心平气和的谈一谈,解除误会。毕竟母女闹成这么僵也不太好。谢女士也表示不愿意家丑外扬,希望能私下低调处理,叶阿婆面对女儿的让步,却不依不饶,他们之间发生多次冲突,最厉害的一次,有一天报了三次警。

大家可能都很好奇叶阿婆这个年纪,理应安享晚年,母女之间有什么矛盾可以好好商量,为什么要大动干戈,用撵走租户,让女儿的商铺无法出租这样的方法,损人不利己呢,着实令人费解。那么这对母女到底为什么起冲突呢?原来叶阿婆有四个女儿,有两处房产,一处房产有三间,她就三个女儿每人一间,另外一处房产就是破房子不值钱的,当时她丈夫在世的时候,也考虑到大女儿比较辛苦,对家庭贡献比较大,把这一处房产,就是另外一处破房子给大女儿。2000年,叶阿婆立遗嘱,将房产正式分配给四个女儿,2016年村里*迁拆**改造,分给大女儿的老房子在规划之中,村里规定,*迁拆**改造之后,这个规划分配方案是一间房子落实一间地基,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不能立为户主,加上2000年叶阿婆已经将房产分配完毕,老房子的*迁拆**合同上明确写明户主是谁,*迁拆**落实给谁,分配给谁,非常明确。*迁拆**方案需要自筹60万元左右,在地基上盖起一栋五层半高的房子,除此之外,老房子包含的一间猪舍已被拆除,作为补偿,村里还给了一个购买商铺的名额。外面的裙房改造好之后,按每平方3000平米的一平米,向村方购买,33平方米左右大概要10万元。

一个破旧的老房子经过*迁拆**改造,变成了一套五层半的楼房,和一个33平米的商铺,这下叶阿婆反悔了,想把商铺要回来,等她百年以后,四个女儿平分。谢女士不同意把房子给她,叶阿婆又说,2016年谢女士购买房子时,她和老伴儿给大女儿添了5万元钱,那一年,老伴儿还在世,但是她没凭没据,大女儿坚决表示没有,真的没有,说六十多万元的改造费和10万元购买商铺的费用,都是由她单独出资的。

叶阿婆认为谢女士分得了五层半的房子,这个小小的商铺怎么就不舍得给她呢?并且坚持认为四个女儿都有份,为了公平起见,*迁拆**获得更多收益的大女儿,应该把多得到的这套商铺交还叶阿婆。等到她过世以后,再平均分配给四个女儿,只是没想到当天他提出这个想法时,遭到了谢女士的拒绝,这样叶阿婆十分生气,她拿出一份1998年签订的协议,这份协议上被*迁拆**的老房子是分用小女儿的,谢女士也拿出了一份文书,这份文书是2000年签订的遗嘱,上面清楚地写着,"老房子归大女儿,为了防止今后发生不必要的争执,特将家中的所有房屋分别赠予了四个女儿,绝不反悔"。当时叶阿婆的大兄弟就是谢女士的大舅舅作为证人,姐姐(叶阿婆)找上门给他说的时候,他还问为什么1998年刚写过分房协议,又在2000年该写一份遗嘱呢?叶阿婆说,“前面的这个分房不合理,要四个女儿全部都有分,就要重新分过来”。1998年写的分房协议和2000年的这份遗嘱最大的区别就是这套被*迁拆**的老宅子的归属问题。大舅舅当时说“我不识字,你一五一十的讲给我听,听了以后我再签字”,这个遗嘱的内容特意提出”老宅的*迁拆**,所得的房屋,地基等收益,由分得房屋的受益人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2016年旧村改造,谢家这套破旧的老房子首先*迁拆**了,谢女士在*迁拆**所得的地基上,不仅建好了房子,额外购买的商铺也开始出租了。谢女士说:“母亲一定要把房子要回去,我说你当时为什么不说啊?对吧?你现在造好了,可以租了,你要拿房子,这没道理,你说对不对?”,

