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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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联合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推出“灵活就业一件事”联办服务。通过部门联动和流程再造,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可申报“灵活就业一件事”,申报由“灵活就业一件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并受理,受理后,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可在系统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办理。

申 报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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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的本省户籍人员、曾在我省参保缴费的外省户籍和港澳台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人员。
办 理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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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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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均可);
(2)社会保障卡(申领补贴必须提供,若未办理可选择情形办理);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时需提供);
(4)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申领困难人员补贴时需要,贫困户、零就业家庭等证明均可);
(5)毕业证书(申领高校毕业补贴时需提供);
(6)申请人纸质版或电子版照片(办理社会保障卡时需要);
(7)调档函、原单位离职证明(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托管时需要);
(8)一类银行卡(缴存公积金时需提供,银行卡要求为建行、工行、中行及海南银行中任一家)。
申 报 入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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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APP,首页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选择办理区域并查看办事指南,了解信息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
申 报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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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灵活就业一件事”申请;
(2)“灵活就业一件事”综合窗⼝⼯作⼈员进⾏申请审查并进⾏受理;
(3)各业务部门分别完成业务审批,申请人可在用户中心查看“一件事”办件状态;
(4)申请人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审批通过办结后,可以通过窗口或者网上进行参保缴费;公积金缴存是由业务部门人员每个月固定时间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一类银行卡,按照约定的月缴存额进行扣款并缴纳;
(5)申领了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的群众,在补贴事项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将根据电话回访或者上门访问申请人情况是否属实,核实属实之后会安排发放补贴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6)申领了高校毕业生补贴的群众,在补贴事项审批通过后,在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会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常 见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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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是否可以代办?
答:可以。
(2)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一类银行卡(建行、工行、中行及海南银行中任一家),每月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按照约定的月缴存额,每月固定时间从银行卡中扣款。
(3)问: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答:可享受为期1年的社保补贴和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4)问:办理就业登记和发放、换发以及补办《就业创业证》收费吗?
答:所有办理手续和《就业创业证》发放、换发以及补发均不收费。
(5)问:需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撤销吗?
答:无需办理,年底系统会自动撤销。
来源 | 海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