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股上市机制改革的3天后,随即小米正式向港交所提出了 IPO 申请,若不出意外,小米最快可在 6 月底或 7 月初就就可挂牌。小米也成为首个港股机制改革后的首个“同股不同权”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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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同股不同权”我们就要说到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在美股纳斯达克上市之前的2013年就曾向港股提交过上市申请,但是最终因为当时的港股禁止“同股不同权”的申请方案,才迫使阿里巴巴转向登陆纳斯达克。时隔五年,港股机制以改革,可谓是“错过了阿里巴巴,怎能再一次错过小米”最好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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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月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意在指出独角兽公司的上市可以采用CDR的路径。所谓 CDR 就是一种中国发行的存托凭证( DR=depository receipts= 存托凭证 = 存放的票据,是中国【 China 】发行的就叫 CDR ,美国【 America 】发行的就叫 ADR。)充分可以看出我们证监会的监管层希望将下一批的独角兽企业留在国内,留在A股。也意味着A股的证券市场开始深化改革。我们错失了“BATJ”等一批企业巨头,真的不能再错失下一批的这些独角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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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独角兽企业:主要是指出现在高科技、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拥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领域,创立时间不长且估值在 10 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像蚂蚁金服、小米、滴滴、美团、头条、快手等等这些独角兽企业的估值都在100亿以上。而这一类尚未上市的网联网新经济巨头此前则被归位于“新蓝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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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财新网报道,除了BATJ这四家互联网公司的领头羊外,还有携程、微博、网易以及在香港上市的舜宇光学共8家企业第一批入围CDR名单,*会两**期间百度、网易、搜狗等巨头纷纷表示考虑回归 A 股。在2月份,360公司也在美股完成私有化退市成功回归A股,通过买壳江南嘉捷成功上市。更早的还有巨人网络2016年借壳世纪游轮以及2015年的分众传媒借壳七喜控股等一批中概股企业通过借壳回归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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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中概股巨头回归A股是众望所归,现如今证监会又为各互联网巨头、独角兽企业开启了CDR的上市途径,充分表示出中国拥抱新经济的态势,CDR 很有可能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市场深化改革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