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惨无人道的酷刑 (古代给动物的酷刑)

古代残忍的一种酷刑,古代最惨无人道的酷刑

历史在现代社会尚未形成之前,都有过较为昏聩的时期。尤其在刑罚律令方面,残酷更是一大代名词。

像百家争鸣时期的法家,尽管它的确为后来法律条令的设置奠定了法制基础,但众多法条在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看来是相当残忍的。

西方的“人治”社会在法律的制定上也有着现代社会无法接受的一面,但酷刑千奇百怪,竟然还有一种刑罚会让人在快乐中死去,这难道是古代的“安乐死”吗?让我们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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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的“温柔”酷刑

中世纪的欧洲形成了一种特别的刑罚,那就是“笑刑”。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何“笑”也能成为一种刑罚?

这种“笑”自然是违背犯人意志的“笑”,施刑者先将犯了罪的犯人带到地下行刑室,将犯人的双手、双脚全都绑住,使之不能动弹。双脚绑在板子上,双手高举绑在垂直的架子上,犯人的双脚彻底裸露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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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刑者会先在犯人脚底涂抹上蜂蜜、糖水等有吸引力的粘稠液体,然后会牵一只山羊来,山羊闻到液体的气味,便会舔舐犯人的脚心。

山羊的舌头不同于其他动物,为了消化草料等食物,它们的舌头都较为粗糙,有着软刺。这样山羊舔舐罪犯的脚心,便会产生极大的瘙痒效果,让犯人控制不住得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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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一段时间倒也不会对犯人造成什么影响,但凡事最怕过度。犯人持续不断地忍受着瘙痒,持续不断地发笑。

时间一长,犯人的脸会涨红,这是因为他已经不能正常呼吸了,变成了缺氧状态。持续狂笑直到犯人消竭了力气,导致缺氧最终窒息身亡。

到西罗马帝国时期,人们更是将笑刑升级为难以多加忍受的地步。这个时期,或许是为了防止有的犯人根本不怕脚心的瘙痒。

行刑者会将犯人全身都涂抹上特殊的液体,如腋下、脖子、大腿内侧俗称有“痒痒肉”的部位,山羊接着扮演着间接刽子手的角色,不断舔舐犯人直到其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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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刑实施难度低,且效果拔群,毕竟很少有人能忍受住瘙痒的感觉。故而这种刑罚在中世纪的欧洲被广为应用,贵族们最喜欢用稀奇古怪的办法折磨下等人,笑刑的发明也可以说是欧洲贵族的一大恶趣味。

随着法律思想的成熟和*权人**运动的高涨,文艺复兴后,这种残酷不仁的刑罚也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更加成熟、有效、关心*权人**的惩罚措施逐渐被制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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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世纪笑刑的历史

众所周知,欧洲的中世纪哪怕是一部小说的穿越者都是不愿回去的,还被有些网友戏称“狗都嫌”的黑暗时代。

自西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西方各地区进入了群龙无首的黑暗时代,长达一千多年的战乱割据的时代让平民民不聊生。

严重的阶级分化,让农民永远抬不起头,也让贵族穷尽极奢,自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笑刑”就是在这样一个特权阶级统治的社会之中应运而生。

具体说来,“笑刑”只是当时“人治”社会的一个缩影,除了“笑刑”之外,还有众多凶残、血腥的刑罚被记录在了历史当中。

觉得它有趣、温柔的当然是当时的贵族,被施以极刑的人想必死前都在痛恨这个不公平的欧洲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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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权人**不只是中世纪贵族的特点。15世纪的德意志也有使用“笑刑”的历史资料。曾传说当地某一处村落中,有一位勤奋、善良的青年农民亚当。

当地村民饱受周围山贼、强盗的侵扰,苦不堪言,亚当对山贼痛恨至极,为了保护村民,也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亚当出手干掉了一位山贼小头目。

对山贼来说,这是奇耻大辱。因为死去的小头目背景深厚,他的兄弟是城中的贵族,尽管不够显赫,但处理无权无势的农民亚当,他所拥有的权力足够了。

当年的法律并没有“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条文,贵族随意捏造了名头,并向当地政府施压,迫于贵族的权势,亚当最终被捕入狱,在残忍的“笑刑”之中窒息而死,没有人能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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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场政治谋杀,在当时的欧洲社会屡见不鲜,贵族阶级仗势欺人更让平民敢怒不敢言,故而后世的历史学家才将中世纪称为“黑暗时代”。

夏商轻贱时代

欧洲中世纪固然是一个不堪回首的时期,我国古代历史当中也不可避免地经历过“人不人,鬼不鬼”的无视秩序的阶段。

夏朝时期,为了严惩罪犯,当时的官僚阶层也发明出了众多血腥残暴的刑罚。对于官僚贵族来说,他们跟路边的狗没有区别。直到千年后孔子不忍百姓被草菅人命,进而提出仁学体系,主张构建一个万民幸福的社会。

