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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石家庄新乐市招聘教师173人公告
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8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新乐市教育局下属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共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73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1日至2000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新乐户籍(生源地)或配偶为新乐户籍(以2018年7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等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新乐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要求确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人才网(公告通知)www.hbrc.com.cn
(二)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1日公布于河北人才网(公告通知)(www.hbrc.com.cn),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请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注意查收,并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 :30登录河北人才网(公告通知)进入报名入口或http://121.28.131.187:803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地点、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此次笔试分两场,一个上午完成。7月26日上午8:30—9:30,《公共基础知识》;10:30—11:30,《教育基础理论》。笔试地点:新乐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7月28日9:00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http://121.28.131.187:8035/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
1、7月30日-8月2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户籍为我市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若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2、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4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http://121.28.131.187:8035/查询。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5日9:00 -8月7日9:00,登录 http://121.28.131.187:8035/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http://121.28.131.187:8035/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
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请向0311-87802089咨询。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告的工作日咨询时间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新乐教育局 0311-88597679,新乐人社局0311-88587957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详情登录
http://www.hbrc.com.cn/Article/content/id/54231/code/f0c3.html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第44中学2018年面向特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公开选聘15名中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一师范类起点硕士毕业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7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高中任教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学历学位齐全,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选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政策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相关院校、相关学历的毕业生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用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5000元的房租补助。
3、其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裕华区人才绿卡政策的,五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房租补助。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具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7月25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主楼1219房间)。
(二)报考岗位的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选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3日公布于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务网(www.yuhuaqu.gov.cn/)。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所缴费用3个工作日内按原缴费渠道退费,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7月25日工作时间考生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主楼1219房间)审核并办理减*考免**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3.其他: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7月30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可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务网(www.yuhuaqu.gov.cn/)查询。
(二)资格复审
1.8月1日9:00至8月2日17:30,由裕华区教育局和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在塔南路183号南王小学(市内乘66路、79路到建华塔南路口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北即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学信网不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中级职称人员还需提供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和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在高中任教满三年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工作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订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6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务网(www.yuhuaqu.gov.cn/)查询。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10日9:00至18: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面试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于8月13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务网(www.yuhuaqu.gov.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
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0日。
(五)体检
8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体检,地点及要求详见8月13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务网(www.yuhuaqu.gov.cn/)公布的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由考生个人交到体检机构。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务网(www.yuhuaqu.gov.cn/)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示聘用结果后两个月内。
3.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 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6. 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请加入报名技术咨询群:588147080咨询。报名资格条件请向裕华区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11-86578973)。特别提示:本次选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告的工作日咨询时间进行电话咨询。
7.本次选聘工作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311-86578976
详情登录
http://www.yuhuaqu.gov.cn/col/1389844143922/2018/07/10/1531193035021.html
高邑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网上报名地址:(http://221.192.132.214:88 )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月20日*共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3〕25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65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教师资格证,河北省户籍;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 月11 日至2000年 7月11 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7 月11日至2000年7 月11 日期间出生) ;
3、最低服务年限5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网上报名
2018年 7 月 11 日起,在高邑县政府官网、微信群、《今鄗新闻》、县有线电视台滚动字幕、高邑县机关综合大楼信息显示屏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发布《高邑县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网上报名缴费,请登陆(http://221.192.132.214:88 )报名,审核通过后。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到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减*考免**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和档案卡复印件。于7月22日到高邑县人社局审核相关证件,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18日下午5:30结束。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 7月 11日上午8:30至2018年 7月19 日下午5:30。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及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 7 月 20 日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给考生。有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22日到高邑县人社局开具正式收费票据。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 7月 22 日上午8:30至2018年7月23日下午5:30结束。网址(http://221.192.132.214:88)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7 月25日上午;地点:高邑县第一中学(刘秀路157号、高邑县政府东行500米路北)。第一场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第二场10:30—12:00《教育基础理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第一场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公文写作及处理、人文历史、国情地理、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第二场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为确保招聘质量,笔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统一招聘计划,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 2018年7 月29日上午9:00,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5、资格复审
2018年7月30日-8月1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高邑县政府办公楼西配楼4楼422房间复审。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若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8 月4 号8:30至8 月 5日18:00 登录网上报名地址(http://221.192.132.214:88)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18年8月8日;地点:高邑县北关学校(高邑县第一中学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形式: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岗位及学科规定的课程自行准备三节说课,面试时全部提交评委,由评委组长抽取其中一节说课,说课结束后进行答辩。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说课可携带说课稿。(面试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据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年龄较大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县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六)聘用人员将视缺编情况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在农村学校服务满五年才能流动。
(七)请认真阅读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本次招聘人员符合高邑县人才绿卡政策条件的,给予房租补助等。
1、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专业性、科学性,笔试、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原则,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凡是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招聘相关工作。
3、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由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人社局0311-84031098 文教局0311-875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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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21.192.132.214:88/web/wenjian/20180711152521.html
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名额为5人。其中:工程管理岗位3人(只限男性),财务岗位2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制度。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关系者,需解除原劳动关系并出具原单位相关证明。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带报名登记表(邮箱自行*载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来国投公司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登记表*载下**邮箱:zp_guotou@163.com,密码g123456。
地址:灵寿县建设南大街2号灵寿县财政局一楼西大厅。
2、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本人需真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录取资格。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面试合格人员公示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联系人:鲁华茹,报名咨询电话:0311-82960572。
四、面试
面试将聘请专业人员对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核。招聘办公室在面试前2天,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五、考察
对面试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直接取消成绩,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审批
对面试、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办公室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时间安排
1、2018年7月11日—16日,发布招聘公告。
2、7月17日—7月20日,现场报名。
3、7月23日-7月25日,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4、7月26日,面试。
5、7月30日—8月5日,公示。
6、8月6日,公布录用名单。
八、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企业薪酬制度执行,本二以上的聘用人员工资上浮10%,硕士毕业聘用人员工资上浮20%,对企业有重大贡献者,工资上浮20%-50%,有关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它
本公告由灵寿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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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WBOnSPxjIhHfABffsrhtwg

资料来源:河北发布
编辑制作:宣传部 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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