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优质肉牛产业扶持办法 (赤峰2024养牛补贴政策)

赤峰市推动肉牛生产高质高效发展扶持政策(试行)(2023-2027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肉牛生产高质高效发展,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肉牛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一)培育昭乌达肉牛新品种。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2023-2024年购买昭乌达肉牛新品种培育过程中优质性状的基础母牛,形成育种核心群体。每年投入100万元进行昭乌达肉牛品种选育、后裔测定等育种工作。(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二)扶持肉牛良种繁育。市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500万元左右用于购买优质种公牛、种母牛、国产良种冻精、进口胚胎、进口冻精、液氮、液氮罐、液氮车、冷配器材和设备。鼓励建设核心育种场,市财政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种牛场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50万元。(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三)实施冷配补贴。实施肉牛冷配补贴,在落实国家良种补贴和基础母牛见犊补母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对通过人工授精产犊的能繁母牛每头补贴200元。此项目不与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重复补贴。(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二、支持肉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四)支持基础设施投入。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涉农涉牧资金聚焦肉牛产业,重点支持建设规模化母牛繁育场、标准化育肥牛场,推动肉牛标准化养殖、规模化发展。落实农机补贴政策,推动肉牛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饲草料加工、粪污处理等机械,积极争取将肉牛产业发展所需农机纳入补贴范围。(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五)建设数字化养殖示范基地。市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养殖场(户)数字化、信息化试点建设,引导肉牛养殖场(户)对生产环节实行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市财政自2025年开始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追溯体系建设,对全市肉牛养殖场(户)实施数字化监管。(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六)开展有关技术培训与推广。市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用开展养殖、人工授精技术与胚胎移植方法的推广、培训。组织召开全市“牛人”大赛(优秀改良员评比大赛),通过“赛牛”“选牛”,实现“优牛”“强牛”,评选出全市养牛能手及改良员模范,搭建改良技术和经验的交流平台,为全市肉牛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三、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七)扩大饲草料来源。依托“粮改饲”、奶业振兴高产优质苜蓿试点、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等项目建设,支持利用盐碱地、沙地、一般耕地等土地资源,扩大羊草、青贮玉米、燕麦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提高饲草产量。鼓励秸秆转化利用,市财政每年投入50万元,重点扶持本地新型经营主体改造秸秆饲料化收储加工设备、提升技术(享受过项目支持的不予重复补贴)。(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八)强化肉牛疫病防控。鼓励旗县区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提高防疫服务质量。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对“先行先试”取得成效的2个旗县区进行奖补。(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九)支持肉牛政策性保险。推动投保范围覆盖能繁母牛、育肥牛、犊牛等肉牛全生命周期,以分散和降低养殖风险。具体补贴方案由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制定。(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四、支持肉牛就地屠宰加工增值

(十)支持肉牛就地屠宰加工。对屠宰市内育肥牛,且年实际屠宰量达到5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支持发展牛肉精深加工,积极扶持牛肉食品加工和牛皮、牛骨、牛内脏等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对延链、强链、补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平台,扩大我市肉牛产品知名度。鼓励企业建设大型肉牛产业冷藏保鲜设施,在争取国家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上予以支持。(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支持肉牛全产业链品牌培育

(十一)打造“昭乌达牛肉”品牌。围绕“赤诚峰味”区域公用品牌中的单产业品牌,市财政自2025年起,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昭乌达牛肉”单产业品牌的打造和宣传。(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六、发挥金融支持作用

(十二)实施好赤峰市肉牛产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肉牛产业发展,给予产业链上养殖场(户)和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解决养殖、良种繁育、饲草种植加工、棚圈建设、粪污处理、屠宰及精深加工等环节资金短缺问题。鼓励引导金融部门推出授信额度高、融资成本低、*款贷**期限长的符合肉牛产业发展周期的金融产品。(牵头部门: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支持旗县区制定地区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助推我市肉牛产业发展。上述政策执行时间至2027年底,若上级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按上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