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药店销售的、包装上印有“津卫防保健字(2006)第576号”的苗草洁肤霜,其实根本不是药。
记者调查发现,“津卫防保健字”不是批准文号,只是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编号,该报告仅相当于一份“对人体健康无害证明”。
但对于不知内情的消费者来说,拥有“津卫防保健字”编号的产品看上去就是药。记者查询各省市食药监通告发现,多年来,已有80余种在药店销售的“津卫防保健字”产品被各地监管部门认定为假药。
一位药企高管表示,由于药品审批日趋严格、耗时漫长,一些企业花几万元拿下个其他编号以假乱真,成本低利润大。

2014年4月,王先生在位于通州区的北京平安新华大药房花1800元买了90盒苗草洁肤霜。其外包装上标注:“对引起皮炎、皮肤瘙痒等感染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念珠菌等具有较强的抑杀作用,并能预防皮肤感染。”
使用后王先生病情不见好。他仔细看包装,发现苗草洁肤霜的文号是“(2006)津卫防保健字第576号”,里面没有“药”字,于是起诉药店。
通州法院受理后,经审理确认,王先生购买的苗草洁肤霜不是药品,最终判决平安新华大药房退还王先生1800元货款。
通州法院在给记者的通报中称,经向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天津市卫生局了解,这种文号是天津市疾控中心出具的一种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编号。但很多企业为了获得非法利益,避开严格的注册门槛,纷纷使用类似“津卫防保健字”这样的文号进行生产、销售。

围绕通州法院的通报内容,记者展开调查发现,近年来,打着“津卫防保健字”招牌的产品,屡屡被媒体曝光。
编号为“(2006)津卫防保健字X007号”的“七粒清妇洁宝”一度在国内各地药店有售,说明书中称治疗盆腔炎有效率97%,治疗宫颈糜烂有效率98%,治疗阴道炎有效率100%。但随之,很多患者服用后出现剧烈疼痛、肿胀、出血症状,“七粒清”的宣传也在200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十大虚假广告”之一。

日前,记者到天津疾控中心登门采访。疾控中心综合部工作人员表示,“津卫防保健字”是天津市疾控中心出具的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编号,评价报告是天津疾控中心下设的环境与健康所做的,是对送检样品进行的“卫生学安全评价”。
该人向记者强调,“津卫防保健字”不能算“批准文号”,只是评价报告的“编号”,因为疾控中心不属于行政管理部门,没权力进行审批。
既然“津卫防保健字”不是审批文号,只是“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的文书编号,那么,这些企业主动申请检测,目的何在?记者注意到,数年前有媒体曾曝光一款名为“舒筋络”的假药,天津疾控中心曾为“舒筋络”开具编号为“(2003)津卫防保健字012号”的评价报告。
暗访过程中,企业负责人称,产品实质上是药,之所以不走药的审批手续,是由于申请麻烦、费用高。如果走保健用品,申请费用只需几万元,方便快捷。某药企高管王成海(化名)告诉记者,在药品生产销售行业里,这属于游走在边缘地带的*规则潜**。
非常农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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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农夫:李国友
非常农夫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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