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常人眼中,一个长期拖欠职工养老金的破产国企,还有什么利益可图?但在玉林市自行车三厂(下称三厂)原厂长庞建林却能从中觅到“大商机”,轻松“赚了”近百万元。
“死水”背后的“活源”
今年60岁的庞建林系玉林市玉州区人,1990年,他从部队转业至三厂工作。17年后,庞建林终由当初的技术工干到厂长。然而,他并没有过多的兴奋,反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据其供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是自行车盛行的时期,当时的三厂是生产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一家国企,但时过境迁,在机动车产业兴起后,三厂出现了连续的亏损并最终宣告破产。破产后,由于厂里未能为职工按时上缴养老金和发放生活费等,引起了职工的诸多不满。那时,他整天为如何解决拖欠职工养老金的问题而发愁。

绞尽脑汁后,庞建林发现,三厂所处位置交通便利,周边商铺密集,于是他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将厂区临街的部分厂房和空地改造成几十间铺面出租。就这样,轻松解决了拖欠职工养老金的问题,庞建林亦因此得到了职工的拥戴。
未料,在一片赞扬声中,庞建林开始飘飘然。他认为,如果不是自己,三厂仍是死水一潭,不可能有这么大变化,因而自己多吃多拿多享受点也是应该的。在这种畸形的心态的驱动下,庞建林终于失守底线。
2008年,庞建林发现,三厂尚有一块1200多平方米的空地可以改造为临街的铺面和仓库。由于原先改造的铺面已成为当地有名的建筑材料买卖一条街,因而这块空地也就成了众多商家眼中的一块肥肉,谁都千方百计想将空地承包到手。但多位老板与庞建林联系后,均空手而归。
他们不成功的原因在哪呢?在商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蔡某,仔细分析后很快便找到了症结所在。他找到庞建林,承诺如庞能将土地承包给他,将给予庞3万元的好处费。
这对于当时每月只拿1000多元工资的庞建林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想想自己对厂里的贡献,庞建林越发觉得获取这些“回报”是理所当然。经过再三盘算和自我说服,他决定与蔡某“合作”,以三厂的名义与蔡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协议。
同年10月,承租成功的第二天,蔡某来到庞建林的家中,将一袋东西交给庞建林:“这点小意思给你,感谢你出租这块地给我们。”庞建林当然知道蔡某的“小意思”是什么,他怎可能拒绝!
拒租背后的“算盘”
仅在出租上做点小手脚,就轻轻松松“赚到”几万元。这让庞建林大喜不已,认为这是一条赚钱的捷径,此后他更加肆无忌惮。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许多商铺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谁会傻到在此时刻放弃离开呢?这些商户们哪会想到,此时的庞建林正在打着趁他们要求续租时捞一笔的“算盘”。
最先倒霉的是王某、杨某等人。王某、杨某等人多次要求续租,均被庞建林以各种理由拒绝。一次商谈中,续租的商家终于获得庞建林“每户3万元好处费”的暗示。这当然引发了王某等人的诸多不满,但一想到生意刚有起色,如果放弃另起炉灶,那这几年的辛苦打拼就将付诸东流了,最终无奈给庞建林送了钱。2012年5月,庞建林从租赁商家处共获取了好处费6万元。
贪欲一旦被激活,便会无休止。

2015年,大部分租赁合同已到期。此时的庞建林又打起了歪主意,欲将所有铺面整体出租,以牟取更多的私利。当时他已经59岁,一年后即将退休,此时“有权不用,过期无效”,庞认为大捞一笔便可“安全着陆”坐享晚年。
由于已有先例,再次操作起来更是轻车熟路,而且更加“理直气壮”。鉴于这次是整个工厂铺面和仓库的出租,而且经过这几年发展,已成为一个建材专卖市场,于是他认为应该要价更高。
2015年的某一天,王某某和蒋某认为三厂位置适合建一个瓷砖专卖市场,商量着一起承包进行改造,先后多次与庞建林密谈。庞建林提出,可以每平方米少于周边市场价5元左右的价格承租给他们,但迟迟不肯敲定合约。
王某某和蒋某毕竟是精明的商人,很快便琢磨到庞建林的心思,于是开出“50万元”的价码。庞建林已今非昔比,这区区50万元显然无法打动其。最终,在王、蒋咬牙将“回报”提至75万元后,庞建林才点头同意。
2015年3月18日,王、蒋二人提着75万元现金一起来到庞建林家中。有意思的是,二人还现场清点数额,唯恐庞不信。而后,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
为防东窗事发,庞建林还从75万元中分了9万元、15万元给会计周某、出纳李某。
贪婪背后的懊悔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由于庞建林专行独断,厂里的账目没及时公开,租金也远低于周边市场价格,引起了部分职工的不满和猜疑,并把相关情况举报到玉州区检察院。
时任玉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的覃广雄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反贪部门进行案件材料分析,并制定案件侦破方案。
调查之初,庞建林拒不承认,后见无法说清问题时,仍避重就轻,仅承认收受3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分析,原先仅是出租一小块土地,庞建林就收受好处费几万元。后来这么大的地块出租,庞不可能没有不收取任何好处。

为还原庞建林的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找到行贿人蒋某、王某某,晓之利弊,劝其主动交代;同时通过调取流水台账等,形成扎实的证据链。最终,庞建林不得不承认受贿8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检察官发现,三厂的账本中也藏着猫腻。于是调取了会计凭证,仔细核对每一笔数据,可疑的账目渐渐浮出水面。原来,三厂准备了两套账,一套是上缴财政的,一套是实际收取租金的,两套账差额四、五万元。
被刑拘后,庞建林仍心存侥幸,一再翻供。2015年9月30日,庞建林被押上法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庞在担任三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829600元。
庞建林依旧翻供,对其受贿的钱财,声称为定金,或“为起房子而借他人的钱”。但铁证如山,庞的谎话不攻自破,最终不得不如实供述自己受贿的经过。

原本,庞建林可功成身退,坐享天伦之乐,但一时的贪念吞噬了他本是清正的灵魂。用金钱来丈量人生价值的他,最终吞下贪婪培育的恶果。2016年5月16日,庞建林被玉州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覃静惟 蒋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