叶阿婆对遗嘱全盘否认了,还表示即便这份遗书有效,那也不是分家协议,她有权利随时变更遗嘱。村里别人都知道了,大家认为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作为母亲却和亲生女儿无理取闹,有失分寸。谢女士舅舅都不帮助他的姐姐说话,本来兄弟跟姐姐是最亲的,但是他这个姐姐做的太没有道理了,他要说公道话。法庭上,叶阿婆情绪激动,说大女儿不孝,但是也没有拿出证据,舅舅的证言她也不予认可。说他们是做虚假陈述,这次告女儿不孝的诉求被驳回了。

后来叶阿婆又以修改遗嘱、重新分割房产的理由两次将大女儿告上了法庭。对房屋进行重新分割,自己也享有这个房子所相应的份额。法官在审视双方提供的各项证据以后,却发现这套老宅子的房屋产权有问题,没有相应的建筑审批手续,也没有提供确权初始登记的相关证据。法院没有办法去处理他这个确权分割的问题的,就驳回了起诉。

他女儿谢女士说她不愿意跟她母亲对簿公堂,那就等于撕破脸,她希望能够调节一下,做做母亲工作,面对面打开心结,不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了解母亲内心真实的想法究竟是什么。希望能进一步沟通,化解矛盾。

母亲和大女儿三次对簿公堂,报警无数次,闹的是不可开交,如此执着地讨要商铺,她其他三个女儿又是什么态度呢?另外三个女儿的态度却和母亲完全不同。叫她不要搞了,每个人条件都不差,劝她不要这样了,因为当初讲了给姐姐啦,那姐姐房子造好了,你要拿回来,不合适,再说也不需要这个房子,三个女儿表示自愿放弃商铺的份额,即使这样,也没能阻止叶阿婆极端的做法,还让四姐妹之间产生了嫌隙。

临海市司法局的金牌调解员被群众亲切的称呼为“老娘舅”。老娘舅接手了发生在这家商铺的疑难杂症。他们找各方深入了解情况,叶阿婆原本是和大女儿谢女士一起住的,相处时间也是最长的。当时谢女士结婚的时候,经济条件差,都是母亲在帮衬,甚至把大女婿当成亲儿子来对待。叶阿婆也说,原本她和大女儿一家最亲近。

叶阿婆说,2000年的时候,大女儿找人写了一份遗嘱,让他和老伴儿签字,把老宅子改写给大女儿,当时他没有多想,就默许了,大女儿重新写了叫她签字,那是他们关系好啊,当时的想法给她就给她了,没关系。另三个女儿曾提出异议,说她这样做以后要闹矛盾的,叶阿婆说让他们别说,她们小时候家里都是大女儿做饭,她做的多,她们三个就别计较了。

直到后来三女儿生病,住院就住了一年半。叶阿婆把女儿病治好了之后,担心三女儿的身体不如从前,就搬去和三女儿一起住,方便照顾。她考虑到这个生病的女儿。在她百年以后怎么办?这时谢女士在*迁拆**地基上的楼房已经建好了,商铺也开始出租了。叶阿婆想到这间多出来的商铺,他希望能找大女儿商量收回商铺,重新分割,为生病的三女儿,多争取一些利益。原本是商量,但过程中却变了味儿,争执中,大女婿踢了叶阿婆一脚,而这一脚彻底激怒了叶阿婆,更加坚定地把这个房子拿回来。

最后谢女士申请了司法介入,让老娘舅帮忙调解。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多方听取声音,调解员研究出一套解决方案。叶阿婆是想一定要拿房子,选折中的办法,房子产权给谢女士,写明属于她的,但是叶阿婆有生之年,这房子的租金,给她妈妈作为生活费给她,也算尽孝。谢女士没有反对,只要房子和商铺的产权明确了,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至于商铺的租金,并不介意全部给母亲,毕竟是自己的娘,生她养她。

老娘舅就告诉叶阿婆。“你大女儿一年给你3万租金,那你十年就是30万,这件事放下了,心情好了,到外面走走,多活20年,那就是60万。这样最终达成了和解。

其实叶阿婆告诉老娘舅,她不是缺钱,是缺的感情。现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总是缺少一个大女儿参加,总感觉不是很团圆,现在大女儿和叶阿婆在经济上和解了,但是感情上还有一些隔阂,老娘舅下一步,还要做一些后续工作,促进他们母女的关系。

故事来源,央视《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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