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件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即韦明辉强奸*女幼**被判处死刑案、小学教师张宝站猥亵多名女学生、蒋成飞以招募童星为名诱骗女童正在网络空间裸聊猥亵案、李堉林猥亵男童等。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不诛恶魔,难佑天使!
相关负责人的这一表态铿锵而有力,是对舆论呼声最强劲的法治表达,也是对受害家长最入心的情感慰藉,更是对不法分子最严厉的刑罚震慑。
根据数据显示,以猥亵儿童犯罪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审结2962件,2018年审结3567件,2019年1-6月审结1803件。
这还是已知的数据信息,不排除还有更多的案件因为隐晦、没有及时发现而被“冷藏”,这背后可能隐藏的数据更令人细思及恐,而造成犯罪分子有恃无恐的原因,很大一部原因来源于恶魔对于现有法律抱有侥幸态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辱侮**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辱侮**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涉及奸淫*女幼**罪,则以强奸罪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对性侵儿童的罪犯判处死刑,真的是令人大快人心!
法律对于罪犯的惩罚力度不断加大,而还有一些人依然在坚守阵地,一如即往为卑劣的恶魔洗地。
7月3日,上海警方称,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属实。据媒体报道,6月29日,女童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阴道有撕裂伤。报道称,女子周某是女童母亲的朋友,周某谎称带女童去上海迪斯尼玩,王振华实施犯罪后,付给周某现金1万元。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7月10日,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上海检方批准逮捕。然而,这个最新发展态势还没持续太久,某媒体以迅雷不掩耳之势发布了另一条动态,新闻的选角就是:记者从周某某身边人获悉,周某某为王振华*妇情**,常州当地多位居民表示早已听说两人的风流韵事。有消息称,王振华猥亵女童是因为相信风水,此举能让家族兴旺。
还真别说,派记者实地调查,根据采访人的回答,这样的答案竟然有几分可信的可能,同时也为这件猥亵儿童案批上另一层隐晦甚至是龌龊下流的面纱,同时在这个暗访视频里可以看到记者采录疑似“阴谋论”的观点,周某(王振华的情人)联合风水先生想要通过手段搞垮王振华。按照这样的观点,王振华被逮捕竟然还有点倒霉的意思?!


看着某媒体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想要为罪犯洗地,而网友却并不买账,笔者就放心了:


笔者相信,未来关于守卫儿童权益的法案将会越来越全面,而那些还试图想要逃脱法律严惩的罪犯,趁早泯了那条贼心,不管是司法还是个人而言,都绝坚决不允许任何人去伤害孩子,都坚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微博、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