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据报道,肇事者温庆运从小被宠溺,爱慕虚荣,喜欢买名牌炫富。据温庆运供述,案发约一年前。他因最近诸事不顺,心情压抑,开着其父名下宝马X3外出,曾先后四次冲卡逃费,驾车时速一度高达180公里。行至天河区体育东路十字路口时,看到很多路人正在过人行橫道,温庆运突然产生了释放自己内心压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驱车,持续朝人群冲撞过去。一审判决书披露,此次事件导致6人死亡,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多部汽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及护栏、手机等物品不同程度损毁,公共财产损失共7万余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恶劣行为依法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温庆运随后上诉。2023年6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