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成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白银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从框架结构看,主要分以下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核对象,主要分4类,即:第一类县区,第二类白银高新区及各工业园区,第三类市直部门单位,第四类中央、省在银企业和条管单位。

第二部分是考核内容,分别按公共指标和业务指标两方面进行界定。公共指标涵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政法工作、效能建设、精准脱贫,双联工作、*战统**工作及工青妇等共9个方面,业务指标按单位类型不同,各有所侧重。

第三部分是评分办法,从公共指标分值、业务指标分值、民主测评分值、平时绩效考核分值、市领导评议分值、加分值和减分值7个方面,分类别、分层次进行评分。

第四部分是等次确定,按照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所有考核单位最终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五部分是组织领导及具体程序,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考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市督查考核局具体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结果的审核汇总。具体程序主要分自查、考核和审定三个方面。

第六部分是目标奖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设“目标管理奖”、“效能考核奖”、“荣获表彰激励奖”和“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奖”4个奖项。

第七部分是结果应用,就是将考核结果与问责、干部提拔使用和绩效奖金的发放等有机结合起来。

修订后的《白银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变动比较大的地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总分值的变化。由原来的100分变更为了1000分,主要是更加拉大区分度,以便于考得更准、考得更实、考得更加理性和科学。在提高总分值的过程中,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分别赋予了不同考核项目不同的分数,但是与各部门的要求相比,不能面面俱到都予以体现,办法还属于《试行》,在实施的过程中将逐步总结经验,再进行微调。

二是增加了对园区的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将园区全部纳入了考核,增大了考核的覆盖面。在注重了对闲置厂房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及营商环境建设(代办和保姆式服务)等项目考核之外,把银东工业园、银西产业园的考核与白银区绩效目标考核相挂钩,其它园区的考核与所在县区绩效目标考核相挂钩。

三是在等次评定里,将原来的“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变更为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这样变更主要是基于树立考核工作的权威性的目的,切实起到促进工作、目标导向的作用。

四是加大了效能问责的力度,按照《中国*产党共**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考核办法里加大了问责的力度,新增加了如下规定:在平时效能督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的,该单位直接评为“不合格”等次,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扣发直接责任人100%目标考核奖金。

五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要求,更加突出了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准脱贫、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大幅度提高了这几项指标的考核分值,充分体现了我市对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的快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