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加气要注意什么?8月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来为广大燃气车辆车主支招,方便他们快捷加气。
“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应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燃气车辆车主加气前准备好以下资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陕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停止在用车辆“油改气”,新改装的“油改气”车辆,不得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2019年6月1日以后“油改气”车辆不能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各加气站不能对这些燃气车辆进行加气。也就是说,目前,只有由国家定点的整车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并且出具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的燃气车辆,可新增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
此外,燃气车辆车主应当在车用气瓶检验有效期到期前1个月,前往取得相应核准资质的车用气瓶检验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瓶体上应当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编辑:芝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