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因为不能提供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合肥经开区的一家汽车销售店迟迟得不到4S店的认证,纵然百般努力,也只获得了一份临时性的3S授权文件。6月29日,从合肥经开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位于方兴大道与玉屏路交口的一家违法建设的汽车销售店被城管部门依法拆除。

近日,城管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在方兴大道与玉屏路交口的一家制造企业的院内,建设了一处汽车销售店,停放了几排崭新的小货车和面包车。工业企业内部为何有汽车销售店这样的商贸项目?带着疑问,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将空地租赁给涉事汽车店。经营者建设了5间钢板房和1处钢结构大棚,钢板房分别用于办公室、财务室、维保间和值班室,钢结构大棚用于新车交付查验和售后保养,总建筑面积达600余平方米,未办理任何报建手续。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经营者代理了某汽车厂家轻型货车和面包车的经销业务,原本计划到正规汽贸园区经营,但考虑到租赁该企业空地所需的费用可以节省一半,还是决定冒个险,就偷偷地搭建了钢板房。然而,由于该经营者不能提供合法的房屋权证,汽车厂家不愿给予4S店认证,只颁发了一份临时性的3S授权文件。

工业用地为何不能从事汽贸等商服经营?记者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了解到,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划主管部门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该区城管局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询证,该汽车销售店不具有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条件,执法部门也不能采取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处置规定,因此,必须予以拆除。
为维护规划管理秩序,经开区临湖社区委和城管部门约谈了企业负责人、汽车店经营者,帮助接洽入驻正规汽贸园区,经过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该企业和经营者均同意拆除,并提前将车辆、设备搬离。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清空无关人员。随后,拆除工人对违建进行了拆除。
卫宏滨 刘达青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