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贪图小利
顶风作案非法捕捞终被抓

根据规定,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上海市青浦区内所有水域(河道)及天然湖泊进入禁渔期,禁止除手工扒螺蚬及休闲垂钓外的其他任何捕捞活动。近日,青浦警方连续破获两起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案列一
2019年2月23日10时许
练塘镇蒸淀社区社保队员巡逻时
发现一河道内有人正在电捕鱼
后立即报告蒸淀派出所

接报后
蒸淀派出所会同水上派出所
区渔政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并当场抓获
两名正在非法捕的嫌疑人姚某、姚某某
当场查获12V小电瓶1只
逆变器1台等捕鱼工具
鲤鱼、鲫鱼约3.5公斤

经查,2019年2月23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姚某、姚某某步行至青浦区练塘镇蒸淀社区一河道内采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获3.5公斤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现犯罪嫌疑人姚某、姚某某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罪
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列二
2019年2月24日15时许
青浦公安分局练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练塘镇蒸浦路附近一河道内有人正在电捕鱼

接报后
练塘派出所会同区渔政部门
在蒸浦支路蒸浦路路口北侧100米处
抓获两名正在非法捕鱼嫌疑人
当场查获2只12V电瓶、1台逆变器
电线及1台6匹汽油挂桨机等捕鱼工具
及捕获的鲫鱼、杂鱼共5公斤左右

经查,2019年2月24日15时许,唐某、张某两人在禁渔期内驾驶电动三轮车至青浦区练塘镇蒸浦路附近一河道内采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获5公斤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现犯罪嫌疑人唐某、张某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罪
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
方
正
告
禁渔期内捕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采用电捕鱼的方式捕捞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青浦警方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积极会同区渔政部门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
(编辑:郭伟杰)
阅读更多
▽ 推广
· 普通观众和警察蜀黍眼中的进博会有何不同?
·《青浦警坛·2018》电视专题栏目第三集!
▽ 人物
· 上海最小派出所的“铿锵玫瑰”
· 31载勘验9000案发现场 揭秘上海青浦CSI“开路人”
· 文汇报正版:28年后,他回来终结“死案
▽ 大片
· 青浦公安主题微电影《出走的少女》震撼来袭!
· 他 们 是 警察,却很少穿警服

青浦公安分局|青浦警坛
微信ID:qpjtxj
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信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