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被冻结后,依然面临处置问题,只要涉及处分、处置,就涉及评估的事儿
需要搞清楚的是,在股权价格的评估中,并不是以股东的的出资额或者说股权比例对应的出资额进行确定的(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拍卖10%的股权,并不是直接对应其价格为100万)。
而是依然要走一个评估程序,评估方式一般有几种:
1、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又称:双方议价);
2、评估公司评估
对于第2种情况,常规的中小企业、甚至是一些大企业,想评估股权价格很难,因为估值需要财务资料、会计凭证。
先不说公司配不配合的问题,即便配合,那资料不齐,最终也会导致无法评估。
如图:这个奥特莱斯的股权都是通过协商确定的价格,不是评估。


二、一般能直接产生价值的股权类型
1、上市公司的股权,这个可以直接处置。
2、商业银行的股权,这个可以直接处置
关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
——给看官披露一个小技巧:——没准儿能赚钱。
就是:如果发现我们的对方(被执行人)他原来是信用社的人,并且已经入职多年,这类人在信用社往往可能持有职工股,这个职工股可以通过调查令或者法院去对应银行就可以调取。
这些职工股,是可以直接换算为钱的,很好出手、找到它就是钱。
3、其他容易处理、又有价值的股权——感觉这话是废话
三、股权拍卖涉及的其他问题
1、购买人能否实际参与进去
从答主经历的案件来看,真正愿意入手、通过法院拍卖来拿公司股权的人,这些人往往对某个公司的股权垂涎已久,公司已有的股东、高管,往往跟他都是一伙的。
试想一下?
如果他们不是一伙的,他即便买了股权,也很难、很难得参与到公司经营中去,一句话,玩不转。
2、优先购买权
这个问题相对好处理——答主也见过,某些股东联合起来,把其中一个股东给赶出去,就通过拍卖他的股权,然后他们来行使优先购买权,让某一股东强制出局的游戏。
四、真正的影响
刨开以上事项,在股权被冻结后,真正能产生的实际影响,答主认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但是确实有如下几个需要注意:
1、不能收取收益
这个事情,在实务操作中,不少同行可能都没搞得明白。冻结股权了,并不意味着它不能从公司获得收益。
毕竟公司与股东,从法律上讲都属于两个”独立的人“
正确的做法是,在冻结股权后,要求法院同时给所在的公司分情况发不同的文书:
(1)对未到期的股息或红利,发——提取收益通知
(2)对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发——禁止支付通知
2、暂不能转让
这一点不做过多阐述,股权被冻结期限,不能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