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抓捕传销a级老总 (南宁最近传销判刑人名单)

5月18日,南宁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传销案,案件涉及42名传销“老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起,被告人张某萍等42人陆续在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形式,参加所谓的“纯资本运作”“资本运作”和“连锁销售”,他们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具有明显的传销组织的特征。

广西南宁传销老总被判刑,南宁传销案十八名老总二审现场

公诉人

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数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从2013年至今,这个传销组织网络层级超过30级,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某萍等42人都是“老总”级别人员,对传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发展壮大起到组织、领导作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萍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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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法官: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意见?被告人 张某萍:没有意见。你在传销组织中是老总级别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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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传销作为一种有组织、有预谋、以“拉人头”为主要形式的诈骗活动,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是危害社会的“毒瘤”。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社会经济秩序。

记者:郭超玲 于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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