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省直单位机构改革的方案一经在社会上公布,立即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河南省的做法给予了极高评价。大家普遍认为这件事办对了,而且早就应该办。
估计河南的做法很快就会起到骨牌效应,全国各省市直辖区肯定下一步会在河南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出大同小异的机构改革方案。
应该说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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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破铁饭碗,裁不掉人浮于事的臃肿机构,做不到竞争上岗,减不了吃空饷的僵尸单位。改革就不会进入深水区,减负就会流于形式。
河南这次的做法首先从省直单位着手,具体为按“531”方针推行。即:减掉50%的事业机构,30%的事业编制,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精简比例达到10%。
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单位和职数在16人以下的单位。
作为一个农业大省,河南这次改革的力度可以说不算小。
当然,精简机构和人员的本意是“瘦身”;落脚点是“减负”,作用是增加单位工作“能力”和“效力”;减掉的人员也不是一减了之,政府还要安排一个合理的过渡期。
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步步深入,县级和乡镇是不是也应该同步进行?

现在一个县或县级市,除了书记、市长(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4位正处级外,还有几十位副处;一般一个县科局级单位30个左右,乡镇从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一个局级(科级)或一个乡镇就有最少3-4位正科和十几位副科。
唉呀,干部实在太多了!
每个县吃财政饭的干部起码有几千人(包括教师等)。老百姓怎么能供养的起呢?
还有数不清的宗教,民族,社会团体单位。比如民族宗教委,书协,作协,画协,记协,关工委,食品协会,曲协…。等等,实在太多太多。
当然,这里面有些是民间组织,但有些却部分性财政拨款。
单就工作人员身份来说,有公务员,事业编,企业编,合同制(还有长期合同制),临时工(还有长期临时工)等。你看复杂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