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黑石谈法
编辑|莫问
四川南充一男子修空调撞到女邻居出轨,要求加入被其夫妻索要10万元。
“我不要钱,我只要你这个人!”
喜欢上有夫之妇是错,看到她出轨场面不退缩反要加入是错,被夫妻索要10万更是错!

错、错、错。
四川南充的陈先生一念之差,犯下了大错。
案情回顾
1.爱上有夫之妇
陈某的女邻居张女士长得十分漂亮。
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性,陈某在每天的邂逅中渐渐地爱上了她。

可惜美女已经名花有主,而他也娶了妻子,两个人是没有未来的。
于是陈某就将这份爱慕放在心底,就连他同床共枕的妻子都没有发现他内心的秘密。
他也十分有分寸,平时见面也就是互相问候,算是个点头之交。

他以为这辈子与张女士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了。
然而,一次空调外机的损坏让他与张女士牵扯在了一起。
2.修空调撞上出轨
这一天,陈某家的空调忽然不工作了。
这可急坏了陈某,连忙跑到阳台去修空调。

在他刚走到阳台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声急促的*吟呻**声。
作为一个男人,陈某自然知道这是在做什么。
他仔细一听,原来这还是他邻居家发出来的声音。
这不就是他朝思暮想的陈女士在*吟呻**嘛!

要是换成别的人,陈某一定会默不作声地转头就走,远离这对白日宣淫的男女。
可这是张女士,他见色起意,越听越“上头”。
不仅听,他还要拿手机录下来以便于自己日后回味。

在事后的一天,陈某忽然兴致来了,他拿出手机翻出张女士的*爱性**视频。
谁知越看越不对劲,这里面的另一个主人公好像不是张女士的老公赵先生啊。
3.拍视频威胁要加入
陈某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让自己喜欢得辗转反侧的张女士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啊,她居然有婚外情。

甚至还把奸夫带回了自己家行苟且之事。
一想到这里他就坐不住了,想把这个惊天消息告诉赵先生。
刚走到门口,他转念一想,本来自己只能在心里肖想张女士,这把柄都落在自己手上了可是要好好利用。

思及此,他直接剪辑了一部分视频发给了张女士。
张女士看到自己偷情的视频被别人录下来了,害怕自己给老公戴绿帽的行径被曝出来,她直接约了陈某见面。
4.不要钱要人
一看到陈某,她就楚楚可怜地求他不要将视频发出去,自己可以出两万当作封口费。
而陈某,看到哭得梨花带雨的张女士直接就咽下了口水。

他颤抖着将自己的要求提了出来:我不要封口费,我要你每周必须跟我发生两次关系。
看到猥琐得无法控制住自己表情的陈某,张女士自然是不愿意的。
她直接将封口费抬上了五万,希望能用金钱震慑住见色起意的陈某。
可她没想到的是,陈某直接回她: 我不要钱,我要你的人。

陈某还扬言道:要是张女士不答应自己,他就将这视频流传出去。
为了自己家庭的和谐,张女士犹豫了半晌,最后咬了咬牙还是答应了。
可她没想到陈某如此贪婪,自己已经妥协与他发生了性关系,可他还是不知足,非要把一周两次变成一周五次。

这实在是欺人太甚了。
张女士越想越觉得恶心,自己忍受不了陈某这种行为。
况且他拿这视频能要挟自己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难道自己还要一直忍吗?

张女士权衡了一下利弊,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与其一直被威胁,不如鱼死网破,谁也得不了好。
5.被夫妻勒索10万
她做了一桌好菜等丈夫回家,在他高兴的时候将此事告诉了丈夫赵先生。
赵先生得知此事十分愤怒,任谁知道自己被妻子戴了两顶绿帽子都不能冷静下来。

他将愤怒都发泄到了张女士身上,并扬言要与她离婚。
张女士知道自己得不到赵先生的原谅,开始走苦情路线和打感情牌。
她哀求着赵先生说:我做错事,与你离婚是我罪有应得,但是我们的孩子还小啊,他肯定想要一个完整的家。

看着不停忏悔的妻子,赵先生承认他被说动了,选择原谅了她。
但是欺负到妻子头上的陈某,还是要想办法给他个教训,让他不敢再轻举妄动。
于是,在某一天,陈某与张女士在床上颠鸾倒凤时,赵先生直接闯进了房门,给他俩来了个捉奸在床。

陈某直接就被吓得跪在了地上,希望赵先生能够放了自己。
赵先生直接开口就是10万封口费,若是不答应就让他妻子一起来欣赏。
陈某被逼无奈之下只能答应。

但这件事最后还是暴露了,陈某的妻子发现家里少了十万元,便质问了陈某。
他抵不住压力,就将事情原委告知了自己的妻子。
在她的劝说之下,陈某走向了派出所。

没想到的是,不仅张女士夫妻被抓,就连陈某也被当场逮捕。
案件关键点
三个人,互为受害者,也互为加害者。
现实往往比小说更可怕。

陈某拿视频威胁张女士与他持续发生性关系,而张女士又协同丈夫反过来勒索陈某。
只能说,贪心不足蛇吞象。
那么,陈某触犯了哪条法律导致他最后走入了牢狱?
张女士夫妻又触犯了哪条法律?
在这些反转中,谁是加害者,而谁又是受害者?
在夫妻关系中遇到了对方出轨,应该怎么处理才是最妥当的?
案情分析
1.陈某违反了哪条法律?
陈某因修空调意外拍到了张女士的*爱性**视频。
他用这段视频换取了与张女士发生性关系的条件,因此他的行为属于胁迫张女士发生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幼**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女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女幼**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女幼**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女幼**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女幼**或者造成*女幼**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张女士夫妻又触犯了哪条法律?
张女士与*夫情**在白天发生关系导致被陈某拍摄到。
她属于出轨行为,但并没有触犯法律,而是违反了社会道德。

赵先生在妻子的坦白之下知道了陈某勒索妻子的事情。
他没有用正常手段来教训陈某,而是与妻子合演了一出“仙人跳”以此来勒索陈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赵先生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对待陈某,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而他也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3.如何应对出轨?
婚姻中感情不是稳固不变的,出轨的事件时有发生。
那么如何在对方出轨的情况下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顺利离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力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只要不像赵先生那样以暴制暴,是可以向婚内出G的一方索要损失费的。
写在最后
张女士婚内出轨,赵先生属于受害者。
她在偷情的时候被拍到视频以此来胁迫她与人保持性关系,在这一事件上,她是受害者。

在她坦白之后与丈夫合作勒索陈某,她和赵先生就变成了加害者。
而陈某,在强迫张女士的时候是加害者,被勒索的时候就变成了受害者。

因此,这三个人都不是无辜的,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这三个人,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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