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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健系统最新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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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
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现对部分乡镇医疗机构未招录的岗位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已于5月20日参加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
招聘岗位详见《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查看。
在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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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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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0日9︰00—16︰00到常熟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琴川街道富阳路6号主楼十楼1010室),带好本人参加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生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资格证书、《准考证》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报名资格证》(附考生笔试成绩)。
2.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准时在市卫生健康委西侧会议中心二楼小会议室集中(迟到15分钟后按自动放弃处理)。根据应聘人员参加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类试卷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场报名进行选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3.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证》。
三、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为7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证》。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50%,参加5月20日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常熟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进入体检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常熟市卫健委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常熟市卫健委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备案制(参照事业人员)管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聘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各乡镇医疗单位录用的人员,4年(3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进入录取阶段的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违约的,应与招聘单位进行协商,并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解除协定。
六、纪律和监督
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308510。
七、本公告由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512-52308541、52308542
2023年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
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5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包括护理学、护理(助产)、高级护理、涉外护理),有工作经历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含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④其他证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3.报名地点:太仓市沙溪镇仁溪路699号,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四楼)4.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周六下午、周日休息),上午7:30-11:00,下午1:30-5:00。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3.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
1.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212215;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2. 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公众号以及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公示栏等途径对外发布。
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3名。详细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历的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要提供资料:①个人简历;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其他证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太仓市娄东街道发达路88号)。
4.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周六下午、周日休息),上午8:00—10:30,下午1:00—4:00。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 政审、公示、录用及待遇
1.经体检、政审通过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边公示边使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工资待遇按照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
1.本简章最终由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12-33002931;监督电话:0512-53890607。
2.本简章通过“健康太仓”微信公众号、太仓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等途径对外发布。
【来源:苏州健康;编辑:苏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