回到夏朝,我们知道肉刑是夏朝王室控制人心的手段,夏王会在一些重大祭祀仪式前,大规模地对折磨犯人,以向天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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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操控百姓的生命权,在当时看来是理所应当的,是上天赋予王的权力,但对于百姓来说,这种动不动就要人命的社会,实在恐怖至极,大家都在担心或许哪一天自己便是被献祭的那个人。

后来商汤*翻推**夏朝,建立商朝。尽管新朝代带来了一些新气象,但刑罚意识方面,商朝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相反,商朝还发明了新的刑罚:炮烙,这一极刑带给了犯人最难以承受的肉体之苦。实施炮烙执行,需要行刑者先将铜烙在炙热的火炉中烧得通红,将这有前度高温的铜器狠狠摔在犯人裸露的皮肉之上。如果仅仅是烫成重伤,全身留下难以直视的疤痕,这倒还算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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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或许能想象到烤肉店火炉上的五花肉片,从完整、富含水分到被烤的缩水、外皮收缩。对于人而言,在这种行法之下,跟这样案板上的肉又有什么分别呢?

皮肤组织、肌肉组织甚至是脏器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在严刑之下,就算不死,最终也会落下严重的残疾,犯人会在痛苦与悲愤之中度过余生。

据说当年商纣王曾用此法惩罚大臣比干,比干肉体疼痛难忍,而且对他来说,最难以忍受的是被自己新来的君主施以极刑,因而他最终没有死于极刑,而是选择自行了断,心中充满了痛苦。

不知商纣王当年将勇于进谏的比干折磨致死,他的心中又会作何感受,尤其是见他难忍君王施以人格上的*辱侮**选择自尽以明心志,商纣王是否因此而感到后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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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人性关怀与刑罚并重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进入了民不聊生的乱世。国家分裂成多个诸侯国,追名逐利成了各国君王的目标,人人都在想着如何让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对于人民的生活则不闻不问。

有前朝的灭亡的历史,各国君主最希望的就是加强自己的统治能力,有的选择轻徭薄赋,有的却选择严刑峻法,比如楚国就发明了新的酷刑即凌遏刑,这种刑罚会将犯人悬空绑在木架上,他的身下就是密布尖刺的机械,如果犯人坚持不住就会向下滑落,刺伤自己的身体,直到整个身体被尖刺贯穿,失血过多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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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刑罚不仅对于人的身体有极度残酷的折磨,而且对于人的自由意志有着极大的*辱侮**意味。

这一时期的刑罚毫无人性,为了恐吓犯人,也为了杀鸡给猴看,对百姓施加警示作用。行刑人在行刑之前,会在刑台上杀死一只活生生的家畜,血会溅到犯人脸上,百姓也会听到凄厉的鸡鸣,死前还要经受濒死的折磨,这在现代人看来实在难以想象。

类似于甄嬛传中的“慎刑司”,不仅要干苦力活,还要整日忍受管理者的鞭打、谩骂,楚国专门设有这样的“銎刑司”。与“慎刑司”相比,这里像是人间炼狱,施行刑罚的人会对犯人进行各类变态刑罚,如抽筋剥皮、剥骨剐肉、凿眼剜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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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麻木不仁的刑罚渐渐在汉代被取代。汉代之时,社会更为提倡“明德慎罚”的治理观念。对于统治者来说,刑罚只是管理社会的一种手段,而更有效的调度社会风气、减少犯罪的手段则是以德化民,通过让百姓心中建立起道德自律意识而产生自我约束的效果,从根源上减少违法犯罪的概率。

汉初之时黄老之学盛行,给刚刚从危机之中解脱出来的民众以喘息之机,在这样的背景下,更新残酷的刑罚意识必要的,治理民众自然不能以严刑恐吓作为主要的手段。

汉文帝时,越公子张释之提出的“兴修文教,轻徭薄赋”等主张为汉代刑法的进一步宽大立下了基础。汉武帝中期设立的晁错八议,使法制更趋于完备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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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法制观念的革新也为千秋万代树立起了榜样,也让民众得以在有公道可以讲的社会之中安居乐业。

现代法制:公正为基础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国内外都经历了经济社会上的巨大变化,人们的文化观念、法律意识等也都经历过了多代的变迁,直到进入了现代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加信任法律。

残酷的极刑早已成为历史书上浅浅的几行字,如今法律体系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善,形成了欧美法系、大陆法系等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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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念也从严刑逼供,发展成为了在保障每一个*权人**利的前提之下由公安等部门介入审讯。

整个司法程序有理可寻、有法可依,从“人治”转变为了“法治”,不管是谁都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司法系统也将追求正义作为自己的职业信念。

结语

当前的刑法强调科学性与人性化,比如增加缓刑、假释、减刑等制度,绝不冤假错判,同时也不会错放犯人。刑罚的时代变迁,也标记了人类走向高级文明的路径,我们相信法治社会将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注重“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