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一般是指“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官方正式名称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融资平台公司”,它们是地方政府为了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而设立的企业,因此承担着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职责。

为简化表述,本文采用“城投平台”这一简称。市场上到底有多少城投平台?根据统计口径不同,数量差别极大。
2010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简称“19号文”),首次明确城投平台的定义: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财政资金或资产注入设立的经济实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职能,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年7月,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强调城投平台的公益性,区分其与产业类地方国企,并将城投平台分为综合性投资公司和行业性投资公司两大类。但具体名单未公开。
2011年6月,原银监会在廊坊会议中明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人属性,强调其连带偿还责任。自2010年第三季起,原银监会对城投平台实施“名单制”管理,每季更新,影响其融资行为。2019年,原银监会暂停统计名单,截至2018年底,名单包含11737家融资平台,其中2710家已被调出,剩余9027家。

此外,审计署亦公布过2010年底、2013年6月底以及2018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其中最近一次也就是2018年底对的具体结果未公布。而2013年底审计结果显示,共有7170家城投平台,但同样未公布名单。
名单更新频率低,存在滞后性,且可能忽略新成立的或未纳入监管的城投平台。2015年,证监会规定城投平台不得发行公司债,交易所采用“双50%”标准甄别城投平台。后因现金流指标易被操纵,标准收紧为“单50%”,即来自所属政府的收入超过50%。
除政府机构外,市场机构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Wind及部分券商团队等也对城投平台进行甄别,其中Wind口径被广泛采用,但因其仅统计发行过公开债的城投,而未统计仅发行私募或者仅靠银行*款贷**的城投平台,所以存在误差。

各机构甄别城投的标准主要围绕其是否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建设和运营职能,包括股权结构、公司业务和财务信息等方面。
股权结构方面看,城投平台的实际控制人通常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如地方国资委、地方财政厅(局)或地方人民政府,并且这些政府部门通常持有较高的控股比例,使得城投平台的股权结构相对单一。
公司业务方面看,城投平台的核心业务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这些活动与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紧密相关。在过去,通过查看公司的主营范围、信用评级报告和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文件,可以较为准确地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为城投平台。然而,随着城投平台的转型和业务多元化,仅凭这些信息已难以准确识别。

财务信息方面看,如单凭前两项无法判断其是否为城投平台时,可以综合分析该公司的财务信息来做出判断。关键财务指信息包括营业收入、现金流、应收账款等。如果其主营收入和现金流超过一半来自于所属地方政府,应收账款的前五大欠款方主要是地方政府,或者其资产中有大量来自地方政府的注入,那么基本可以判定该企业为城投平台。
如果根据上述标准来筛选,城投平台一共有39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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