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案例一
27岁的年轻硕士小刘感冒后只因做错了一件事,结果导致8个脏器系统5个衰竭,从入院到去世仅7天。两家三甲医院数十名医护人员,动用了最先进的抢救措施和设备,但依然没能挽救他的生命。
小刘最初的症状的确是“感冒、发热”,他自己去药店买了很多种感冒药,吃了都不管用,还是发热,后来出现腹泻。据小刘自述:“因为一种感冒药退热效果不明显,且因为自己体重大,就多买了几种,加倍剂量吃了不少。”这就是导致小刘对乙酰氨基酚过量中毒的原因,最终导致中毒性肌溶解和肝肾衰竭而送命!
案例二
62岁的男性患者李某因咳嗽、咳痰伴高热,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片”后出现腹泻、呕吐及喘憋,经“万托林”等治疗后缓解。1个月后该患者因“间断咳嗽、咳痰伴低热(37.8℃)”入住某医院急诊病房治疗。并告之医生“不能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片”。
该医生处方以“巴米尔泡腾片”退烧,但因药房无药,医生又改开了一盒“必理通”。结果患者服药后出现干呕,大小便*禁失**,大汗,畏寒、寒战。继而出现意识丧失,呼之不应。医护随展开抢救。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最后司法鉴定认为医方有过错:医方在患者体温37.8℃给予退热药物治疗,用药指征不够明确;患者既往口服对乙酰氨基酚片后曾出现上腹痛、恶心、呕吐、伴腹泻症状等,医方在已知患者对该药存在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忽略了“必理通”所含成分就是对乙酰氨基酚,错误地继续给予此药物治疗,结果造成患者病情加重。不能排除医方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医方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60万元。
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
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过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肝脏损害、淤胆型肝炎,严重者可致肝昏迷甚至死亡。美国研究人员对1998~2001年数家医院308例肝衰竭患者跟踪研究发现,39%的急性肝衰竭病例与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关[1]。肝损害致肝衰竭是此药最严重的不良反应。
2.呼吸系统
对乙酰氨基酚能使对阿司匹林过敏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加重,严重中毒时可抑制呼吸中枢。有文献报道2例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致哮喘发作,并指出滥用此药可引起哮喘以及妊娠妇女使用此药可增加婴儿哮喘的发病率[2]。
3.泌尿系统
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肾小管坏死、血尿、肾衰[3]。曾报道数例因饮啤酒后口服感冒药(对乙酰氨基酚>500mg)诱发急性肾间质性肾炎。也可因过量引起暴发性肝功能衰竭而致肾衰, 正常剂量长期服用, 也可致肾损害。
4.血液系统
对乙酰氨基酚是诱发潜在血小板减少的药物,偶可致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急性骨髓造血停滞、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Evans综合征等不良反应[4]。一般停药后患者恢复正常,长期使用还可引起其它血细胞的减少, 但发生率极低。
5.过敏反应
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过敏性休克、皮肤*麻疹荨**伴瘙痒。包括固定型药疹、大疱性坏死性表皮松解症及多脏器损害[5-6]。其中1例患者因发热口服对乙酰氨基酚1片, 致全身皮肤瘙痒及散在红色丘疹, 并出现咽部壁粘膜大血肿至呼吸衰竭, 经抢救脱险。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严禁饮酒
据报道[7],服用含对乙酰氨基酚药物期间饮酒易导致严重药物性肝损害,且多数严重病例为二者共同作用所致。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指令药品生产厂家在药瓶上贴上“小心酒精”的警告。只要中等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与乙醇同服即可发生肝中毒、甚至肝衰竭[8]。另有报道[9],小剂量对乙酰氨基酚可致儿童急性肝衰竭。美国FDA规定,如果饮酒量在3杯以上,就不能服用对乙酰氨基酚。
国内也有相关报道,慢性酒精中毒是导致对乙酰氨基酚肝损伤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10],提示患者在服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时应避免饮酒,以减少肝损害的发生。同时对乙酰氨基酚的说明书中也有不能与含酒精的饮料同时服用的禁忌。因此药师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在服用药物时注意安全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的安全剂量
成人口服每次0.3~0.6g,每日0.6~1.8g,日剂量一般<2g。最大日剂量不超过4g。退热疗程不宜>3d:镇痛疗程不宜超过5d。儿童12岁以下按体重每次10~15mg/kg或每日按< 1.5g/m 2分次服用, 疗程不宜>3d。按年龄计:3岁每次<160mg:4~5岁每次< 240mg;6~8岁每次<320mg,9~10岁每次< 400mg;11岁每次< 480mg。每4h或必要时服1次。
以上剂量范围是在无其它药物和酒精干扰情况下的安全剂量,若患者饮酒后,或空服, 或与其他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合用时,安全剂量就会远低于上述剂量。
对乙酰氨基酚的合理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的使用存在很多误区。有的患者误认为服用较大剂量可迅速退热或缓解疼痛, 有的患者甚至基层医生并不了解很多感冒药中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而同时服用2~3种含该成份的药品, 极易产生药物不良事件, 造成肝脏和其它脏器的损害。对乙酰氨基酚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药前应注意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除按规定的剂量和间隔时间服用外,还应了解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必要时考虑调整剂量。
2.严禁在感冒时空腹大剂量服用此药, 严禁在饮酒后服用此药。
3.了解市场上各类感冒药的具体成份避免同服2种或2种以上均含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
4.对老年患者为减少胃及十二指肠出血和对肾的危害, 剂量应减少30%~40% , 哺乳期妇女, 儿童应在发热时( >38℃) 按规定剂量给药,给药间隔>4h,避免长期服用。
5.对于肝功能不全、肾功能损害、贫血、心功能不全、严重冠心病、肺原性心脏病、妊娠妇女及新生儿应尽量避免使用此药。
目前, 对乙酰氨基酚在我国作为非处方( OTC) 类药,在销售及服用方面有较大的随意性,患者本身亦缺乏对其治疗剂量、中毒剂量的认识或不遵医嘱服用该药,发生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机率较高。近期随着新冠疫情的高发,使用退热药的患者增加,医院急诊科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病例也在增多。因此,药店药师要加强此类药物的安全服用指导,让每一个购药的患者都知道如何正确服用。
参考文献
[1] 赵映,方渡,陈林明,等.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研究进展[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8,2(15):114-115
[2] 李红.哮喘可能与滥用扑热息痛有关[J].国外医学(内科学分册),2001,28(1):20
[3] 陈立峰. 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J].海峡药学,2005,17(4):176-178
[4] 康明,郑潞.基层部队常用含对乙酰氨基酚感冒药的不良反应及预防[J].海军医学杂志,2013,34(1):62-64
[5] 谢彦军.对乙酰氨基酚致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 1例[J].齐鲁药事,2006,25(9):573
[6] 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15 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7] LOPEZ A M,HENDRICKSON R G. Toxin - induced hepatic injury[J].Emerg Med Clin North Am,2014,32(1):103-125
[8] 谢俊丽.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与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3,8(29):127-128
[9] 张新义,刘丽珍,侯豫.小剂量对乙酰氨基酚致儿童急性肝衰竭 1 例[J].人民军医,2013,56(4):433
[10] 阴绯.对乙酰氨基酚致慢性酒精中毒患者肝损伤 1 例报告[J].临床肝胆病杂志,2015,31(11):1904-1905
(应在专业人士指导下用药,本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